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实施方案_叶酸补服项目实施要求

2020-02-28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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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百色市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

补服叶酸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右医附院:

现将《2009年百色市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抄报: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

抄送:平果铝医院,右江矿务局职工医院,各县(区)妇幼保健院

2009年百色市农村妇女

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确定的重点工作,为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依据自治区《2009年中央和自治区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我区是出生缺陷的高发地区,根据卫生部出生缺陷需要优先解决的领域和问题,以健康教育为先导,三级预防为手段,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对目标人群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总目标

到2011年,对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二)年度目标

2009年度,对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三)支持性目标

1.各级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相关培训率达到80%以上。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相关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

3.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60%以上。4.受孕妇女叶酸服用随访率达到80%。

二、项目范围、对象和内容

在全市12个县(区),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三、组织实施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项目组织、协调,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叶酸片发放管理流程,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开展、实施和监督;各县(区)卫生局负责本辖区的项目组织、协调与管理,制定本辖区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专门机构及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与日常管理,每月向市妇幼保健院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及相关数据,市妇幼保健院每月汇总全市项目开展情况和进度后上报市卫生局。

(一)叶酸招标采购

1.叶酸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招标采购,叶酸到达本市

后,各县(区)按每位对象服用6个月叶酸片的用量签约领药后发放,同时将具体分发数量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2.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叶酸片按发放管理流程发放给准备怀孕和孕早期的农村妇女服用。

(二)叶酸发放与管理

1.叶酸实行市、县两级共同管理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各级要落实到人,专人负责药品管理、储存和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加强对服药目标人群的跟踪随访,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现象要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2.各县(区)卫生局和承担本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做好叶酸的组织和发放工作,调动妇儿工委、民政、残联、广电等积极性,利用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网络,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等多种途径开展工作,探索最佳的叶酸组织发放管理模式,在免费发放叶酸的同时,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水平,将干预措施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惠及民生。

3.在组织发放叶酸过程中,做好叶酸发放登记和统计工作,并依靠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摸清并登记本地区育龄妇女实际人数,确定下年度准备怀孕妇女叶酸需求量上报各县(区)卫生局,以县为单位每年12月1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卫生厅。

(三)准备怀孕妇女叶酸发放的登记与随访

1.县(区)卫生局按照需求定期向医疗保健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发放叶酸片,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将叶酸片分发到各村卫生室,指导村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卫生室的组织发放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同时,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高危准备怀孕妇女的叶酸片发放和管理。

2.村医或保健员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每次领取1个月的量,记录领取叶酸片的时间、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

为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自治区卫生厅提议在“看服第一片”的基础上实行“311”管理模式,即3天内督促2次,1周检查1次,1月督查服药后填报数1次,防止领而不服或漏服,以确保叶酸片服用效果。并将叶酸片管理“311”模式的具体内容在乡村两级实行上墙管理。

3.高危准备怀孕妇女是指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准备怀孕妇女。

乡镇(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其到乡镇(街道)卫生院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

意书。

乡镇(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准备怀孕妇女发放叶酸片,每次领取1个月的量,记录领取叶酸片的时间、量以及准备怀孕妇女相关信息,并将相关信息通知所在村村医,实行“311”管理后,村医将叶酸服用情况整理反馈给乡镇(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如果妇女服用叶酸片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4.流动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流动人口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方案。在城市的待孕妇女发放叶酸,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在农村的流动待孕妇女发放叶酸,由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

(四)人员培训 1.培训内容

项目实施的目的和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及项目的督导;出生缺陷基本知识及防治措施,出生缺陷诊断,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核心信息,叶酸的防治作用等;叶酸片的管理和使用,目标人群的随访,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等。

2.培训对象

县政府、卫生部门、妇儿工委、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

领导;市、县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儿科医生及保健人员;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村医(保健员)、妇联干部、计生专干等。

3.培训方式

(1)自治区卫生厅负责市、县管理人员培训。(2)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师资培训、技术支持和监督指导。业务技术培训采取市、县、乡逐级培训方式。培训教材由自治区卫生厅组织编制下发为主。

(3)县对乡、村以专业培训与例会培训相结合,提高基层出生缺陷防治咨询指导水平。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由各县(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充分调动妇联、民政、残联、广电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等网络媒体以及农村墙板报的作用,广泛宣传政府对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重视、叶酸在预防神经管缺陷中的作用以及免费发放叶酸的相关信息。

2.利用结婚登记、婚纱摄影、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检查等服务时机,向服务对象进行一对一的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健康宣传。发挥“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活动”宣讲员的作用,营造预防出生缺陷的社会氛围。开展基于家庭、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教育的覆盖率。

3.出生缺陷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出生缺陷危害、病因,如叶酸缺乏容易导致神经管畸形;出生缺陷干预措施,如孕前增补叶酸、孕期保健、唐氏综合征产前血清学筛查、产前超声诊断、新生儿筛查等;叶酸的作用、增补剂量、服用时间和方法等。

4.围绕核心信息开发研制针对不同目标人群的出生缺陷健康教育传播材料,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提高人民大众对出生缺陷防治的认识,探索并建立出生缺陷健康教育长效机制。

5.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的健康宣传,使育龄妇女和公众了解出生缺陷的发病原因、防治措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知识,提高自我保健的意识和技能,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行为,提高准备怀孕妇女对叶酸的服用率、依从率,真正提高干预效果。

6.健康教育考核重点是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和依从率。

(六)信息管理

为保证信息管理质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开发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软件。项目信息实行逐级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村医或保健员负责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统计汇总并上报所辖乡村叶酸片发放和服用信息;县(区)卫生局负责统计汇总辖区内叶

酸片发放和服用信息报送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汇总全市12个县(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审核后上报自治区卫生厅项目办公室。

所有信息报表除上报表格外,各级都要留底,以备督导核查。

(七)监督评估

通过开展项目的监督、评估和指导,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重点加强县对乡、村两级“311”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1.自治区监督指导每年进行1次,覆盖30%县;市级监督指导每年2次,覆盖本市50%县;县级监督指导每年进行4次,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和50%的村。

2.监督评估采用现场调查、访谈、查看资料等方式,内容包括项目计划的落实情况、叶酸分发和服用管理情况、培训和健康教育的效果、经费使用和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等。

3.监督评估完成后,应将评估结果、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等综合情况进行书面反馈。各县(区)每年10月30日前提交包括项目实施、经费使用、监督指导等在内的项目年度总结报告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核对,然后上报自治区卫生厅。

四、经费保障与管理

(一)各县(区)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安排必要的项目

培训和健康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制定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招标采购有节余的资金,必须用于该项目的工作管理。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

(四)资金安排

2009年我市项目总资金10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叶酸采购经费89万元,自治区配套项目监督指导与评估经费14万元(其中市级2万元,各县区1万元)。叶酸采购由自治区卫生厅集中招标后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签约订购和发放。

五、项目时间

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六、项目进度

2009年8~11月:自治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召开项目启动会;卫生厅组织叶酸招标采购;下拨项目活动资金。

2009年12月:各市、县(区)开展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活动,签约和发放第一批叶酸,全面启动增补叶酸工作。

2010年1~2月:开展各级项目监督指导活动;上报有关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

2010年3~5月:开展各级项目监督指导活动,重点对项目进度迟缓的地区进行督查,进行半年工作小结,发放第二批叶酸。

2010年6~8月:召开项目总结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制定下一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附:2009年百色市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实施计划

2009年百色市农村妇女

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实施计划

一、2009年12月27日由自治区卫生厅招标采购第一批叶酸到位后,市、县(区)开始启动增补叶酸工作,同时进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药3天后把相关数据上报自治区卫生厅。

二、12月27日对全市12个县(区)卫生局领导、医疗保健机构以及市直相关医疗机构妇幼保健人员进行有关叶酸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培训,全面启动2009年免费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工作。

三、12月29日各县(区)卫生局参照市级的做法,对本辖区的乡镇卫生院及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妇幼保健人员进行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培训。

四、各县(区)卫生局负责统计汇总辖区内叶酸片发放和服用信息,将上季度数据于每季度首月10日上报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市妇幼保健院汇总各县(区)信息后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按要求分别上报市卫生局和自治区卫生厅项目办公室。

五、2010年5月:百色市卫生局组织对全市12个县(区)项目的实施和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抽查,重点抽查项目进度迟缓的县、乡。进行半年工作小结,发放第二批叶酸。

五、2010年6~7月:召开项目总结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制定下一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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