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doc 黄梅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_城市公共客运交通

2020-02-28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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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提高我县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城市窗口文明形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文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打造黄梅城市公共交通品牌,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严格执行《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围绕创先争优,提高服务质量,树立黄梅形象,加快文明创建这一主题,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规范营运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文明程度和市民满意度,实现经营环境公平有序,行业管理逐步规范,行业形象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发展快速健康。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黄梅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鲁峰同志任组长,石天球、张申红同志任副组长,何平、石军华、周刚、刘红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分为四个组:

1、综合协调组:组长何平。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行业专项整治的方案预定、工作协调、情况综合、信息反馈及报送。

2、宣传组:组长周刚。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对外宣传。

3、执法组:组长刘红。负责在城市公共客运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中,对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

4、督查组:组长石军华。主要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整治工作重点及措施

此次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专项整治的对象是城市客运定线公共汽车、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非法参营的二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简称“麻木”)以及非法参与城市公共客运的其他车辆,重点是定线公共汽车和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在营运、票务、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投诉处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二轮摩托车、“麻木”以及非法参与城市公共客运的车辆。

四、整治内容

(一)城市定线公共汽车的整治内容:

1、不按规定时间发班;

2、行车不匀速,停车不靠边;

3、随意上下客,乱停乱放;

4、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私自从事载客经营;

5、未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

6、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打手机、抽烟和打赤膊、穿拖鞋。

7、车辆清洗不及时,车容卫生状况差;

8、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差,语言不文明;

9、司乘人员不按规定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服务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上岗;

10、车辆车内设施不全,车辆维修保养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

(二)城市出租汽车的整治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净化城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

2、营运车辆乱停乱放,闯灯越线,超速行车;

3、使用的计价器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检验合格;

4、营运过程中不使用计价器,不按物价部门审批的价格执行,擅自乱涨价,不出具正规车费票据;

5、有拒载行为;

6、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

7、服务态度差,语言不文明;

8、车容、车貌和卫生状况差;

9、服务不优,对乘客投诉处理不及时;

10、车身标志不齐全,车身外无公司名称和举报投诉电话,车内服务卡未按规定位置安装,不随车带规定的有效证件。

(三)二轮摩托和“麻木”及其他车辆的整治内容:

1、二轮摩托非法载客;

2、“麻木”仍在县政府划定的“麻木”禁行区内行驶和载客;

3、其他车辆非法营运。

五、时间安排

这次整治工作从2010年10月15日至2011年3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1、2010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行业动员大会,印发宣传资料,各公共交通企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学习行业规范、文明服务常识等。并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广大市民形成共同参与的意识,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公共交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结合整治的重点内容,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并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反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10年11月11日至2011年3月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执法人员到所有公汽线路、各主要路段对营运车辆进行巡查,采取摄像拍照等方式现场取证,当场找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予以相应的处罚。对非法营运的车辆(包括“黑”出租车、面的和二轮摩托载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2011年3月5日至3月10日为总结表彰阶段。

五、工作措施

1、加强行业监管。按照《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行业监管,严格企业和从业人员进入和退出机制,督促经营者权利和义务的落实;同时,严抓日常管理,客管所实行不定期上路巡查、督查,通过上车下线检查行业服务,营运秩序,车容车貌和安全营运等情况,查处营运和服务及安全中的突出问题。

2、认真自查自纠。在全行业中开展评比查纠活动,具体内容为:比服务质量,看谁的投诉少,查纠服务意识差,服务纠纷等行为;比管理机制,看经营管理,查纠管理水平不高,管理力度不大,服务意识不强问题;比营运秩序,看遵章守纪,交通违章,查纠营运秩序差等违法违章行为;比车容卫生,看车容车貌,查纠环境卫生意识差,车容车貌差和服务设施、标识不齐全等问题;比行车安全,看营运事故率,查纠安全意识差、车辆技术状况差、事故隐患多等问题。各企业要将查纠情况在公司内部每月进行一次评比通报,并将情况报客管所。

3、健全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二是加强新闻舆论的监督;三是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4、完善服务承诺。各公司要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的基础上抓落实,确保承诺不流于形式,引导公司员工树立“一切为了乘客,一切服务乘客”的思想观念,将服务质量体系的建设作为公司经营之本。

5、建立服务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各公司将客管所和本公司的投诉电话喷印在车辆的显要位置,有专人负责投诉受理和处理,态度要热情,语言要亲切,办理要迅速,确保乘客满意。

6、加强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的监管,不定时地对城市公共客运市场进行清理,对“黑”出租车、面的和二轮摩托车等非法载客,扰乱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投诉电话举报“黑车”的非法营运行为。对非法从事营运的车辆,一经查实,严查重处。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是城市的窗口,是流动的名片,直接服务广大市民,服务千家万户。优质的文明服务和良好的行业风气对于企业形象和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参与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2、细化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各参与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的整体方案和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到位,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3、多方联动参与,形成整治合力

这次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各参与单位要积极动员,广泛参与,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与社会各界、乘客、新闻媒体的互动,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通过整治,树立良好的城市公共客运文明形象,把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打造成政府满意、广大乘客满意、从业人员满意的文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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