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幸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_幸福学校实施方案

2020-02-26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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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教育局“幸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三提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幸福教育工程的意见》和新泰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幸福教育工程”建设“和美校园品质教育”的意见》,充分发挥好“幸福学校”的载体建设功能,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幸福教育工程”的意见》和《新泰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落实“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建设幸福和谐新新泰”的宏伟目标,以“三提三创”主题教育为引领,以建设“和美校园品质教育”为主线,以打造“品质学校、品质教师、品质课堂、品质学生”四大教育品质为抓手,探索建立“学生快乐、教师乐业、家长满意、社会公认”的“幸福教育工程”实施的长效机制,推动“和美校园品质教育”的全面落实,深化素质教育实践与创新,全力争创教育工作示范市,推进现代化教育强市建设。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

树立幸福理念,建构幸福文化,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科学管理,打造“品质学校、品质教师、品质课堂、品质学生”四大教育品质,结合深入推进“三提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创新兴教、创业立教、创先强教”和“泰安树标杆,全省当示范,全国争先进”为目标,推动“和美校园品质教育”的全面落实。重点在“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素质教育质量效益双高工程”、“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和“办学生喜欢的学校”等重大项目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德育建构、学校管理、文化提升、课程建设、课堂改革、评价创新、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科研优化、家校合作”十项重点课题攻坚上创造新成果;在“实施幸福德育,成就幸福教师,培育幸福学生,打造幸福课堂,提高教育质量,彰显幸福文化,全面提高师生的幸福指数”上取得新发展,全面提升师生幸福品质,建设和谐幸福校园,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具体目标:

1、实施“新道德教育实验推进工程”,打造幸福德育。构建人本化、生活化、网络化、科学化、时代化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新机制,大力推进新道德教育实验,深入开展以文明礼仪教育为重点的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实施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形成独具特色的幸福教育模式。

2、实施“学校特色文化建构工程”,提升幸福品质。落实《泰安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学校核心理念、价值取向、课程建设、传统挖掘、社团活动等方面探索实践,打造具有学校特质的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宿舍文化等,凝练并不断丰富文化内涵,提高办学品位,提升师生幸福品质。(责任科室:基教科)

3、实施“素质教育质量效益双高工程”,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质量效益双高工程,注重过程性研究,严格过程性管理,加强质量监测,强化过程性评价,建立和完善提高质量效益的长效机制,推进质量效益双高工程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责任科室:教研室)

4、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优化办学条件。加强场地标准化建设,确保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建设达到省定标准;加强装备标准化建设,构建教育信息化保障体系;全面铺开食宿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宿舍拥挤、条件简陋、无餐厅等问题,满足师生的食宿需求。(责任科室:条件装备办公室、校建办)

5、实施“精致管理工程”,促进管理规范。坚持“三全”、“三精”管理策略,实行全程、全员、全方位管理,精心育人、精心管理、打造精致品牌;建立公平公正科学的评价体系,坚持综合评价,突出质量管理和质量评价;坚持“严、细、实、恒、新”的工作原则,构建“职责分明、落实有力、反馈及时”的教学管理运转机制,使每一个环节都精细,每一个步骤都精心,每一个细节都精致,每一项工作都完美。(责任科室:基教科)

6、实施“人才递进培养工程”,成就幸福教师。加大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建立常态化的学习交流机制,搭建促进教师自主发展的多元化平台,深化“拜师结对”、“名师示范”、“教学大比武”、“教学反思”、“观课议课”等系列活动,培养一大批专业精深、素质优良、师德高尚的骨干团队。(责任科室:政工科、教研室)

7、实施“课程建设工程”,构建幸福课程。根据“1+1课程开发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与人文条件,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开发和建设富有个性特色的学校课程,为学生提供具有选择性和多样性的课程营养,满足个性发展需求。(责任科室:基教科、教研室)

8、实施“课堂改革深化工程”,建设幸福课堂。加快转变课堂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推进分层教学,加强教学设计,创新作业设置;强化集体备课,推广“学案导学”、“三案一体”等先进课堂教学研究成果,减负增效,最大限度地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把课堂变成学生学习的乐园。(责任科室:教研室)

9、实施“快乐成长工程”,培育幸福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关注个体差异,满足每一个学生发展的基本需求。减轻过重学业负担,提升学生学习快乐指数;丰富学生社团,提供多样化发展选择;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关爱学生心灵,塑造健康人格,培育幸福学生。(责任科室:基教科、体卫艺办公室)

10、实施“科研引领工程”,助推专业发展。浓厚“教科研兴校”、“教科研立教”、“教科研出名师”、“教科研创名校”的氛围,打造特色教科研文化;强化课题管理与研究,注重成果转化、实践、应用与推广;进一步夯实联片教研,建立完善“区域推动、专业支持、全员参与、项目运作”的运行机制;加强网校建设,建立优秀教师博客群组,大力加强网络教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责任科室:教研室)

11、实施“家校共育工程”,形成教育合力。建立家长资源库和特聘家长进学校工作机制及“家长义教”、“社会支教”制度,增强育人合力;开展“学生家长进课堂”、“亲子共读书”、撰写“亲子日记”等活动,让家长、学生、教师三方共同享受教育的快乐。(责任科室:基教科)

12、实施“平安校园建设工程”,保障育人环境。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建立人防、物防、技防和心防于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师生幸福安全。(责任科室:学校安全办公室、基教科)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2年6月20日-9月底)

6月20日-7月1日,全市调研,讨论制定全市“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草稿)。7月1日-8月10日,形成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8月10日-9月1日,乡镇(街道)教办和市直学校分别制定出各自的工作方案,各乡镇确定2所试点学校。

9月15日前,市直各学校及试点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提出富有学校特色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完成“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的“路线图”。

9月30日前,乡镇(街道)教办、市直各学校及试点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完成建设任务分工;设计学生、教师、家长幸福感问卷,摸清实底,找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突破点;开展舆论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动态,营造“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2、开展试点、组织实施(2012年10月一2013年9月)

市直各学校及乡镇(街道)试点学校按照方案全面展开工作。要切实做到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坚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将工作细化、量化,边建设边总结,边总结边整改,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加强过程监控和督促,定期组织过程性检查和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深入推进。

3、阶段总结、年度评估(2013年11月一12月)

在乡镇教办、市直各学校及试点学校充分总结的基础上,教育局进行评估。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发现典型,提升经验,为下一阶段的推广做好准备。评选并命名表彰首批“新泰市幸福学校(幼儿园)”。

4、形成机制、深化推广(2014年1月一12月)

创造性地开展“和美校园品质教育”建设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巩固创建成果,保持良好运行态势,推进“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乡镇(街道)教办和各级各学校要制定相应的评价和评选办法,分类探索建立“幸福学校(幼儿园)”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形成切合各自实际的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系列制度和长效机制。

5、巩固成果、形成品牌(2015年1月一12月)

全面总结落实“幸福教育工程”实施意见提出的“四个行动”、十六项推进计划和十二项工程细化分解的经验做法,抓好经验总结、理论提升、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逐步形成教育特色,突显新泰幸福教育的品牌优势与影响力。

四、实施策略

(一)统一规划,行政推动。“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是“幸福教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工作由教育局统筹规划,乡镇(街道)教办和学校负责落实和实施。要加强行政推进、经费保障力度,切实将“幸福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个层面,努力打造“品质学校、品质教师、品质课堂、品质学生”。

(二)以点带面,整体行动。以市直各学校和镇街试点学校“幸福学校(幼儿园)”创建为切入点,开展不同类型学校和不同级别的“幸福学校(幼儿园)”专项创建活动,科学指导,及时总结,推树一批先进典型,引领“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深入实施。

(三)项目运作,现场推动。继续强化重大项目现场推动策略,积极搭建载体,强化教育巡视,采取项目运作、典型推介、专题研讨等创新措施,评选和认定“新泰市幸福学校(幼儿园)”。

(四)外联内塑,区域互动。充分利用泰安市搭建的“未来教育家—校长发展共同体”、“特色名师—教师发展共同体”、“幸福教育课堂—课堂改革共同体”三大共同体这一平台,通过“以校为本、区域协作、内外联动、网络支持、研训一体、智慧共享”的运作模式,促进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通过举办校长论坛、学术沙龙、专题研讨、同课异构、相互观摩等形式,促进校际间的经验共享与发展提升;通过对教育教学热点和难点问题“思维碰撞”和“智慧共享”实现发展校长、成就教师、打造幸福学校的目标。帮助学校在交流中梳理教育思想、提升办学经验,使教育实践中产生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和转化,实现内外联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打造新泰教育人才高地。

(五)全员参与,主体联动。校长、教师、班主任、学生、家长是幸福学校建设的主体。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校长、教师和班主任幸福成长发展计划,通过学习、实践、反思、研究,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教育能力,在自我价值的实现中创造幸福、享受幸福;充分发挥家长在“幸福学校(幼儿园)”、“幸福教育”建设中的参与和支持作用,积极推进“家校共建共育”计划,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形成教育合力,把“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督促指导,推动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乡镇(街道)教办和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好“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分解任务,分头并进,保障实效。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负总责,校长是建设“幸福学校(幼儿园)”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明确为什么建设“幸福学校”、如何建设“幸福学校”、怎样建设“幸福学校”等关键性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

(三)加强宣传。“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是“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建设幸福和谐新新泰”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学校要加大对“幸福学校(幼儿园)”建设意义的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浓厚舆论氛围,及时总结经验,争取各级党政、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赢得广大学生和全体教职工的广泛认可,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强化考评。研究并建立健全各类“幸福学校(幼儿园)”评价指标体系,把“学生成长的快乐感,教师职业的幸福感,家长和社会对教育的满意感”作为“幸福教育指数”的基本标准。要不断探索完善考评细则,抓好过程性管理和终结性评价,定期认定“幸福教育示范学校”,并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将“幸福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纳入教育综合评估,促进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

新泰市教育局 2012年6月28日

《新泰市“幸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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