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乡村医生退休分流实施方案(_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2020-02-28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城关镇乡村医生退休分流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城关镇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利辛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妥善安置改革中村卫生室退休的乡村医生,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村卫生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能进能出、激励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建设,促进我镇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资格准入制度,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分流安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范围对象:

(一)有职业资质的人员1、2010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或执业医师证书,并

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年龄满60周岁。

2、有执业证书在卫生室上班,年龄虽然不满60周岁,男年龄满58周岁,女年龄满53周岁,自愿提出退休的人员。.3、在2010年12月31日前未进入卫生室,又未在家开展诊疗工作,但有执业资质,年龄超过60周岁的人员。

(二)无执业资质的人员

2010年12月31日前虽然进入卫生室工作,但至今仍无执业资质的人员,不分年龄大小一律清退。

三、补助措施:

(一)经费来源: 在政府财政没有拨款的情况下,乡村医生原属哪个村卫生室的人,由该村卫生室负责支付生活补助费。

(二)补助方法:

1、有资质的人员:(1)2010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卫生室的退休人员每月发生活补助费不低于300元。

(2)村卫生室应保留退休人员的名单,一旦政府财政支付退休乡村医生工资超过300元,该村卫生室不在支付给退休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费,如果政府支付给乡村医生的退休工资不足300元,该村卫生室应补足到300元。

(3)2010年12月31日前仍未进入村卫生室人员,年龄虽然超过60周岁,有执业证书,但是卫生室只保留其名额不发生活补助费,一旦政府有补助政策,按上级政策办理。

(4)2010年12月31日前未进入村卫生室人员,2011年2月10日后仍在家私自执业的人员,年龄虽然超过60周岁,但是卫生室不再保留其名额。

(5)退休返聘人员卫生室不再另发生活补助费,工资待遇双方协商确定。

(6)乡村医生去世,村卫生室不支付安葬费,生活补助费自动取消,以后国家有规定的除外。

2.、无资质人员: 2010年12月31日前虽然进入卫生室但无执业资质人员一律清退,可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3000元,与卫生室解除一切劳动关系。

四、监督管理:

1、各村卫生室对退休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费必须保障每月发给,最迟一季度发一次。

2、镇卫生院负责对各村卫生室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对于不能保障退休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费的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将从返给村卫生室的经费中扣除,并从合同协议的押金中给予拖欠生活补助费数额1-3倍的罚款。

4、乡村医生退休后私自在家开业,该村卫生室停发其生活补助费,取消其本人在村卫生室保留的名单,并按非法行医处理。

利辛县城关镇卫生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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