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头镇卫生院无偿献血工作方案_无偿献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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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岩头镇卫生院2012年无偿献血工作方案
公民无偿献血是一种社会义务,也是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助人为乐的具体表现。根据区人民政府献血通知的精神,为了做好我镇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给我镇的献血任务,特作如下安排。
一、献血任务:
根据区下达给我镇的任务数,卫生室及卫生院计划完成献血任务XX人份。
二、时间安排:
1、5月份召开全镇卫生室及卫生院无偿献血工作动员大会;
2、做好报名工作,并确定体检人员;
3、献血时间由区卫生局确定。
三、献血人员条件及要求:
1、凡年龄在18至50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8至45周岁的女性公民,身体健康者都在献血范围内。
2、献血人员必须有个人身份证。
3、公民无偿献血量每人为400毫升。个别情况可300ml、200ml。
4、严禁雇用他人或冒名顶替献血。
5、各自愿献血人员要做好初检,提高献血人员血液的合格率。
四、奖惩规定:
1、本次献血工作,作为职工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与年终对个人评先评优的考核相挂钩。
2、凡不愿参加献血的卫生室及卫生院人员,对无偿献血工作做得好的卫生室及卫生院职工,卫生院将给予奖励,每人补助XX元。
3、对年龄在献血范围内而不报名的,或报名经检验符合条件的拒不献血人员,并且本人及其家属用血时,输血费用按照《献血法》办理。
4、国家职工和干部、企业职工献血后给3至7天的休假,按正常出勤计算。各村卫生室在年度考核时给予 XX分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了圆满完成这次献血任务,卫生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2、为了抓好这项工作,提前召开好卫生室及卫生院专项会议,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3、广泛开展公民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板报、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献血的重要意义和目的,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同时与政府、学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4、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要求各村卫生室、各科室按规定的时间自觉到血站指定的地点献血。确保我院的献血工作圆满完成。
石岩头镇中心卫生院
二0一二年四月二八日
附件:
水口山镇中心卫生院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