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中心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_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20-02-28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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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中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的若干意见》(安职改„2013‟11号文),根据安教【2013】281号《安溪县中、高级教师专用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指导意见(试行)》、安政人(2013)110号《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精神以及安政人(2013)118号《关于教育系统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有关问题的说明》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岗位竞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规范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人员。

四、岗位聘任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县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意见》以及教育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聘任时间的长短,结合工作需要,岗位责任、工作量、知识技术含量、承担的风险以及准入条件等因素,制定任职的具体标准如下。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专技岗位的基本要求: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满二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强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较好,表现优秀。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二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强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较好,表现优秀。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具备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强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较好,表现优秀。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取得中级职称并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二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较好,表现良好。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取得中级职称,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二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较好,表现良好。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具备中级任职资格,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教育教学中发挥较好的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较好,表现良好。

(7)、专业技术十一级、专业技术十二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其任职人员应具备助理级任职资格条件,有较强的业务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二年以上;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人员应具备助理级任职资格条件,有较强的业务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

3、凡聘任到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且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岗位聘任办法

(一)根据安政人(2013)110号文件精神,岗位竞聘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统一推行量化考评工作制度。中心学校组织实施岗位竞聘工作严格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综合考评。未经量化考评的聘任结果一律不得上报。

2.统一岗位聘任基本分值。为确保岗位聘任的质量和水平,全县统一设定岗位的基本分值为60分,既应聘人员参加所在学校量化考评,其考评得分应达60分及以上,学校方能给予聘任相应的岗位。

3.统一报送量化考评得分情况。学校报批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结果时,同时填报《安溪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考评得分登记表》。

4.统一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年限:全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年限统一为2年。

5.明确非常设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文件精神设置的选优、过渡、浮动等三种岗位是我县教育系统中的非常设岗位。对按非常设岗位聘任的有关人员,不能申请晋升等级岗位;只有转入学校常设岗位聘任后方可参加晋升等级岗位的竞聘。

6.因工作需要,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并由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抽调借用到县重点项目等教育系统外单位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育系统内借用的教师,予以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细分等级。对未经批准借用且时间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的人员,一律按其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等级予以保留工资待遇,且不予计算聘任年限。

(二)竞聘依据《城厢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细则》,按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职数择优选聘。

六、岗位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余额。根据重新核准后的岗位数,公布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2、组织实施竟聘。

3、公示。各空缺岗位确定人员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向单位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单位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复议。

4.签约上岗。中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岗位竞聘领导小组。依法加强对学校岗位竞聘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成立岗位竞聘考核工作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依据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细则,共同做好岗位竞聘组织实施工作。

2013 年12月 3 日 单位(盖章)城厢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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