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_优化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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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改办文[2009]1号
关于印发《2009年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县委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10日
2009年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十四届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现将2009年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四力”环境品牌为目标,凝神聚智,合力攻坚,进一步巩固扩展环境建设工作成果,大力推进优化环境体制机制建设,集中治理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浮”、“懒”、“奢”、“冷”现象,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影响发展的思想和机制障碍,促使广大干部以不甘落后、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服务。
2、强化内部监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AB顶岗无缺位制”等“十项制度”,完善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各职能部门落实制度的原则、标准及违规处理办法。对被举报存在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工作人员实行“一次查实待岗”制度,待岗期间要参加岗位培训,培训期满后考核合格的重新安排上岗。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
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3、整合内设科室。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方便群众为目的,实行绿色通道和投资领办服务制,坚决杜绝“梗阻”行为,按照“一口对外、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站式办公”要求运作执行,为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作好准备。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并且必须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决定;超过承诺时限没有明确答复的,将追究审批部门不作为的责任。
(以上工作责任部门:县直机关工委、县经济计划局、县招商局、县环境办、纪委效能室)
(二)规范审批和收费行为
1、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通过公示审批流程、完善窗口告知单等形式,将办理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审批环节、承诺时限等告知企业和群众,促进各审批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精简压缩后的环节、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责任部门:县发改委、县招商局、县经济计划局)
2、严肃审批工作纪律。强化审批后续监管和服务,对各职能部门执行制度不到位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公开通报,构成违纪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责任部门:县招商局、县环境办)
3、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对各部门、各单位非税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编制目录,建立公开阵地进行公示。(责任部门:县物价局、县财政局)
(三)深入推进文明执法建设
1、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加强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增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意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认真落实执法人员实
名备案制、持证上岗制,认真执行执法人员身份、执法依据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禁令,严肃查处违规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典型案件公开处理。(责任部门:县政府法制办、县委政法委、县环境办)
2、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1)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收费清单制、处罚报备制等办法。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各职能部门自行开展的检查、收费及向企业做出的处罚必须到县环境办、县政府法制办备案。(责任部门:县政府法制办、县环境办、县财政局、县物价局)
(2)开展上路执法专项治理,进一步畅通物流环境。加强对各上路执法部门执行对外地轻微违章车辆“首次不罚”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执法、违规处罚、弄权勒卡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责任部门:县政府法制办、县环境办、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3、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
着力构建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为主要模式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机制,将各执收执罚部门收缴的非税收入统一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取消“按比例留成”、“按比例返还”等收支挂钩办法。严肃查处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防止乱收乱罚等问题发生。(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察局)
(四)结合实际,创新环境建设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有利于“四力”环境品牌创建,有利于招
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有利于汤原发展的大局出发,根据各自的职能特点,制定惠企便民措施,提高效率,文明服务,强化宣传,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环境品牌,创造性地开展环境建设工作。(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环境办、县广电局)
三、保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环境建设工作事关全县发展大局,是必须长期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环境办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研究制定和落实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职能部门要在抓好本单位有关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负责地抓好承担的专项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合力优化环境的良好工作态势。
2、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通过开展工作培养一个环境建设先进典型,或抓出一个反面典型;各战线、各行业、各部门要培养树立一批勤政高效、公正执法、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典型。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表彰;对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形成人人维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3、充分发挥监督网络作用。县纪委建立环境监督投诉中心,各单位也要建立环境监督投诉机构,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点、环境建设监督员的作用;切实办好“行风热线”、“关注民生、优化环境”等媒体节目,形成“三位一体”的环境监督网络,及时获取环境评价信息,进一步畅通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诉求渠道,促进各部门、各单位更加自觉地为企业和群众做好事办实
事解难事。
4、继续开展环境建设绩效评估。强化环境建设日常考核,扩大企业和群众的参与面,坚持把企业和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部门环境建设成效的主要依据,进一步增强环境建设绩效评估的透明度和各环节的严密性,健全完善科学公正的评价机制。继续将环境建设绩效评估结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评估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5、严肃查纠影响干扰环境问题。加强环境建设明察暗访,坚决查处各类影响干扰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造成较大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媒体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治本作用。
附: 2009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表
主题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通知县委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4月10日印发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