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不准实施方案_九不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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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医院“九不准”活动实施方案
微山县人民医院
加强行风建设、严格落实“九不准”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市卫生局《全市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活动方案》精神以及县卫生局印发的《全县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活动》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有效落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九不准”为抓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办医行医行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 员: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内容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认真落实我院《2014年度经济目标管理方案》的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不断改进完善我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禁科室内下达创收指标,严禁科室内将绩效工资等 收入与药品、卫材等业务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严格执行医院2014年度绩效综合目标考核具体内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各科室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各科室或个人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各科室或个人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或少收、多收、不报,严禁重复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严禁各科室或个人违规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各类社会捐赠资助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定实行统一公开管理。严禁各科室及个人接受医药企业提供的外出旅游、会餐、加班赞助等不良行为。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各科室和每一位医务人员要注意维护自身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或帮助其供应商、经销商开展促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加强我院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各科室及个人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各科室及个人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严禁各科室及个人向患者指定药房或地点购买药品、耗材、保健品、婴儿奶粉及用品等。
8、不准收受回扣
各科室及医务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科室或个人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科室或个人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各科室及医务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下旬)
医院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签订承诺书、培训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将“九不准”深入到每一位医务人员,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和宣传氛围,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要认真组织科内人员开展学习和讨论,深刻领会“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医院行管后勤相关科室要对各科室及个人“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全院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
2、多种举措并行,积极贯彻落实
各科室及个人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医院纠风专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已经下发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推出形式多样的活动。医院及各科室负责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 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结合抗生素使用管理、目录外用药与高值耗材使用审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临床路径、单病种付费等,从严把关,从严督导。职能科室积极开展绩效考核,各科室落实工作量计分和全面质量评价,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3.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医务科、人事科等科室要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我院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或人员,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同时,应给予取消其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待岗、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医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活动深入实施
要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将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其个人诚信记录和医德医风档案。要继续强化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和来信来访等形式接受举报我院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医院相关科室对医院内外反映的关于我院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快速核查,及时答复,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将贯彻活动逐步推入深化。
5.结合各类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各科室及个人要把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充分结合我院“三好一满意”活动等,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炼、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我院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注重发挥正面典型 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对医院内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要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
6.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活动效果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本科室“九不准”活动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工作不力,科内发生违反“九不准”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其给以降职、免职、党纪政纪处分。医务科、人事科等科室对各科室“九不准”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并将各科室及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中,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篇2:医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医院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大田县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田卫?2014?4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院卫生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医疗服务质量,营造“便民、利民、惠民”的医疗服务环境,按照上级部署,我院全面开展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全院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全体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实施对象
全院医务人员
三、主要措施
(一)学习动员,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1.要强化对“九不准”的宣传教育学习。通过印制“九不准”规定学习内容,召开动员大会,以及利用宣传栏、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学习教育,使职工思想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从思想上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性。
2.紧扣实际,健全工作措施。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切实可行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要求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对照“九不准”规定,反躬自省,自觉做到学习好、领会好、执行好,切实营造廉洁行医的良好氛围。
3.领导带头,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二)严查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1.密切配合,共同把关。“九不准”规定是一项严肃、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涉及到医生、护理、医技、药剂、行政、设备、总务、财务、信息等,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密切配合,共同把关,每月2日前,要将“九不准”的执行贯彻情况报送院“九不准”工作领导小组,以便汇总上报。
2.个人违规,依法查处。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弘扬新风正气
1.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院领导班子对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对科室和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负监管责任,院科两级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科室向院部签订承诺书,个人向科室签订承诺书,公开承诺。
2.挂钩考核,认真执行。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落实细则,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实施细则,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院、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院书记、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院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并下设办公室挂靠院办。二是正面引导示范。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加大对“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等医疗卫生行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弘扬新风正气。
三是加强医德医风管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医务人员个人医德档案,将医务人员的违反“九不准”行为记录档案,提高医务人员的自律性。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实行开门整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专项整治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县卫生局设立举报电话:7222132,院部设置举报点电话7222047,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暗访、查处、治理、曝光相结合,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九不准”实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附件:1.**医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3.**医院“九不准”科室廉洁行医承诺书
**医院
2014年4月15日
附件1 **医院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石麟
副组长:潘志成 林丁茂 吴莉娟 庄 严 廖之钗
成员:苏宗柳 郭秀容 林晓琳 林秀玉 吴惠芬
谢 宁
吴培源 吴学秋 许宁川 廖上禄
苏双桂
陈玉森 吴玉兰 苏水平 杨庆庚
郑祥念
李霞萍 林季艳 郑美珠 杨玉川
赖灶姬 许丽卿 吴幼銮
联络员:吴培源
附件2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篇3:xx卫生院九不准实施方案
xxx卫生院行风建设“九不准”
实施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市卫生局《全市卫生系统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卫生局《太和县卫生系统贯彻执行“九不准” 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太卫纪(2014)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以此为契机,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
二、具体任务
(一)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开
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重点是贯彻执行《安徽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和《阜阳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卫办?2013?247号)文件,以及各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等情况。
(二)加强处方监管和统方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和不合理处方院内公示制度,促进合理用药、阳光用药。积极防范以商业贿赂为目的的非法统方。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管理,努力降低病人医疗费用。
(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行“零差率”销售,使广大群众真正享受改革带来的实惠。
(五)加强医疗机构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开展医药费用监测,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六)开展医德医风考评,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
(七)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重 点查办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和医务工作者收受回扣等案件以及接受商家支付费用的各类高消费活动的问题。坚决查处索要或暗示送“红包”、乱收费、滥检查、大处方、推诿病人、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转送或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指定患者到院外购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至2014年上旬)。双庙镇卫生院贯彻执行“九不准” 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各科室负责贯彻执行“九不准” 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日常工作。结合我院切实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
(二)自查梳理阶段。(2014年1月上旬至2014年中旬)。我院认真自查是否有超范围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是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开展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工作情况,药品耗材器械的招标采购情况,处方和统方监管情况等,对违反“九不准”行为、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自查自纠情况,内部医德医风考评及结果运用情况。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
风的查处情况。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4年1月中旬至1月下旬)。我院组织开展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违反“九不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做到立行立改;对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坚决予以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巩固总结阶段。(2014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把专项治理、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院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 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专办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我院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讨论贯彻“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
为规范》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在明显位置张贴、悬挂“九不准”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出版宣传专栏、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村卫生室和医务人员,要在全院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落实责任,严查违规。主要负责人是贯彻执行“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篇4:九不准实施方案
清苑县妇幼保健院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精神,市、县卫生局印发的《全县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活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严肃行业纪律,提升行业形象,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关于“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有效落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全国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国内工作会议及省卫计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管评”并举,将贯彻落实“九不准”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活动。以贯彻落实“九不准”为抓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办医行医行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为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要求。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九不准”迅速传达到所有人员,在全院掀起热潮和宣传氛围,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 100%。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要认真组织科内人员开展学习和讨论。深刻领会“九不准”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深刻贯彻落实“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内容要求和精神实质,制定学习计划,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学时和方法。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领导班子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将“九不准”作为医务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医务人员及新上岗、转岗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
内容,列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实行学分管理制,使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人人皆知,入心入脑。
2、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九不准”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通过医院简报形式向医院广大干部职工宣传“九不准”的内容和动态信息,把活动成效,典型案例,先进科室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更扎实有效的推动行风建设的顺利开展。
3、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大力弘扬“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执业精神。医院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要把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炼、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推进廉洁文化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对医院内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要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积极组织党员进行培训活动,对新入党、新上岗、新晋升职称的医务人员把“九不准”作为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医院全体干部党员及职工的综合素质。
4、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丰富活动形式和载体,大力宣传刘琼芳、余文丽、贾永清等优秀医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积极选树爱岗敬业、医德高尚、遵纪守法、心系百姓的健康典型人物,深刻领悟“健康所系、性命性托”,“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的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内涵,体会作为一名医务人员身上所肩负的神圣使命,以“九不准”的内容为准则,避免我们在医疗工作中出现差错。
5、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医院定期组织各科室人员进行宣传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内容,进行卫生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行为规范等学习教育和培训考试,通过多种形式来增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意识,以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
(二)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
1、明确目标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领导小组,负责“九不准”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对有线索举报需要调查核实的,立即组织调查。并明确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落实不利,科室内发生“九不准”规
定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每个岗位涉及“九不准”的内容,公开公示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医院领导班子要严格带头遵守“九不准”制度。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院长,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负主要责任,科室负责人是贯彻落实“九不准”的第一执行人,对医院工作人员违反“九不准”的规定后的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在医院形成廉洁守纪,令行禁止的良好风气。与各科室负责人以“九不准”、“医务人员行为规范”为标准签订责任状,以达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针对性强的目的。
3、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贯彻落实“九不准”列入“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责任内容、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责问办法,逐级签订责任书并与绩效考核、奖惩挂钩。
4、公开承诺践诺。进一步加强行业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医院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
1、规范医疗秩序。严禁无证行医,不出租承包科室,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规范执业,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
2、规范医疗行为。坚决纠正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的现象;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的检测和评估,规范诊疗行为,严谨开大处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不合理用药;根据临床需要开展相关的检查,严谨滥检查和重复检查行为。
3、合理收费。加强内部价格管理,严谨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强化医院内部价格监督检查,开展价格公示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方便患者查询医药费用。
4、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设备。严禁网下采购行为;常用药品和基本药物中标产品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70%。
5、规范高值医用耗材临床配备是使用。
6、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严禁有商业贿赂行为。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7、在工作中严禁收受患者的礼品及红包,钱财等。
8、不以任何形式接受社会捐赠的任何资助。
(三)、完善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1、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对照“九不准”内容和要求,着手优化和完善现有绩效考核方案,确保考核既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又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2、健全完善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认真落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将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之中,考核成绩结果作为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记入个人档案。
3、健全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和药品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的机制,健全完善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
4、建立完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规定》,在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器械、试剂、疫苗、耗材等采购合同时,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5、健全完善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遵守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管理,规范捐赠资助和受赠受助行为。
6、加强医疗信息系统管理。建立健全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加强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加强对重点岗位及人员的管理,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定期监管分析、保障药品、医用耗材信息的安全。
(四)、强化权利监控,着力提高防控水平
1、进一步加强监控机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防控廉洁风险的意见》,把医德医风、临床诊疗、临床用药、医用耗材和试剂使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医疗收费、统方管理作为重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动态监管,实行指标控制。
2、深化患者满意度评价机制建设。将患者满意度评价工作纳入评审范围,评价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重要依据,与医务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或奖金直接挂钩。
3、推进患者回访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考评标准,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回访记录,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实行患者满意度评价复核考核制度,畅通医患沟通渠道。
(五)、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医办医行为
1、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对从业人员和技术准入管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院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有序开展医院评审工作,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加强对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检验、用药、用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确保因病施治,合理治疗。
2、严格规范服务行为。认真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全面落实“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制度,营造廉洁行医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严格规范用药行为。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药品“三方”监控、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认真落实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开和点评制度,深入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促进合理用药。
4、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认真落实价格公示,费用清单,费用查询、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等制度。
5、加强医疗广告管理。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1、畅通监督渠道。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及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并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渠道反映“九不准”的问题和线索,要抓紧核查,限期办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及时调查的结果如实回应社会,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督导检查。把“九不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时刻对各科室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3、严格考核奖惩。认真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治贿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评审挂钩,并作为单位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接受群众评议。针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坚持不断地改进行业作风。真正实现医院服务的好坏,让患者说了算。
篇5: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
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医发?2014?50号)文件精神及商南县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突出问题为目的的整治行风活动,严肃行业纪律,依法执业、廉洁行医,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
商南县中医医院
2014年5月9日
关于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崇尚医德,规范从医,廉洁行医,建立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特作如下安排:
一、认真学习,牢记“九不准”规定
医院要组织全员培训学习,进行干部职工医德教育,树立“三个一切”的意识,切实解决患者疾苦,减轻患者负担,杜绝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牢记“九不准”各项规定,抓好警示教育,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我院全体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1、各科室要将执行“九不准”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内容来抓。中层以上领导和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好头,起好步,以身作则,常以“九不准”的规定与自己的行为对照,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健全并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制体制。①建立完善的综合目标任务考核,严格执行物价政策。②进一步规范医药耗材采购渠道,坚持网上集中采购和集体议价招标,实行阳光操作,建立药材采购制度,杜绝私自采购使用药材。
③加强药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法和途径为商业目的的医师个人及科室药品、耗材用量的统计。
三、加强监督、严肃查处
(一)班子成员和各职能科室要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医务科、护理部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建立医务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所有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要强化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医院公开的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投诉举报违反“九不准”的行为。相关职能科室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二)医院应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严格落实责任制
成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对本院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全院职工贯彻执行“九不准”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监管领导和监管科室的责任。
附件: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商南县中医医院
2014年5月13日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