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辅导管理实施方案_加强工程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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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应届毕业生辅导管理实施方案
公司各厂、处:
为配合公司“135”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和高级技术工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员工培养工作中的传、帮、带作用,建立人才快速成长机制,为公司的发展培养后继人才,将企业的用人机制逐步完善,为企业留住可用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辅导期: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
二、辅导对象:2007年新入企大学生
三、辅导目标及要求
1、总体目标:按照公司“135”培养规划,一年内达到关键操作岗位或专业岗位实习级要
求;
2、阶段目标:以各单位制定的“人才培养模板”为依据,按岗位制订计划并掌握岗位知识
及达到熟练操作的目标。
四、职责分工
(一)生产单位综合管理室(或职能处室指定的兼职人员)
1、明确大学生的未来培养方向;
2、根据培养方向及“人才培养模板”(详见附件一《人才培养模板》)合理安排大学生的轮岗岗位;
3、为本单位分配学生指定辅导人;
4、负责培养阶段辅导人、学员的管理、监督考核与评价;
5、负责培养阶段相关事宜的协调和处理;
(二)人力资源处
1、负责根据“135”培养规划,拟定大学生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按季度发放带徒津贴;
五、辅导人资格条件及职责
(一)基本资格
1、生产单位:专业人员、部分关键操作岗位的优秀人员(如轧制组长、转炉炉长、主操手)
2、职能处室:专业人员、二级主管;
3、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积极响应公司人才培养政策;
4、具有良好的从业素质,责任心强;
(二)辅导人的选定
1、由各单位综合管理室按辅导人资格要求及大学生培养方向,拟定辅导人名单,并由一级主管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2、原则上每位辅导人辅导学员不超过两人(如有困难可与人力资源处沟通,由人力资源处
负责协调);
(三)辅导人的职责
1、在辅导期内全程负责员工的培养指导;
2、根据既定的“人才培养模板”,与大学生共同制订一年的培养计划;
3、负责对轮岗岗位及相关岗位应知、应会理论内容的传授;
4、负责对轮岗岗位相关操作技巧及常见事故讲解;
5、定期对大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及培养验收等工作;
6、负责每季度指定论文题目和相关要求,指导学员完成专业论文的撰写工作;
7、关心员工生活及思想状况,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六、大学生辅导的实施程序
(一)计划制定
大学生分配到相关单位后,由各单位一级主管为每位学员指定培养辅导人,由辅导人按人才培养模板中规定的岗位划分不同阶段,并为每一阶段制订岗位培养计划,并签订《员工辅导协议》(详见附件二)
(二)过程控制
1、大学生根据《员工辅导协议》中约定的计划,到相关作业区、岗位跟班作业,理论联系实际;
2、大学生每月对见习期内工作、学习情况进行小结。辅导人每月与学员正式面谈一次,填写《员工辅导面谈表》(详见附件三),将学员反馈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汇总,向部门一级主管反映,并于每8日前将此表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3、每季度结束前,由辅导人指定论文题目和相关要求,指导学员完成专业论文的撰写工作,并组织进行专业论文答辩及评价,同时将论文及评分结果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七、大学生跟踪考核
(一)大学生考核主要包括两个阶段:
1、2006年12月底见习期满阶段考核2、2007年6月底前大学生入企满一年的阶段考核
(二)考核内容
大学生阶段考核由单位主管评价、平时业绩、专业笔试、论文评价及工作成果五方面构成,比例分别为20%、25%、25%、30%,工作成果作为加分项不占权重。
1、单位主管评价:单位主管评价由直接主管根据综合评价表进行综合评价;
2、平时业绩:主要考察培养阶段内的月考核成绩
3、专业笔试:
由人力资源处组织相关专业部门编写题库,从中抽取试卷统一组织考试;内容涵盖专业知识、管理工具(5W1H、QC七大手法、PDCA、SWOT)、企业文化、英语、计算机基础、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管理办法》、《主管任用管理办法》、《应届毕业生见习期管理规定》、《人工成本管控办法》、《单项奖金管理办法》、《人才举荐管理办法》、《出勤管理办法》)等。(其它制度随制度建设变更)
4、论文:论文题目由辅导人负责拟定,结合企业实际,并且是本人亲自参与的课题或针对企业现有存在问题进行可行性论述,否则论文将评为不合格。
5、工作成果:工作成果作为加分项目,最多加5分,各单项加分按权重分配,考察项目及权重见下表。
(三)考核应用
1、第一阶段岗位见习期内的考核结果,结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管理规定》按权重对大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此结果作为大学生见习期满调薪的依据,同时对《应届毕业生见习期管理规定》予以延长见习期或解除劳动关系;
2、第二阶段大学生入企满一年的阶段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入企满一年的实习师认定及调薪的依据;
八、辅导人考核
(一)对辅导人的考核
1、根据大学生的阶段培养验收结果,对辅导人未培养计划完成的,取消辅导人资格;
2、师带徒作为专业评聘评审的条件之一,具体参考本年度专业评聘评审方案。
(二)待遇
根据《培训管理规定》,为激励辅导人按期、按质完成辅导计划,公司明确,凡在此次大学生培养中带徒的辅导人,按本方案规定签订《员工辅导协议》,履行带徒职责并按计划完成的,享有以下带徒奖励:
1、在合约期内,辅导人享受带徒津贴,带一名徒弟享受津贴100元/月;带两名徒弟享受津贴150元/月;带三名徒弟享受津贴180元/月;原则上不超过三人,超过三人的不再享受带徒津贴。
2、截至2007年6月底,辅导人的徒弟中有评价结果为“优”,则可获得“名师带高徒”优秀称号,并给予辅导人一次性带徒奖励800元。
3、在季度考核验收中,徒弟评价结果为“丁”,辅导人的带徒津贴取消;徒弟评价结果为“丙”,辅导人的带徒津贴减半。
4、对在合约期间,师徒共同完成取得经济技术创新成果,按相关规定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5、支付方式。师带徒津贴在培训费中列支,带徒津贴按季支付;并在内网上公布发放明细。
九、辅导人变更
1、由本单位主管指定的见习辅导人不得随意变更;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提交主管副总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处备案。同时单位主管指定其他人作为见习人员的辅导人,原辅导人需将相关记录交接给新辅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