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实施方案_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020-02-28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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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园林城市标准》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广西园林城市(以下简称“创园”)的决定,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步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确保“创园”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重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开展广西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扩大城市绿化总量,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紧紧围绕 “一城、两县、三乡、四基地”工作思路,着力打造红水河上第一城,全面完成创建广西园林城市的各项任务,为建设和谐宜居新天峨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1、编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园林绿化各项管理规定。

2、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4%、29%、7㎡/人以上。

3、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80%以上。

4、城市生产绿地总面积达170亩,占城市建成区面积2%以上,苗木自给率达70%以上。

5、城市污水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75%、60%以上。

6、城市道路绿化率达85%以上。

7、市容市貌各项管理评分达到7分以上。

8、古树名木均建档挂牌保护。

9、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机构完善,职能明确,管理法规和制度健全,执法管理落实到实处,无侵害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按照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要求,结合正在修编的天峨县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我县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因素,科学编制《天峨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布局我县公共绿地,确保城市绿化系统建设总量适当、布局合理。

(二)加快园林绿化建设

1、建设古王至天峨高中停车场段园林生态景观大道,突出“栽大树、成大荫、见大绿”的要求,主要种植本地米径5cm以上的红枫、木棉、柳树、刺竹等植物,营造城区绿色景观大道。

2、实施全城道路绿化工程,共绿化城区道路18条,总长9830米,种植米径6cm以上乔木2660株,使我县城区道路绿化率达85%以上。

3、实施城区内裸露边坡绿化工程,采用爬山虎对裸露的边坡进行绿化。

4、加强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开展“园林式居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创建评比活动。千方百计增加庭院绿地,改善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凡有庭院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庭院面积较小的单位要采用垂直绿化和空中立体绿化,以摆设盆景和架设楼顶绿化方式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全县的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不小于30%;

5、加大生产绿地建设力度。建设我县花卉基地、园林苗圃,提高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的比重,2012年发展我县的各类苗圃面积达170亩,占建成区面积2%以上,苗木自给率达70%以上。

6、抓好五好桥至六好桥小河两岸的垂直绿化建设,通过设置绿化池,种植垂吊、攀爬植物,对护栏以下墙面进行绿化,形成层次有别、特色鲜明的垂直绿化景观。

7、抓好一桥到二桥红水河两岸的绿化工程,在管护好原有绿地的基础上种植本地红枫和木棉,并引进适合本地生态条件的乔、灌树种和花草进行合理搭配,形成绿树成荫、碧水相衬、蓝天相映的河岸景观。

8、完成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任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三)强化市政设施、城市景观建设

加强城市道路、广场、园林小品、雕塑、城市照明等城市景观建设和管护,确保各项市政设施维护良好,运转正常;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附属设施建设,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和污水处理正常运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75%以上。

(四)加强城市管理

1、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治理违章用地、违章建筑、城市占道经营、集贸市场和公共场所秩序;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市容秩序 “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将单位临街门面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加强居民区、餐馆、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等行业和地区的管理。

2、建立绿化养护的长效机制,落实养护管理人员、经费。建立城市园林绿地数字化信息库(各类绿地和植物种类的分布)和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管理制度,不断规范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创园”领导机构,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创园”申请,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创园”活动,各单位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对任务进一步量化,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5月31日)。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有计划,有步骤,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迎检验收阶段(2012年6月1日-2012年8月30日)撰写“创园”申报材料,制作“创园”DVD影像片,申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县“创园”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9月以后)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巩固提高创建成果,为我县申报国家园林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成立天峨县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桂元 县委书记

陆祥红 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丹红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韦庆华 县政协副主席

易继超 县人民政府调研员

陆景田 县人大副调研员

成 员:索彬思 县政府办主任

班 晋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住建局局长 韦旭方 县委办副主任

蒙玉琴 县绩效办主任

韦联江 县林业局局长

龙召敏 县财政局局长

黄光宏 县水利局局长 吴汉杰 县公路局局长

韦联光 县广电局局长

赵志华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胡支毅 县药监局局长

陆显奎 县农机局局长

蓝颖羿 县运管局局长

余福寿 县环保局局长

赵道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昌敏 县国土局局长 张艳琴 县教育局局长

韩思华 县卫生局局长

韦玉逢 县旅游局局长

牙 彬 县文体局局长

陈国盛 县统计局局长 蓝天波 团县委书记

陈玉红 县妇联主席

何珍雷 县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班晋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住建局、林业局、公路局、广电局等单位抽调,负责组织协调创园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加大对“创园”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园意识,增强全民参与“创园”的积极性,在全县迅速掀起“创园”工作热潮。

(三)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

创园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挂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兼顾,要按市委提出的“提升执行力工程”的要求,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我县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四)加大城市绿化资金投入。

“创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项工作,各项任务都需要资金作支持和保障,要建立政府、单位、企业、个人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城市绿化投资机制,加大财政用于公共绿化的投资力度,为“创园”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五)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广泛深入宣传《城市绿化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爱绿护绿建绿的自觉性,依法强化园林绿化管理,坚决查处侵占绿地、砍伐路树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真正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创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各单位完成绿化任务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对完成任务好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对未完成任务和完成任务较差,影响“创园”目标实现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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