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堡中学教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_中学教师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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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堡中学
教师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我校教师队伍的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实现教师考核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广平县教育体育局(201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教师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教育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依据,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宗旨,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教师身心健康、建设学习型、发展型、创新型、和谐型教师队伍为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二、考核评价的原则
(一)权利和义务相结合原则。考核应全面落实《教师法》有关教师的六项权利和六项义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教师法》有关四项职责。
(二)导向性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性教育奠定基础。
(三)激励性原则。发挥考核评价工作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和自主发展的积极性。
(四)约束性原则。通过考核评价工作规范学校管理和教师行为。
(五)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过程性评价为主的原则。学校结合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灵活多样、便于操作的考核评价形式,坚
持年度考核评价与日常考核评价相结合,努力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质量。
(六)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以教师自评为主的原则。学校采取教师自评、同伴互评、学生评及学生家长评、考核工作小组评课、学校领导评价等多种方式对参评教师作出全面评价,充分发挥教师自评的基础作用,调动广大教师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积极性。
(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考核评价过程、考核评价结果要力求公平合理,强化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三、考核评价的内容
按照职业伦理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与教学实绩、岗位任职资格与学习发展、身心健康发展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上述四个方面占考核评价总成绩比例为:职业伦理道德20%、教育教学能力与教学实绩50%、岗位任职资格与学习发展20%、身心健康发展10%。考核评价工作按年度进行,每年一次。考核评价结果以百分制计算,参加考核评价的教师上述四个方面的得分相加即为学年度考核评价得分。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占参加考核评价教师数的15%左右,最高不超过20%。考核评价得分在59分及以下一般为“不合格”。
参加考核评价的教师上述四个方面单项考核评价成绩特别突出的,学校授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表标兵”、“教学标兵”、“身心健康标兵”等荣誉称号。各单项荣誉称号的比例最多不超过参加考核评价教师数的30%
(一)职业伦理道德考核
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主要考核评价教师的政治素养、职业精
神、关爱学生、尊重家长、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情况。
职业伦理道德考核评价结果不是“优秀”的,年度考核评价等次不得确定为“优秀”; 职业伦理道德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对触犯国家法律或严重违纪违规的教师,职业伦理道德评价结果应定为“不合格”,并报经局人事科审核批准。
职业伦理道德考核评价,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评价应占一定的比例。
(二)教育教学能力与教学实绩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技能、教学设计、教学方式、教学环境、教学调控、教学效果、教学反思、学生作业、教学质量等情况。
(三)教师岗位任职资格与学习发展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岗位能力、岗位学历是否符合要求及岗位学历提高情况,教师继续教育、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提高情况,教师教育科研以及实践能力的探索等。
(四)身心健康发展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身体健康状况、体育锻炼、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心理健康、幸福指数等情况。
四、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成立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教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张俊岭校长担任组长,高学军、李小俊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主任担任,成员由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教师代表等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教师评价考核工作。
(二)教师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学校为主体,实行校长负责制 教师考核评价坚持日常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评价相结合,日常考核评价结果占教师年终考核评价结果的比例应不低于40%。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局考核评价办公室备案。学校结合本校考核办法、细则和学校实际,参照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详细具体的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及考核评价的过程表格,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考核评价文本和电子档案,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文本档案存入教师个人档案,电子档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四)学校考核评价工作的基本程序
1、个人评价与交流;
2、学生与家长评价;
3、说课评课;
4、民主评议;
5、考核评价工作小组复核,汇总考核数据,确定被考核教师的考核评价等次;
6、考核评价工作小组为每位教师(含特岗教师)建立考核评价档案,填写各方面评价量表和考核评价等次。
(五)考核评价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
学校考核评价后,将教师年度考核评价表一式两份报局考核评价办公室复核、盖章。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由学校存留。
五、教师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教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奖惩、晋级、调资、聘任、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各级骨干教师培训、外出进修考察的重要依据。对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应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离岗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从低聘任等处理。累计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强对教师考核评价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教师考核评价工作与教师个人成长、教师切身利益、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密切相关,学校高度重视,密切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积极参与考核评价工作,增加考核评价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对在实施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的,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南阳堡中学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