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方案_严格工作纪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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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实施《全民科学 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2006——2010年我市科普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和《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盖州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科学素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素质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盖州为总要求,以提高市民科学素质为根本,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倡导科学方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科学,相信科学,掌握科学,依靠科学,应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促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努力实现全市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综合实力和公众科学素质的同步提高,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着力提高公众科学素质。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高。增强市民的思想道德、科学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到2010年,我市市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达到5%以上。
(二)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围绕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创建平安城市,突出宣传节约能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在建设学习型城市中的作用,使科普与终身教育体系的融合初见成效。
(三)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要建1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乡镇、办事处科普文化活动站要达到27个;村科普画廊(宣传栏)要达到27处;与新闻媒体通力合作,使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设施建设等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四)构筑社会化科普平台。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合作、市场发挥作用的科普运行机制,探索发展科普文化产业的形式与途径,吸引广大市民参与各类科普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素质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科普工作。
依托和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将科技教育渗透到教学环节中。推进新科学课程体系的全面实施,将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价值观及科学行为习惯的培养,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发展观和基本国情教育,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及可持续发展意识。培育和扶持一批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科普活动。以每年一届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为载体,组织在校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到科技小发明、小制作、撰写科技小论文、创作科幻画和“智力七巧板”竞赛等活动中来,引导青少年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逐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整合校内外科普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好各类学生活动场馆,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
各级教育培训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科技课老师、辅导员的科普培训和教育,培养为科普实践提供理论指导的专业人才。各级辅导员协会要切实担负起指导未成年人开展校内外科技活动的任务。积极倡导有条件的中小学聘请科技专家、学者担任校外辅导员。逐步建立全市未成年人科学素养监测评估体系。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对农村干部和农民的科普工作。强化农村科普教育。结合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双学双比、星火科技培训专项活动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十一五”期间,培训农村党员干部2500人次,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万人次。
全力推进“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为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方针”落到实处,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中,做好以下四点工作:
1、开展“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条件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30%的行政村都要建成一个集宣传教育、健身娱乐、科普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文化活动站和一处科普宣传栏(橱窗),培育一名科普宣传员。
2、加大对农技协的扶持力度,每年要做大做强4个农技协。使农技协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走进农家院的新型渠道,联结农户与市场的紧密纽带。“十一五”期间,要以农技协为依托,重点培育科技示范户1000户,辐射带动1万农户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
3、抓好科普达标市,市级科普示范乡镇和科普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通过落实创建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保障措施,在“十一五”期间,创建10个市级科普示范乡镇,40个市级科普示范村。
(三)按照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强化对城市劳动人口的科普工作。
围绕“工业强市”的发展要求,加强对第二、第三产业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管理,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课程内容,并列入各类职业资格审定和就业准入制度。优化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城市劳动人口教育培训网络。“十一五”期末,全市新增劳动力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比例达到35%以上。
充分调动各类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科协、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争做学习型企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鼓励企业结合市场开拓进行科普宣传,将推介产品、培育消费群体和新技术的普及结合起来。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个人在职学习。发挥科学技术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以增强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为目的,促进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工作。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有关单位要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科技报告会、“科技论坛”、“学术年会”、编辑出版系列科普读物,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等。帮助他们掌握和更新相关的科技知识。
党校要将提高领导干部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在普及科学知识的同时,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能力。
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在公务员录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中,要逐步增加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内容,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
市目标考核办将科学普及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不断提高市民科学素质,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政府主导,动员全社会参与,办好一年一度全市性的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活动,以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活动,不断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结合工作特点,发挥自身优势,每年组织各具特色的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地球日、人口日、环境日、气象日、艾滋病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纪念日,向公众开展专题科普宣传,普及相关科技知识。
深化“科教进社区”活动。以城市居民为对象,开展争创科普先进办事处、争创科普特色社区、争创科普示范家庭,清除生活陋习和愚昧落后现象活动。到2010年,创建市级科普示范办事处2个,科普示范社区4个,科普示范家庭100个。
巩固城镇基层科普组织,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办好城镇社区科普画廊和科普宣传栏;充分利用社区、学校、公园、图书馆、活动室、计生室、健身房等,举办面向居民群众的各类科普活动;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有组织地开展科普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科普工作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科普工作纳入“科教兴市”的重要考核指标中,进一步完善科普工作协调制度,发挥好各级科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科技行政部门对科普工作实行科学规划,进行政策引导,开展督促检查。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切实做好有关科普工作,在科技项目实施中加强与市民沟通交流。科协要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并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也要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参与各类科普活动。
(二)完善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科普环境。按照《科普法》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制定颁布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科学素质工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大型企业等各方面优势的集成;促进科技界、教育界和大众媒体之间的协作;推进公益性科普事业体制与机制改革,激发活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和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科学技术普及,建立科普事业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加大投入力度,为科普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要将科普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在“十一五”期间,市、乡镇两级科普专项经费应分别达到人均0.6和0.2元以上,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年提高,到2010年,市和乡镇两级科普专项经费应分别提高到人均每年1元和0.5元以上。鼓励境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科普基金或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投资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给予优惠。
(四)实施激励措施,促进高素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政府、科协和有关单位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定期予以表彰和奖励,努力建设一支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的科普人才队伍。采取具体措施,制定面向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宣传的专项激励政策,在职称、职务、分配、奖励等方面把科普与科研摆在同等地位,以吸引更多的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关心、支持、参与科普工作。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奖和图片奖等科普专项奖评选,注重培养从事科普宣传的记者、作家、编导、主持人等,为繁荣发展科普宣传事业提供人才资源。
(五)发展科普文化产业,探索科普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开拓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普文化产业的新形式,新途径,大力发展科普旅游,科普会展,科普文艺,科普动漫,科普游戏策划等新兴产业,把科普与旅游环保,文化艺术,休闲娱乐等有机结合起来,融知识、科学性、趣味性于一体,形成科普文化产业的聚集。积极培育科普图书、科普影视作品的出版发行产业,有计划地选择重点题材,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科普文艺作品,开展优秀科普文艺作品的展演、展映、展播、展示。
(六)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做好科普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制定的《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借鉴省及国内的相关经验和成果,结合我市实情,建立公民科学素质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全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并针对有关科普政策法规实施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盖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