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_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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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湘阴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
为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岳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9年岳阳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岳人才发„200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就我县2009年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为了满足农民群众对科技的渴求,提高农民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水平。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有利于鼓励和引导一批科技专业人才下到生产第一线,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有利于盘活科技人才资源,强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有利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选择 4个乡镇和 1个乡镇中心卫生院(不包括市定的2个乡镇和1个乡镇卫生院)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共计划选派12名科技特派员进行驻点扶持(其中农业科技特派员9名、医卫科技特派员3名)。
三、选派要求和办法
(一)选派要求
1、科技特派员分市派和县派两个层次,以县自派为主,市派为辅。派出单位相对稳定,三年不变。农业特派员的服务期限一般为两年,医卫特派员的服务期限一般为半年或一年,根据需要可以连任。
2、担任科技特派员的人员应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有深厚感情,志愿到农村乡镇与农民群众共同创业;拥有先进实用的技术或一技之长,具有创业意识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医卫特派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科技特派员主要从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和具有专业特长的在岗人员中选派,也可以从具有丰富经验和技术特长,且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中选派,还可以从农村种养大户中聘请。
4、科技特派员工作可以与新农村建设、一支书工作、“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医生晋升职称前下乡锻炼、农村科技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农村科技合作组织的发展、大学生任村官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相关工作相结合,充分整合资源。要立足一点,辐射全面,采取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形式将科技特派员组织起来,形成团队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选派办法
县派科技特派员由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今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目标任务,向有关单位下达派遣任务,派出单位按要求推荐下派人选。推荐人选经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下派。
四、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
(一)农业类特派员的职责
1、深入调查研究,从长远着手,帮助入驻乡镇制定和落实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规划。
2、因地制宜,研究开发一批适合当地发展的科技项目,引进推广适合当地种养业的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建立效益农业示范基地,培育特色产业;
3、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和科技创业,帮助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济利益共同体,实现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和农村特色资源的有机结合,拉长农业产业链,组织农畜产品流通,提高服务效率。
4、开展科普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乡土科技带头人。
5、定期反馈当地农村工作信息,反映当地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发展当地经济的建议措施。
(2)医卫类特派员职责
1、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入驻乡镇制定和落实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规划。
2、引用、推广应用适宜的医药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水平。
3、临床带教、培训乡镇医疗卫生人才,提高对农村多发病、常见病的诊治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4、帮助乡镇中心卫生院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一批医疗卫生骨干人才。
5、开展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农民卫生保健意识,提高农民防病抗病能力。
6、定期反馈当地农村卫生工作信息,反映当地农村卫生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发展当地卫生事业的建议和措施。
五、科技特派员的待遇、权益和补助方法
1、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其在原单位的职务、职称、编制、工资(或离退休金)、奖金、福利等待遇保持不变,生活补贴、差旅费等由派出单位负责,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2、科技特派员可以有偿服务的方式开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推广等;可以通过资金入股、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租赁经营等形式,与当地的企业、专业大户、农户等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取得的合法收入依法予以保护。
3、科技特派员帮助入驻乡镇及企事业单位申报的扶贫开发、科技开发、农业产业开发等项目,各相关部门要优先予以支持。
4、对科技特派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对业绩突出的科技特派员,给予奖励。
六、工作方式和管理办法
(一)工作方式
农业科技特派员可以采取脱产,常驻试点单位服务、结成利益共同体创业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脱产,定期到试点单位指导相关产业、提供技术服务的方式。医卫特派员可以采取定点常驻服务方式开展工作,也可以采取深入村卫生室定期坐班服务的方式开展工作。
(二)管理办法
科技特派员日常的出勤、工作等方面的管理由所驻乡镇或卫生院负责,年度考核由派出单位、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一支书办共同考核。服务期满,科技特派员要进行一次全面述职,由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一支书办与派出单位及驻点乡镇对其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年度考核与服务期满考核的结果载入本人档案,并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本人评先、评优及提拨重用的重要依据。对服务期满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妥善做好工作安排和安置。
七、经费保障
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由县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握,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的培训和科技特派员工作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各相关部门对科技特派员牵头或参与的科技开发项目在经费和项目的申报上予以资助和优先支持。同时,积极拓展社会化、市场化融资渠道,为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各派出单位要关心支持科技特派员,在项目、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后顾之忧。驻点乡镇要安排一定的经费,为服务期间的科技特派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时帮助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让科技特派员能够安心工作。
八、组织领导
成立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彭岳武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熊检华、甘文伟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人事局、科技局、科协、财政局、发改局、农办、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产局为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科技特派员工作统一领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搞好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等。办公地点设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干部办主任易岳松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科技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苏伟中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农办和县科技局负责农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和项目确定、项目资金的争取。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医卫特派员的选派和管理,县一支书办负责参与村一支书兼科技特派员的考核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