省浦口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_经济普查工作方案

2020-02-27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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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了探索普查对象排查、认定、数据处理等有效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江北新区管理体制调整的要求,同时为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前期准备,根据新区有关单位清查先行先试的有关安排,结合浦口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查试点的目的通过单位核实和入户清查,摸清浦口辖区内的各类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单位数量、经营规模及区域分布;为探索普查对象排查认定、数据处理等有效措施和科学合理的统计核算提供依据。

二、清查试点的组织方式

在市统计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浦口区政府及下辖各街道、园区按照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开展单位清查试点工作。

三、清查试点的调查对象与范围

清查试点的调查对象为浦口行政区内剔除江北新区直管区以外的区域内除农户以外的全部一、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及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与从事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清查试点的调查范围:浦口区负责行政区内剔除直管区以外的地区内单位、个体经营户数量及主要经济活动。

四、清查试点的原则和方法

单位清查试点按照在地原则(指单位的主要生产经营地,建筑业单位除外)和不重不漏原则组织实施。

按照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浦口区统计局依据市(区)编办、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单位信息和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建立单位清查底册,依此开展清查、登记和上报工作。

五、清查试点的工作内容

1、清查底册单位是否存在,了解登记清查单位情况。

2、确定单位类型(单位类型是指: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查看被调查单位有关证照,结合《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确定。

3、根据确认的单位类型分别登记《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和《个体经营户清查表》。

六、清查试点的时间安排

单位清查试点工作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单位清查登记的时点为2017年11月30日,数量指标数据填报时期为2016年全年和2017年1-9月。

七、清查试点的步骤和要求

(一)生成《清查单位底册》

市、区、街道三级统计机构整理完善清查底册。

南京市统计局:

1、负责向同级具有单位审批、登记职能的有关部门收集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名录资料:

2、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和登记注册号为关联,比对各部门数据和统计单位名录库数据,形成全市清查数据库,然后选取部分字段,生成《清查单位底册》,供江北新区管委会以及浦口区、六合区、六合区统计机构在清查试点工作中使用。

浦口区统计局:

1、各专业科室比对《清查单位底册》。对市级下发的清查单位底册,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为关联与本级名录库进行比对清查核对,确保体量大的单位、重要单位、必须有的单位一个不能少,“四上”单位如有变化要及时与市局专业处联系,对新增与减少单位要关注,要下发至街道进一步核实,拾遗补漏,确保清查单位底册基本有效。

2、区统计局名录库部门组织分解《清查单位底册》。组织区、街道、社区清查人员在《清查单位底册》有关地址信息基础上,将《清查单位底册》分解到街道、社区。

浦口区相关职能部门:

区编办、工商(市场监督)、民政、国地税、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清查单位(个体户)的区级行政登记信息,作为区级清查底册的必要补充和校验。有条件的职能部门,按照街道层级分支的设置情况,将本部门登记信息按街道(辖区)进行分解。

街道、场、园区统计部门:

结合所辖区域地理情况、单位分布情况,明确工作人员分解《清查单位底册》并布置到具体的清查人员,确保所有单位、所有地域分工到人。

(二)清查方式

“四上”以清查核实比对的方式:

“四上”单位采取核实比对方式:即依据《清查单位底册》中已按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四上”单位标注的单位信息,对企业基本信息情况核对登记。

“四下”采用上门入户登记方式:

在规定的单位清查期限内,街道清查人员按照清查底册单位信息,对所负责的区域内的单位(个体户)进行“地毯式”逐个上门入户清查登记。

(三)清查情况整理和报送

单位清查采取纸质登记填报,电子录入整理方式报送。在清查过程中,要做好清查情况记录,特别是清查单位底册中找不到或新增单位情况的了解和记录,在清查工作结束时,形成一套完整的《清查单位信息》资料。各街道统计机构严格按照清查制度和调查内容,将单位清查登记信息以电子方式录入计算机,逐级上报统计机构。

八、清查人员的组成由于此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急,原则上清查人员由街道统计机构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不单独组织大规模的外部人员选聘。如遇特殊情况,可申请组织一定范围的外部人员抽调或选聘。

九、数据处理

各级统计机构可借助数据处理软件或基本单位名录库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分级审核、验收的方式进行数据处理。

十、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查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工作。区政府以及各街道、园区要成立清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查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各街道、场、园区要建立基层统计部门与职能部门共同组成清查工作机构,善于调动和运用统计部门的主导作用、职能部门的协助功能,推动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各基层单位要做好清查试点工作经费预算申请、落实和使用监督,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统计局将根据清查试点工作需要和经费安排情况,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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