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扶贫工作规划方案_医保局扶贫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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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海事局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河源市连平县上坪镇新陂村对口帮扶工作,着力改善新陂村生产生活条件,早日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贫困人口为主攻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为目标,通过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主导产业,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强化以村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新陂村及其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奔康步伐。
二、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通过扎实有效、符合当地实际的帮扶措施,实现“两确保、六促进”。
(一)“两确保”。一是确保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含1500元)的重点帮扶贫困户家庭实现稳定脱贫,90%以上(力争100%)达到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上;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贫困户全
部实现人均2500元以上。二是确保新陂村集体收入提升到3万元以上,并确保有稳定的收入。
(二)“六促进”。一是促进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完成自然村道路改造并全部实现硬底化;建设农田水利“三面光”工程;兴建饮水工程,使村民饮水水质达到安全标准,解决饮水难问题;基本实现所属自然村通电、通邮、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信息网络。二是促进民生保障有效覆盖。村民10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村民全部纳入社会基本保障。三是促进农业产业稳步发展。推广应用农业科技和良种良法,争取形成1-2个符合当地实际、有市场需求的特色农业项目,带动村民增收。四是促进农民收入和综合素质较大提高。组织全村劳动力开展1次以上农业先进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训,掌握1门致富或转移就业技能。五是促进村庄宜居建设逐步加强。帮助贫困危房户改造住房,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六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营造文明乡风;强化村党支部建设,打造一个群众拥护、作风民主、善谋发展、战斗力强的村领导班子。
三、工作步骤
新陂村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采取分类指导,分类实施,具体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从2009年7月起到2010年底。完成新陂村村道建设;对现有村委会办公楼进行改造装修,帮助改善村委会办公条件;完
善部分农田水利和推进饮水工程建设;找准项目,筹措资金,解决村集体收入问题,实现年村集体稳定收入3万元以上; 50%的贫困户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让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找准1个脱贫项目或实现劳务输出1人,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上。
第二阶段从2010年底起到2011年底。帮助贫困危房户的住房改造工作,改善居住条件;实现100%的贫困户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80%的贫困户找准1个脱贫项目或实现劳务输出1人,实现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第三阶段从2012年初到扶贫开发任务结束。实现90%以上(力争100%)的贫困户找准1个脱贫项目或实现劳务输出1人,实现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上;同时巩固扶贫成果,确保已经脱贫的农民不因各种原因返贫。
在整个扶贫开发过程中,保证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不辍学,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影响学业。
四、工作措施
落实扶贫开展“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合资源,重点在帮助新陂村谋思路、出点子、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贫困户脱贫措施
1、智力扶贫。充分利用本局资源,发动驻村工作组及帮扶干部,加强对该村和贫困户的智力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协调市、县举办若干期短期见效、有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班,积极动员适合劳务输出的贫困户劳动力参加培训,提高致富本领;广泛掌握就业信息,加强与有关用工单位、企业的沟通联络,推荐已经具备一定职业技能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增加收入;对适宜在当地发展种养业脱贫的贫困户,通过技术培训和科技下乡活动,使之掌握1-2门农业生产、水果栽培、禽畜养殖等方面的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对劳动力缺乏的贫困户,通过支持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辍学,考上大中专院校的不因贫困影响学业,为今后脱贫奠定基础。
2、项目扶贫。坚持自愿原则和市场化道路,发挥比较优势,帮助新陂村确定和规划好主导产业,全面优化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加强与农业、扶贫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兴办鹰嘴桃种植基地,以“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鼓励和引导部分贫困户参与,60%利润由贫困户享有;积极引导和帮助贫困农户加入合作社,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引导村民发展养殖业,采取与家禽加工企业合作的方式,扶持带动一批贫困户通过饲养鸡、鸭、鸽等饲养周期短的禽类,促进收入提高。
3、政策扶贫。对有发展项目而缺乏生产启动资金的贫困户,协调农业、金融等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种苗、贷款贴息等支持;对因病、因灾致贫的贫困户,动员各方力量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老弱病残、无致富能力的贫困户,帮助其纳入低保对象。
(二)村集体增收措施。
1、发挥该村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种植特色水果,兴办鹰嘴桃种植基地,可增加村集体收入1万元。
2、筹措资金帮助新陂村赎购河源市高新技术区股份,从2011年起开始参与分红,年收入1万元。
3、加强对速生林的管理,每年收取一定管理费用增加村集体收入。
通过以上三项措施,可让该村集体实现年收入3万元以上。
(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解决“行路难”问题。采取争取市交通部门补助资金、当地自筹和本单位帮助相结合的方式筹措资金,严格按照省交通部门的建设标准,完成该村自然村道硬底化改造。
2、解决“住房难”问题。在原已落实的房屋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户的基础上,对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单位增加一定数量的资金鼓励,确保2010年5月底前完成贫困危房户住房改造工作。
3、解决 “灌溉难”问题。通过多方争取,发动当地群众积极参与,搞好新陂村农田水利工程纳入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确保2010年4月前将现有木石陂改造为永久陂,新建农田水利灌溉“三面光”渠道,确保农田旱涝保收。
4、解决“饮水难”问题。在与水源所在村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争取水利部门的政策资金支持,帮助建设小型饮水工程(包括蓄水陂、沉淀池、过滤池、蓄水池各1个,输水管道等),解篇2: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扶贫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光伏扶贫”工作的会议纪要》(国能新能[2014]420号)精神,加快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国家能源局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4年10月11日
附件
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6年时间,到2020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全国精准扶贫特困户增收需求、电力负荷及电网建设现状,统一规划实施光伏扶贫项目,率先开展户用光伏扶贫,在具备条件地区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和光伏电站扶贫。
(二)政策扶持、依托市场。统筹扶贫政策、分布式光伏政策及相关税收、价格、金融及电网服务政策,国家和地方共同支持,通过市场机制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三)社会动员、合力推进。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积极参与光伏扶贫行动,协力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资金问题。
(四)完善标准、保障质量。根据各类贫困地区地域特点、经济发展和适宜扶贫模式,完善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投资效益。加强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组织有关省(区、市)以县为单位摸清贫困县以及需要扶贫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包括贫困县区产业经济、人口、能源、电力发展现状,特困户屋顶、荒山荒坡及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初步确定具备条件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村级光伏电站场址。初步考虑优先支持用电量较大、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优先扶贫对象。每个贫困县选择2~3个具备建设条件的光伏设施农业、光伏农业大棚或利用荒山荒坡的光伏电站场址,作为光伏农业扶贫的重点项目。户用光伏系统及光伏电站信息均需建册立户,建立信息化系统。
(二)出台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指导意见,明确光伏扶贫总体要求、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实施方式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整合国家和地方扶贫政策和分布式光伏政策,通过政府补贴、农户出资、银行优贷、可再生能源基金、电网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光伏扶贫。
(三)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重点在地方积极性高、配套政策具备、已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宁夏、安徽、山西、河北、甘肃、青海6省30个县开展首批光伏试点,选择有积极性的企业参加试点项目。组织各省提出光伏扶贫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争取年底前批复实施。
(四)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2015-2020)。根据光伏扶贫指导意见,组织地方编制本地光伏扶贫规划,统筹编制全国光伏扶贫工作规划,明确全国光伏扶贫目标、任务和布局,协调光伏并网接入和服务,统一开展光伏扶贫工程技术培训,综合利用国家扶贫、可再生能源、财政、税收政策,提出光伏扶贫的保障措施。
(五)制订光伏扶贫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全国光伏扶贫规划,组织各省编制本省光伏扶贫年度开发方案,明确年度光伏扶贫安装光伏的规模、安装户数以及重点光伏设施农业项目和扶贫功能的光伏电站项目,统筹全国光伏发电年度规模和财政资金情况并组织实施。
(六)加强技术指导。国家层面做好总体制度设计、政策协调、技术规范和培训体系建设,地方层面要明确光伏扶贫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责任主体,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实施主体,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加强技术培训,建立长期运行维护体系,确保光伏扶贫项目的质量效益。
(七)加强实施监管。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扶贫开发部门加强光伏扶贫开发实施情况监管,重点监管年度计划执行、并网服务、补贴资金结算以及市场秩序情况,保证光伏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四、组织和政策保障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国家能源局由刘琦副局长牵头,新能源司具体负责,规划司参与,水规总院作为牵头技术支撑单位。国务院扶贫办由欧青平副主任牵头,发展指导司具体负责,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参与。双方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根据工作需要,请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等参与。
(二)建立技术服务体系。在国家能源局领导下,水规总院会同扶贫发展中心、电网、检测认证机构及主要光伏相关设备制造企业建立技术支撑体系,负责光伏扶贫全过程的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开展规划研究、制定工程技术规范、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建立项目信息系统等,在整个工程实施及政策协调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指导。
(三)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国家统筹、地方配套、银行支持、用户出资多种资金筹措机制,统筹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光伏扶贫优先列入光伏发电年度开发计划,单独下达。电网企业配合做好电网改造等技术支持工作,并按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优先保障并网条件,与用户按月结算电费;协调中央财政安排必要的财政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各省级政府结合本地财政及贫困地区情况落实配套资金,银行实行低息贷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4年10月,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摸底调查,编制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以省为单位、以县为单元、以村为单体、以户为单位完成户用光伏扶贫和光伏电站场址调查,利用两个月时间形成实施方案,12月底下达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同时协调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二)2014年10~11月,结合试点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能源局制定关于开展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明确光伏扶贫工程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
(三)2014年11~12月,组织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组织各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光伏扶贫规划,并在各省规划基础上形成全国光伏扶贫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
(四)2015年1~2月,制订年度扶贫方案。以全国光伏扶贫规划纲要为依据,组织地方编制并上报2015年光伏扶贫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光伏发电规模和国家扶贫资金后组织下达并实施。
(五)技术支撑单位尽快开展相关技术规范工作,年底前完成发布光伏扶贫重要对象统计技术规范、光伏扶贫规划编制大纲、2015年完成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相关技术规范及光伏扶贫技术培训方案。来源: /retype/zoom/59eb10b9dd36a32d737581e8?pn=3&x=0&y=0&raww=160&rawh=70&o=png_6_0_0_135_63_110_49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70&md5sum=19b07d90724bf44bf49fd98b8b0128c6&sign=822f83dfdc&zoom=&png=7490-&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篇3:xx局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贫困户脱贫规划 xx局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
工作贫困户脱贫规划
贫困户户主:黄xx所在地:xx镇xx村xxx 联系电话:xxx 帮扶责任人:xxx 单位及职务:xxx局局长 联系电话:xxx 双扶责任人:xxx 身份:党员 联系电话:xxx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扶贫帮扶工作,根据贫困户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黄xx59岁,家庭人口3人,劳动力2人,妻子聂xx44岁,女儿黄xx12岁,在读小学五年级。家住砖房,60平米。有水田0.5亩,旱地0.5亩,林果地5亩;现种有xxx株沙糖桔,未挂果,预计2011年挂果。另户主在村内打零工,纳入低保,年收入约2400元。
二、贫困原因
1、户主和妻子年纪大、文化低,无固定工作,在村内打零工收入低;孩子年幼在读书,支出大。
2、缺少资金投入及缺乏种养技能,果树树况不佳且未挂果。
三、脱贫目标
从2010年开始,力争用2年时间,根据贫困户实际,以“四结合”(即: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就地与就业相结合、扶贫与扶智相结合、短效与长效相结合)实施帮扶,帮助贫困户发展柑桔种植和建一间碾米小作坊,使帮扶户在2010年年人均纯收入达1900元,在2011年年人均纯收入达2500元,在2012年年人均纯收入达3000元以上,经济条件得到改善,实现稳定脱贫。
四、脱贫发展项目
1、扶持贫困户改善生活条件。
2、实施智力扶贫。组织贫困户参加农村种养实用技能培训,提高种养技能。
3、产业扶持。帮助贫困户发展柑桔种植和碾米加工。
五、脱贫帮扶工作措施
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整合帮扶资源,推动贫困户可持续发展。
1、在每年视实际需要帮扶支持一些资金用于减轻生产生活压力。
2、在2010年上半年帮助其建起碾米小作坊,解决固定工作问题;2011年帮扶农资用于种植沙糖桔;2012年帮扶农资提高沙糖桔的产量。
3、每年组织劳力参加县、镇开展的种养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种养技术水平。
4、每年由局请技术人员帮扶指导贫困户进行柑桔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提高挂果率和果品质量,并由村支部协助抓好柑桔销售流通工作。
5、每年争取上级扶助资金、发动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支助等形式筹措资金,改善生活条件,确保小孩子不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