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学技能大赛实施方案_教学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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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5年四川省师范生教学能力大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时间
校级选拔赛:2015年5月—10月。
省级决赛:11月27日报到,11月28—29日比赛。具体安排见本方案第十条《竞赛日程》安排。
二、竞赛地点 四川师范大学
三、主办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
四、承办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
五、联合单位 四川省教师教育联盟
六、竞赛组织机构
(一)竞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
李光华
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四川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副主任委员:
杨亚培
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祁晓玲
四川师范大学副校长
委
员:
宋亚兰
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彭正松
西华师范大学副校长 曾
良
内江师范学院副院长 陈晓春
乐山师范学院副院长 陈
寒
绵阳师范学院副院长 任迎虹
成都师范学院副院长
(二)竞赛执委会 主任委员: 杜
伟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委
员: 宋亚兰
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冯明义
西华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吴开腾
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 李朝晖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 杜世章
绵阳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 冯
鸿
成都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三)竞赛执委会办公室 主
任:
郭
英
四川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训练中心主任、教师教育学院院长
副主任: 高
波
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
毛苏英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陈智勇
四川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训练中心副主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
七、竞赛内容
通过现场课堂教学竞赛(限在普通多媒体教室进行)形式完成,综合评比参赛学生的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说课、讲课、板书等能力,参赛学生按学科专业分为文科1组[包括:汉语言文学、英语、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历史学等],文科2组[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文科)等],理科1组[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通用技术等],理科2组[包括:生物科学、生命科学、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科学教育、小学教育(理科)等]、艺体组[包括: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共5个组,分组进行比赛。
八、参赛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参赛对象
四川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在校师范专业学生。
(二)各高校参加省级赛选手推荐名额分配
每个学校每个本科师范专业推荐1名选手参加省级教学竞赛。针对高中新课改开设的紧缺课程《通用技术》,可另推荐1名选手参加省级教学竞赛。
九、参赛程序与办法
(一)校级选拔赛
由各参赛学校自行组织完成,参赛学校可成立“师范生教学能力竞赛”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校的竞赛选拔活动。
(二)省级决赛
以现场课堂教学竞赛(限在普通多媒体教室)形式进行,各高校每个本科师范专业推荐1名选手,参加对应分组的(文科1组、文科2组、理科1组、理科2组、艺体组)省级现场决赛。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决赛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
十、竞赛日程
(一)2015年9月28日前各有关高校完成本校竞赛选拔活动,推荐出参加省级决赛的选手。
(二)2015年10月15日前(以寄出时邮戳时间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向竞赛执委会办公室邮寄参赛选手报名材料和参赛作品材料。(详见第十一条)。
(三)2015年11月27日—11月29日在四川师范大学进行省级教学竞赛决赛,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报名办法
2015年10月15日前,参赛学校统一向竞赛执委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5年四川省师范生教学能力大赛学校团体报名表》(附件3)
(二)《2015年四川省师范生教学能力大赛选手信息表》(附件4)
(三)选手身份证复印件。
(四)所有推荐参赛选手的教案、说课稿、课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和附件7)。
正式报名后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请各参赛院校根据要求,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大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参赛选手最终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相应参赛名额作废。
十二、奖励办法
大赛设立参赛选手个人奖项和优秀指导教师奖,由省教育厅公布获奖名单。参加省级决赛选手的个人奖项,分别按照各组参加省级决赛总人数的10%、20%、30%评定一、二、三等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十三、申诉与仲裁
对比赛有异议,由参赛学校领队负责以书面方式向竞赛组委会提出申诉,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仲裁,并以书面方式回复仲裁结果。
十四、评审专家构成大赛分文科1组、文科2组、理科1组、理科2组、艺体组共5个比赛组,每组分别由5位高校专家和2位基础教育专家组成评审组。每组评审专家由大赛组委会在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各参与高校按每个师范专业推荐1名专家进入2015年四川省师范生教学能力大赛评审专家库。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省赛评审专家推荐。
十五、其他事项
1.参赛单位与主办单位共同分担竞赛费用。每位参赛选手需缴纳参赛费600元,由参赛学校统一支付,报名时一并缴纳。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
2.每校选派一名领队,参赛领队和选手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主办方统一组织就餐。
3.各参赛院校必须为每位参加现场教学竞赛的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承办单位四川师范大学负责竞赛的条件保障工作,包括有关比赛活动宣传、策划、设备提供及赛场服务等工作。
十六、竞赛执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学能力综合训练中心(邮政编码:610068)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28-84767692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2690852665@qq.com 四川省高校师范生教学能力竞赛QQ群号:196623758 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
高波 联系电话:028-86110643
四川省师范生教学能力大赛组委会
2015年 5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