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11_事业单位清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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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事业单位 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甘办发„2011‟67号)和《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兰办发„2011‟115号)等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现就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目标,以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合理配置事业资源,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
—1— 理。通过清理规范,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解决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格等问题,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陇上强县提供坚强的机构编制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从增强事业单位社会效益和实现公益服务的角度出发,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按照县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撤销、合并、重组、优化现有事业单位,合理配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与下一步全面推进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衔接,要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工作相衔接,统筹考虑,协调进行。
三是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要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我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和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清理规范的范围
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的县乡各类事业单位,—2— 包括县委、县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三、清理规范的主要任务
(一)机构方面
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精简高效、运转协调的原则,对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中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采取“撤、并、转”等方式进行清理规范。
1、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以撤销:(1)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程序报批而擅自设立的;
(2)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3)批准设立一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
(4)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承担的;
(5)其他应予撤销的。
2、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以整合:(1)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
一、工
—3— 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重复设置的;(3)其他应予合并的。
3、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纳入转企改制范围,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稳妥推进: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重点是既登记为事业单位、又在工商部门注册为企业具有双重身份的事业单位;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的;
(4)其他应予转企改制的。
(二)编制方面
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规范,严格编制管理。在清理规范的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对于职责任务萎缩或空编较多的事业单位,要相应核减编制;事业单位已转制为企业或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企业的,注销法人登记,收回事业编制。核减和收回的事业编制由县编制部 —4— 门调剂使用,优先用于安排每年为基层招录的毕业生。严禁超编进人,现有超编人员要尽快消化。
(三)人员方面
按照按编定岗、按岗定员的要求,集中清理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混编混岗等问题。使人员经费供给渠道和所在单位经费形式相一致,人员身份和单位性质、编制类别要求相对应。
(四)实名制管理方面
结合清理规范工作,将事业单位上报的核查信息与现有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进行比对,完善事业单位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准确掌握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维护编制实名制数据,实施动态监管和精细化管理。
四、实施步骤
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从2012年1月开始,2012年2月底前完成。由县编办牵头负责,拟定清理工作方案,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清理规范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梳理阶段(2012年1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各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含自行设置)的—5— 机构编制现状进行清理(包括机构名称、机构规格、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经费形式、法人登记、实际履职等),梳理查找所属事业单位是否存在机构名称不规范、建制不明确、职责任务不明晰、领导职数未核定、内设机构不合理、人员混编混岗等问题。
各乡镇、各部门在自查梳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建议(清理规范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机构、编制、职责等方面的清理规范意见等),认真填写永登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相关表格。与县编办协商沟通后,连同电子文档于 1 月15日前一并报县编办。电子版表样在永登县编办群(114730597)、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群(163269114)。
在这次清理规范工作中,多个事业单位整合中,因剥离、划转某些职责需要设立新机构的,只要整合后相关机构数少于或不超过整合前,可以纳入清理规范意见中一并报批。增设机构、增加或调剂事业编制以及改变经费形式等,属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事项,各乡镇、各部门在报送的清理规范意见中不填写这些内容。
(二)审核报批阶段(2012年1月18日前完成)
—6— 县编办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清理规范建议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相关表格及时初审汇总,对全县事业单位提出拟撤销、整合和保留的规范建议,报县编委会审核后,形成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报告和清理规范情况汇总表报市编办。
(三)规范实施阶段(2012年2月底前完成)县编办根据市编办批复的清理规范意见及具体时限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逐步对保留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科学规范。
五、工作纪律
清理规范工作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着眼,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清理规范任务按期完成。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情况,不得虚报瞒报。县编办要加强政策研究,把握好改革方向,突出改革重点,加强协调配合,会同县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
—7— 人的责任。
附件:永登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汇总表(表一、二、三、四)
主题词:事业单位 清理规范 通知
抄送:市编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中共永登县委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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