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中小学系统内部公开选调教师进城工作方案_教师选调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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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丰县中小学系统内部公开选调教
师进城工作方案
为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根据县城中小学教师需求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采取公开选调的办法,选调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充实到县城中小学任教。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丰县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由常务副县长李伟才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刘彪文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教育、财政、编办、监察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人社局,由刘慧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
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二、选调教师的主要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选调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合格学历;申报选调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合格学历。参选对象都必须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2、在本县农村学校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任教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教师(2008年下半年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因特殊原因延迟分配,允许参加选调)。
3、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
(二)申请选调小学教师可自行选择申报学科,但只能申报其中一门。申请选调中学教师的所报学科必须与学历证或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专业相一致。
(三)获得全国教育系统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由县、市、省教育部门层层评选并经省厅认定),全国性教学竞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选派,现场课堂教学形式)获一等奖的,由本人根据荣誉证书相应学科在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出选调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可免试调入县城中小学工作。免试调入的人数包含在本次选调相应的学校、相应的学科名额之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能参加选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尚在处分期限之内者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正在调查之中未作出结论者。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处分期限之内及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近三年内(2008年9月1日至今)停薪留职或离岗者。
4、经查实已违反国家及省、市、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管理规定任何一条者。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的。
三、选调名额
县城中小学共选调教师40名,其中:县城小学选调教师25名。县城初中选调教师15名。具体选调学校及学科岗位见附表。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学科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特殊情况,报县政府研究决定,可适当调减比例。
四、选调录用程序及方法
(一)公开报名
1、凡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均可在规定的时间自愿报名。在编在岗的中学教师申请参加县城
中学的选调;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申请参加县城小学的选调;申请对象只能申报一门学科,不能交叉申报。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30日—8月3日。
3、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4、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带好个人身份证及能反映申报学科教师资质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学科转岗结业证等)和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无停薪留职、无擅自离岗的证明、综合加分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2张,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选调岗位。
5、收费: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文件规定,每位报名者交纳考务费130元。
(二)资格审查
县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报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名额与对象,核发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方案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和综合加分的方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计分:申报各学科的教师参加所申报学科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考小学、初中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80%)、教材教法(占笔试总分的1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总分的10%);初中考初中、高中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80%)、教材教法(占笔试总分的1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总分的10%);笔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县子固小学
2、综合加分
(1)夫妻双方在农村从事教育工作且均在职在岗,若一方申请参加进城选调的加4分;若双方同时申请参加进城选调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4分。
(2)以教龄计算10年以上(含10年)每年加0.4分,10年以下每年加0.2分。
(3)农村学校班子成员(含村小校长)及原借用在县城中小学任教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综合加分中第(1)至第(3)项以各报名教师的学校统计、公示、盖章出具证明材料,县教育、人社部门审核为依据,未列入计分项目的不计分。选调对象的综合加分另行计分并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3、选调入选人员的确定
参加选调入围人选的最后得分为笔试及综合加分的总和。依据最后得分和选调名额,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入选者的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笔试得分情况比较,笔试分数高者入选。如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教龄比较,教龄长者入选。选调入选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批准。
对已选调到县城中小学任教的教师,由县教育局制定方案安排任教学校及岗位,同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南丰县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6日
附表:
2011年南丰县中小学系统内部公开选调
教师进城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