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第三季度督查工作方案_督查工作机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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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三季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双查”和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和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校方和开办者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广大学生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第三季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导检查与飞行检查的“双查”和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9月6日—16日(不含节假日)。
二、检查内容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查”内容详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查评分表》(附件1),具体包括部门监管、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校方首负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堂经营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督查内容详见《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督查评分表》(附件2),具体包括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人员制度、环境消毒、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和加工制作。
三、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教育局相关人员组成,分为两组,每组督查5--6个县(市)区。
四、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的方 式开展;
2、检查采取“双随机”的方式,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5家学校食堂,原则上涵盖幼儿园、大中小学校食堂;随机抽查一所学校周边的校外托管场所,原则上不少于5家(个别县视情况而定);
3、检查组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查评分表》和《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督查评分表》进行评定打分。其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查”打分中,“部门监管、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校方首负责任落实情况”的最终得分由两项的实际得分乘以“权重”,权重=“食堂经营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实际得分/70;
4、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市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