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分局文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_赤峰松山区规划

2020-02-28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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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松政办发[2011]5号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区公安分局文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

《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分局文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分局文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09]44号)精神,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为松山区公安分局聘用部分文职人员。为确保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人才观,科学制定方案,规范操作程序,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聘用的文职人员适应工作需要,切实发挥应有作用。

(二)基本原则

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人数及条件

(一)聘用人数

聘用人数为25人。

(二)报考条件

1、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全国统招、持有普通高校毕业证、报到证(档案中有底联)]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详见《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分局文职人员聘用岗位表》。

2、松山区户籍,在松山区服务(包括已期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村官”、“社区民生志愿者”、义务教育特岗教师、中小企业人才储备人员(简称“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下同)。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聘用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实施步骤

聘用工作分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录取七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1年2月22 日至3月 22 日,在赤峰日报、赤峰人事人才网、松山时讯、松山有线电视、松山区政府网站、松山党建网等媒体发布报考公告。本次聘用的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的变动等信息,将通过松山区政府网站和区政府门前的公示栏及时进行公布,考生要随时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8日至3月 22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松山区政府主楼二楼223室。

联系电话:8466068;联系人:王懿行。

3、报名者须持本人毕业证(2011年暑期毕业生须有学校含有是否统招、学历及专业、毕业时间、原户籍所在地等内容的证明信)、报到证、身份证、国家服务项目证书、户口本;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并提供个人档案等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分局文职人员报名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每人200元。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区监察局、人事局、公安分局组成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考试资格。

(三)笔试

1、开考比例(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录取人数。

2、笔试试题由区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指派专人负责,抽签确定命题人选,全程封闭管理。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3、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试卷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定在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准确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毕业证于3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区人事局223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试题由区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抽签确定命题人选和评委人选,全程封闭管理。每个面试评委小组由8人组成,其中主考1人,评委7人。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不同测试要素赋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评委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进行。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松山区政府网站、区政府主楼门前公示栏通知,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成绩汇总,根据汇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体检和聘用

1、考核。聘用工作办公室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经区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从参加该聘用岗位的考生中依据汇总成绩递补。

2、体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由聘用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依据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经区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从参加该聘用岗位的考生中依据汇总成绩递补。

3、聘用。聘用办公室根据考生的汇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区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聘用。

四、待遇

(一)本次招考的25名文职人员实行聘任制,被聘用的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

(二)被聘用的文职人员,试用期一年。

(三)试用期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计算工龄),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编办核定全额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文职人员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间不允许调动。

(四)文职人员隐瞒、虚报本人真实情况,经人事、监察部门查证属实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分局文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分局文职人员聘用岗位表。

附件1:

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分局文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志强(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宋树强(区政府副区长)

青瑞松(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陈国祥(区监察局局长)

梁剑廷(区编办主任)

国续春(区人事局局长)

王懿行(区人事局调配股股长)

乔金磊(区公安分局政治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聘用工作办公室,负责本次聘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国续春(兼);成员:王懿行、乔金磊(兼),联系电话:0476-8466068、0476-8466847;监督电话:0476-8466878。

附件2:

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分局文职人员聘用岗位表

号聘用 报考条件 备注 人数 学 历 专 业 其他要求 全日制专科以绘图技术员 3人 艺术设计类上全日制专科以计算机管理 6人 计算机类上 全日制本科以国家注册年龄放宽至35会计 1人 财务会计类 上 会计师 周岁 全日制专科以其他文职人员 15人 不限上 岗位

注:“全日制”指全国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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