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_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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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
(送审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2017年投资环境整治成果,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百办发〔2018〕22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百色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全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通过全面排查、认真分析全县营商环境现状,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对标周边先进县(市)的做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评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进那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大行动,力争全县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进入全市前列,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新时代那坡发展新篇章提供强大支撑。
(二)主要目标。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企业在设立、建设、运营、发展、关闭全生命周期涉及的行政审批、融资服务、要素保障等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形成共同参与、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层层深入,有机衔接着力管选开放便捷的投资贸易环境、完备优质的生产经管环境,激励创新的人才集聚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消除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管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各级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全县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全县营商环境大查摆行动。2018年6月起,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县营商环境大查摆行动,广泛征求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对各地各部门和为企业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在企业证照办理、项目审批、征地拆迁、要素供给(含用地、供电、供水、供气等)、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生产、质量认证、税费征管、通关便利、政务服务、政府信用、法制服务等方面的办理情况进行暗访。同时适当选取部分企业开展暗访,了解企业对我县营商环境的痛点和满意度,对政府的期待等。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围绕涉及企业建设经营管理服务的各环节,对照先进县做法,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和梳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并于6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
(二)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参照世界银行企业营商环境报告的十类指标,聚焦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从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校的角度出发,制定“1+N+1”系列文件,即1个主文件。N个配套政策文件及1个考评办法。
1.制定出台1个主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那坡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政策精施、组织保障等方面,聚焦世界银行标准,围绕企业开办、建设、经营、破产等环节,持续扩大“放管服”改革综合成效,以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效率和降低企业建设经管成本为目标,重点围绕企业证照、项目审批、要素供给、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生产安全质量许可和认可、降费税收征管、通关便利、政务服务、政务信用、法制服务等领域,对涉及企业建设和经营的行政管理、基础条件、配套服务等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优化,出合实施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强和可量化考核的政策措施,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和激励问责,打造企业建设经营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宽松有序的县场环境、配套完善的商务环境,吸引广大投资者在我县投资经商,建立健全我县投资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县委宣传部、县委政研室,县发展研究中心、编办、政务办、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法制办、金融办等单位配合)2.制定出台N个配套政策文件:(1)关于推行“354560”改革提升服务企业效能的具体措施。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登记,投资项目报建审批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改进服务模式,推进网上办事,推广“并联审批”、职能审批和职能监管,实现“企业开办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园区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4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6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354560”改革目标。(县编办牵头负责,县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工商局、安监局、人防办、地震局、气象局等涉及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登记、投资项目报建审批环节的相关单位配合)(2)关于那坡县强化企业建设经营生产要素保障的实施意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营商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提升国内国际竞争力,最大限度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扶持我县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物价局等单位配合)(3)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优化融资环境,健全政银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和鼓励直接融资,加大推进PPP力度,全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县金融办牵头负责,县发改局、经贸局、科知局、财政局、人民银行那坡支行等单位配合)(4)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执行。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工“五险一金”提取标准。坚持依法治税,严禁向企业征收“过头税”和提前征税;推动税收征管由“以果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大幅度减少企业办税次数,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和提供一站式服务。(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县人社局、物价局、地税局、国税局、金融办等单位配合)
(5)关于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若干政策措施。实 施“引智入那计划”,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在编制管理、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科研经费等方面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进企事业单位探索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引进紧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建立人才服务窗口,完善引进人才任职、居留、社保、医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配套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力度,改善和优化结构,实施“工匠”培育计划,最大限度减少劳动力流动限制和成本。(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县编办、经贸局、教育局、科知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卫生计生委、国资中心等单位配合)(6)关于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的若干措施。按照“先证后核、一企一证、一证号”的改革取向,全面实施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措施,基本形成“审批流程最优、取证时限最短、事中事后监管最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模式,实现了生产许可证的改革已经从最初的让企业少跑腿、到最多跑一次、再到目前的零跑腿,有效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压缩审批时限,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服务。(县质监局牵头负责,县安监局、经贸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单位配合)(7)关于优化通关环境畅通南向通道的若干精施。优化通关流程,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优化货场物流操作流程,提高货场效率。清理整顿报关。报检服务等中介环节收费,规范口岸收费公示制度,降低通关费用。加速通关效率,推广“无纸化通关”等举措。对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出口退税,(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县口岸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国税局、平孟海关、平孟检验检疫局、武警那坡县边防大队等单位配合)(8)关于深入推进“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的实施方案。公布全县统一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各类证明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行政许可目录清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单等6张清单,制定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规范事项基本要素,在政府网站公布各类清单、目录时,要设置凭部门、事项等关键词即可详细查询的功能,以便公众能快速、便捷获取相关信息。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构建普惠化智慧惠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整体性政府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进审批智能化和审管信息系统一体化工作,全力配合自治区、百色市建设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打造24小时不打烊“网上政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一窗进出,双线协同,三向联办”的政务服务“123”新格局。加大审批部门对进驻窗口授权力度,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和权力运行的“五公开”。出台开展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吸引更多企业落户园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务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出台那坡政务服务投诉处理办法,以制度规范投诉处理流程,推进政务服务行为制度化、规范化。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加大窗口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推动建立部门联系辖区企业服务机制,开展常态化、点对点的精准服务。(县政务办牵头负责,县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旅游局、工商局等单位配合)(9)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针对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市政设施建设管理不够完善、城市管理方式落后、智能化管理水平低等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使城市规划体系更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档升级,城市绿化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基本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宜居指数和市民幸福感大幅提升,把那坡打造成为生态宜居边陲。(县市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县住建局、交警大队、交通远输局、工商局、城厢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10)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做好我县亲商安商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营造亲商、重商、扶商、安商的浓厚氛围,积极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营造公平竞争的企业发展环境,激发县场活力,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县招商局牵头负责,县工商联、非公办、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11)关于高层次紧缺人才进培养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现代治理体系,把优秀人才集聚到那坡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来,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县委组织部幸头负责,县人社局、编办、教育局、科知局、公安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12)关于全力推进“平安那坡”建设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严打暴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赌博犯罪以及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刑事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保护,重点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法集资、传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突出经济犯罪,着力保护公司企业合法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工商局、经贸局、科知局等单位配合)
(13)关于党员干部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激励和保障干部职工大胆履职、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强化服务企业家意识,鼓励担当作为,明确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交往“负面清单”,建立正向激励、负面清单与容错纠错相结合的机制,把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区别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而产生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区分开来。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建立意见反映、投诉处置机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监委、县委政研室,县发展研究中心、法制办、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局、经贸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配合)(14)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评”活动的工作方案。从2018年至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优化营商环境社会评价、媒体评论、组织评定的“三评””活动,以问题为导向,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形成共同参与、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层层深入、有机衔接,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绩效办、县政务办等单位配合)3.制定出台1个考评办法:《那坡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考核。更加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评、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干部提拔使用和项目、资金、用地安排等方面相挂钩,调动各级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县绩效办牵头负责,县发改局、编办、政务办、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法制办、金融办等单位配合)
(三)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2018年6月底,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动员大会,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总动员部署。筹备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局及县直相关部门配合。系列文件由县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四)开展全县营商环境大考评行动。从2018年起,按照考评办法,对营商环境实行年度考评和通报。考评结果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干部提拔任用和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相挂钩。(县绩效办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政务办、统计局、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招商局、质监局、金融办、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三、实施步骤
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从2018年6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整改、评议考核、巩固提升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6月)。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通过媒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关心营商环境、监督菅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的热情。各级各部门进行层层动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实施细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员,组织安排好相关行动,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6月)。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走访调研企业和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和投资者对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摸清我县营商环境现状,梳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对企业提出的诉求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自查报告。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的各项工作重点,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根源,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执行、事后有效果。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8年7月-11月)。各级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任务和分工,制定出台系列文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研究,制订政策措施,分步组织实施,完善有关工作体制机制,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对企业意见集中、社会反映强烈、严重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营商活动取得实效。
(四)评议考核阶段(2018年12月)。各级各部门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年终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织有关单位、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单位的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进行检查和评议,检查和评议结果专题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对优化营商行动扎实有效、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梳理活动成效,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巩固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优化管商环境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进行年终总结,分别于2018、2019和2020年12月31日前报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领导小组建立研判督办机制,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季度分析会、年中分析会、年终总结会,听取行动汇报,把握工作进展,加强部门交流,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督办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一把手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不定期的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共同推进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各配合单位要积板协助牵头单位抓好分项工作的落实,形成各责任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营商环境投诉案件处理协调机制和贵任追究制度,依法快速查处重点投诉案件。
(三)督查问责,促进整改。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督查组要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大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以简报信息形式报送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影响营商环境的要严肃问责。营商环境大行动列入年度绩效考评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的意义、举措和成效,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在主要媒体开设专栏,对重点领域开展活动进行追踪报道,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营商环境,营造共创良好菅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那坡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那坡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林农
斌副组长:黄卓远
李永谋
黄志忠马
方李培嘉龙召学骆丽熙许忠环廖忠生秦运德黄丽明杨昭博
甘其辽黄天琪邓荣俊成员: 莫金龙
县委书记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
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政协副主席
县人民法院院长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保泽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赵一融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倪安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
主任
黄金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
李
齐
黄华全
李定根
黄海正
黄泽昆
马振凯
罗伟胜
李文清
黄新学
吴明志
余青松
李官利
朱宁波
梁必政
黄文胜
劳剑桥
关国凡
李清天
办主任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县纪委常委、监委副主任 县编办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经贸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文化和体育广电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环境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黄国锋
县安监局局长 王志城
县质监局局长 潘秋狄
县食药监局局长 莫新伟
县司法局局长 农贵清
县商务局局长
黄绍疆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陆立海
县林业局局长 黄文辉
县旅游局局长 任文海
县招商局局长
陈忠林
县金融办主任
何璐坪
县物价局局长 苏忠臣
县市政局局长 黄元春
县科技局局长 倪安文
县法制办主任 农忠勤
县绩效办主任 杨
艳
县工商联主席 陈小妮
县房管所所长 覃
湖
县地税局局长 李世鹏
县国税局局长
农作新
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那坡分公司
总经理
周庆国
中国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副行长 李开红
县邮政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为大行动提供保障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李永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文清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赵一融、倪安武、黄金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委改革办、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县发改局、县信息化办公室、县政务办公室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整合县投资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综合协调、上传下达、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和舆论宣传等,对各乡(镇)、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组由县委督查室牵头成立。职责是负责对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成立。职责是宣传那坡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公开曝光破坏菅商环境的行为。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参照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处理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日常工作;大行动涉及的县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园区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具体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