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县西安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_学校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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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西安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讨论稿)
2012-12-
5大洼县西安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根据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文件[2006第34号]精神及学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策,根据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把德才兼备、群众信服、业绩突出的人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上,让真正为学校发展尽心竭力的同志得到应有的尊敬和优待,建设一支清新、公正、向上、蓬勃、合作的团队,扎实推进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大洼县西安学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一、聘用工作的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和本职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热爱学校,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关注学校发展,具备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并能履行聘任岗位职责,有示范和引领作用;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适应岗位要求,出色完成本岗位工作。
2、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同级岗位晋升和高级七级、中级十级岗位聘任。
(1)受党纪严重警告和政纪记过处分及以上的人员。
(2)已立案侦察,待处理人员。
(3)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4)有违背师德的行为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出现较大教学事故;从事有偿家教被举报经查属实人员。
3、竞聘所需荣誉证书等时间年限为2006—2011年期间,并由学校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可。
4、学校聘任方案重要依据指标:《大洼县西安学校岗位设置核准表》(大洼县人社局批复函)、《大洼县西安学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盘锦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盘锦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2005年19、20号文件],聘任年限、评职时间、教学业绩、工作表现、所获荣誉、工龄长短、年龄大小等为依据。同级职称岗位不得跨级晋升,要逐级聘任。
二、岗位设置的意见
三类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
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高级岗位(五—七级)
1、五级岗位:
(1)任副高级岗位四年以上,承担或正在承担市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的主持工作。在学校日常管理中承担全面或部分工作,发挥建设性作用,促进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2)承担班主任、部门主任、教研组长、学科兼职教研员、校务委员会干部等工作,在教学工作之外还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力量,在重大事务(活动)中发挥显著作用,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3)坚持正常出勤,在教学一线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其它学科教学工作。教学成绩在同学科中突出,能起到培养年青教师的作用,有较强的示范能力和科研能力。
2、六级岗位:
(1)在副高级岗位二年及以上,承担或正在承担市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2)在学校日常教育教学中发挥建设性作用,能够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是学校的骨干力量,支持学校工作,关心学校发展。
(3)坚持正常出勤,在教学一线工作,2006—2011间担当过或正在担当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优秀,教学业绩突出。能起到培养年青教师的作用,有较强的示范能力和科研能力。
3、七级岗位:
(1)取得副高级岗位,承担或正在承担市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的主持或参与研究工作。
(2)在教学一线工作,在学校日常教育教学中发挥骨干作用,能够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是学校的骨干力量,支持学校工作,关心学校发展。
(3)工作量承担一线教学任务,并在学生评教中教学业绩保持在本年级中等水平;学期参加至少两节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中级岗位(八—十级)
1、八级岗位
(1)在中级岗位聘任四年及以上。
(2)2006—2011间承担班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科兼职教研员、校务委员会成员、中层干部等工作,在教学工作之外继续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力量。
(3)承担一线教学任务或教育服务等工作,满工作量,并在学生评教中教学业绩保持在本年级前列;学期参加至少二节校级(含校内名师讲座等学校认可的类似活动)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教育服务工作积极有成效,学校满意。
(4)至少有二篇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发表,、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得奖项或受到普遍好评。
2、九级岗位
(1)在中级岗位聘任二年及以上。
(2)承担一线教学任务或教育服务等工作,承担班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学科兼职教研员、校务委员会成员、中层干部等工作,在教学工作之外继续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力量。
(3)满工作量,教学业绩良好或教育服务工作积极有成效,学校满意。学期参加至少一节校级(含校内名师讲座等学校认可的类似活动)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4)在校级或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得奖项或受到师生普遍好评。
3、十级岗位
(1)取得中级资格或聘任及具备条件者。
(2)承担教学任务或教育服务等工作,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3)满工作量,教学业绩良好;学期参加至少一节校级公开课、示范课,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得奖项或受到师生普遍好评。
初级岗位(十一、十二级)
1、十一级岗位
(1)在助理级岗位聘任二年以上。
(2)承担参与教学任务或教育服务等相关工作,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
(3)担当学校中层领导、教研组长,承担相应工作。
2、十二级岗位
(1)取得助理资格或聘任及具备条件者。
(2)承担参与教学任务或教育服务等相关工作,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
技术工岗位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期满和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
定为五级岗位。
三、岗位竞聘的原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
学校实行岗位聘用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骨干教师、班主任、教研组长、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科研标兵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倾斜教学一线、任职时间长、年龄大、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此次聘任人员均为本系统在编人员。
2、本次聘任工作按教育局要求,乡镇学校统一按照九年一贯制学校集中进行,不区分中小学,由学校岗位聘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岗位设置核准表》的初中和小学岗位为学校教师相应教师资格人数。
3、借调、调离人员无论人事关系转出与否,均不能在本单位参加聘任或占岗;自动离职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完不成岗位职责的,取消下年度同级岗位和高一级岗位的申报资格。
4、挂岗不在岗人员,按教育局和人社局规定,自愿回校参加聘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同等条件参照《大洼县西安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公示岗位。学校公示岗位等级、数量及岗位职责,确定实施方案。(见附件1)时间:12月10日前
(二)个人申报。对照申报资格和岗位工作内容,个人写出《X级岗位申请书》。时间:12月10-15日
(三)竞聘资格审核。学校审核申报资格,岗位聘任开始。
时间:12月15-19日
(四)按照《大洼县西安学校职务聘任实施方案》和《大洼县西安学校职务聘任实施方案》确定岗位人选。如果申报数量超过岗位数量,由校务委员会依据岗位职责和申请人日常工作进行确定,如果申报数量少于岗位数量,由校务委员会增补候选人。
(五)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2--3天。
(六)本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3日内可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交职务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后,提请校务委员会进行复议。
(七)上报大洼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全校职务聘任工作结束。
时间:12月20-28日
五、大洼县西安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
六、《大洼县西安学校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监督措施
1、坚持阳光操作,将聘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具体要求向教职工公开,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违反工作程序,不论资排辈,公开公平的认真搞好教师聘用。聘用单位整个聘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全体教职工要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和参与聘用工作,把参与竞聘作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业务能力的动力,在竞争中明确自身应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目标。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教师聘用工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肃的工作纪律、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正确对待。正视本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公开公平的认真搞好教师聘用。在聘用过程中要讲纪律、顾大局,对意见的反映和处理要讲程序,确岗后,要按时及时到岗履行职责。
大洼县西安学校
2012年12月5日
附件1
附件2
大洼县西安学校职务聘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广新
副组长:徐跃胜刘凯良
组员:郭玉龙王凤艳高振满郭伟范彩凤宁晓贤教代会部分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