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 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_镇人大选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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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字[2011]04号
**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各村(居)及相关单位选区: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文件精神,从2011年11月中旬起,按照县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的原则,依法按程序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认真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按照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选好人大代表,选好干部、配强班子,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为顺利实现**镇“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加速推进**跨越崛起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和实现组织意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代表的民主权利,积极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章程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主要有3项:
(一)选举产生出席全椒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选举产生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选举产生镇新一届人大、政府领导人员。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筹备和宣传动员(2011年11月12日至2011年11月20日)。
1、开展调查摸底。根据县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结合选举法新规定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成立选举委员会。成立镇选举委员会,主持县、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定选举办法。镇选举委员会由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6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应辞去选举委员会成员。调整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将按程序重新任命。
3、选区划分及代表名额确定。选区划分要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综合考虑便于代表联系选民等因素确定。注意县人大代表选区和镇人大代表选区的一致性,方便县镇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同时分别选举。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划分选区。选区内可以按村(居)民小组组成若干选民小组。代表名额分配应保证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镇选举委员会按照选民居住状况或者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等(人口数不足选出一名代表的,可以按行业划分,或者按相邻单位联合划分),提出县镇人大代表选区划分初步方案,报县选举委员会审定,由县选举委员会报县人大常委会确定。
代表名额:根据选举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的规定。镇新的一届人大代表名额仍为69名。
县人大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大体相等的原则,确定代表数。一次性分配到各选区。
4、搞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镇召开党委会并召开人大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召开培训会,举行相关业务培训,村(社区)及时召开村组(社区)干部、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村(居)民组长及时组织本组群众开会,使广大干部群众做到“五个清楚”:清楚中央精神和要求,清楚工作安排,清楚换届选举日,清楚权利和义务,清楚纪律要求。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核对(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2月4日)。
1、明确登记要求。全镇以户籍为准、以选区为单位登记选民,即农业人口在户口所在地的选民小组登记,非农业人口在单位选民小组或社区所辖的选民小组登记。外来人员愿意参加现居住地或工作地的选举,由其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开具选民资格证,凭选民资格证明在现居住地的选取登记。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2、选民登记方式。采取选民自愿登记与逐户查访登记相结合,即社区(居委会)、相关企事业人员由单位统一登记;农村由选民小组登记员逐户进行登记。对没有选民档案的全面登记,有选名档案的按“三增”“三减”方式登记。“三增”即,至2011年12月25日年满18周岁的、转入的、恢复政治权利的予以登记,“三减”即:迁出的、死亡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审查核实公告。各选区工作机构对登记的选民资格进行核实后,于2011年12月4日张榜公布(只公布上次选民登记后新增、减少的选民名单)。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2011年12月7日至2011年12月23日)。
1、明确推荐方式。县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由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提出,也可由十人以上选民联名提出。镇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选区内村党支部召开村组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根据选区代表名额,提出初步人选,下派人员由镇党委直接提名;二是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初步人选,报各选区选民小组;三是各人民团体也可向镇选举委员会提出初步人选。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该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数。
2、保证代表的广泛性。按照省、市和县委文件规定,真正做到“两升一降一保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在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中,非中共党员代表应不少于35%,女性代表候选人应不少于25%,连任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一般应掌握在30%左右。除工作需要外,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安排。
3、把好提名关。镇选举委员会要积极引导各人民团体和广大选民将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来:①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②能正确代表选民意志和要求有履职能力;③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恶习,且无违法犯罪行为;④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在当地广大干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和较高威望;⑤在从事生产、工作岗位上起带头和表率作用。提名推荐的代表初步候选人经审查后于2011年12月10日张榜公布。
4、民主协商确定。将初步代表候选人交由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充分讨论、酝酿和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镇选举委员会要组织纪检、政法等部门对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审查核实。特别注重考察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并根据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将向选民通报。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于2011年12月18日张榜公布。
5、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可采取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和村民代表会、入户走访等方式,统一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重点是下派代表与选民见面,介绍本人情况并回答选民问题。严禁任何非组织的打招呼、串联等活动,严禁任何欺骗、威胁、贿赂选民的违法行为。选举日当天停止一切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活动。
第四阶段:组织选举(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元月上旬)。
1、明确选举方式。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实际情况,并征求各选区工作机构意见,确定选举方式。居住比较集中的,可召开选举大会;也可按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对选民行动不便或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选区,可设臵流动票箱投票,使用流动票箱投票必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2名为监票员。
2、选好执行主席。选举大会的执行主席应由不是代表候选人,并且法律意识和组织能力强、熟悉选举程序、公道正派、具有较高威望的党员同志担任。各选区执行主席由镇选举委员会提名,报 党委研究同意后,委派到各选区。
3、培训工作人员。对大会执行主席和各选区监票人、计票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大会程序以及监票、发票、计票、统计办法,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严格选举纪律。
4、做好各项准备。各选区将确定选举日、选举方式、具体时间、投票地点提前通知到选民小组及其选民。根据选举方式做好选举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投票选举工作预案。委托代票人员名单于2011年12月20日张榜公布。
5、组织投票选举。法定选举日为2011年12月25日。正式选举时,宣读执行主席委派书,并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和大会监计票员名单。统计选民人数并分发选票,每位选民分别填写县、镇代表候选人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同时产生县、镇人大代表。受委托代票选民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投票。
6、确定选举结果。选举委员会对到会选民数(含受委托代票选民)、选举程序、计票结果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确定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有效的及时张榜公布。
代表选出后,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代表大会。
四、把握换届选举的重要事项
(一)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
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选。要对选区外出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其联系地址或单位、联系方式等情况并汇总到镇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或选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通讯、信函回执等方式告知换届选举有关事项,动员外出人员返乡参选;确定不能回乡参选的,可由镇选举委员会确认其委托代票选民,受委托投票的每一选民代票数不得超过三张。
(二)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舆论氛围。
县、镇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要把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尤其要加强对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民的民主权利和选举的重要意义、法定程序等主要内容的宣传;各选区要从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的高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选民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选民参选的积极性,为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防止和依法处臵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各村(居)、各选区要认真贯彻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镇选举委员会要会同司法、纪检部门,加强对换届选举情况的研判,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甚至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为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保障。对破坏选举的任何事,一经发现,镇选举委员会、镇纪检和司法部门将及时调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
要按照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人大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镇选举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入选区、深入选民,进行宣传发动,做深做细选民思想工作,确保实现组织意图。要及时研究、妥善处理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镇财政及时足额划拨代表换届选举经费,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全椒县**镇人大主席团
201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