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评选实施方案_评选道德模范实施方案
第二届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评选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评选道德模范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暨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今年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九周年,是我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关键年。为集中展示《纲要》颁布以来我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区文明办根据省、市文明办《关于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的有关安排部署,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经区委领导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完成,为推动全区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 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发挥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人物在我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我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根据国家《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省、市文明办《关于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精神,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不断改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为推动红塔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正确的舆论引导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评选标准
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特别是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在我区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的工人、农民、干部、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4、2008年以来因生产经营行为受工商、税务部门责任追究的;
5、2008年以来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过责任追究的。
三、评议评选方法
各地、各单位、各级各类组织均可向组委会推荐“身边好人”,组委会将对被推荐人事迹在其所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进行公布,并在相关媒体上展示,接受群众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组委会从推荐的“身边好人”中评选出 “身边好人”、区第二届道德模范。
四、成立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对全区“身边好人”暨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和表彰等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主 任:(中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文明委副主任)副主任:(区纪委副书记)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区人事劳动局党工委书记)
成 员:(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政委)(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区经委党委书记)
(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商务局党工委书记、局长)(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①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推荐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报区文明办。
②区属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推荐工作,将推荐出的人选按要求报区文明办。
③各级各组织和全区群众也可以直接向区文明办推荐“身边好人”。
④每名候选人附1000—1500字的事迹材料,并附免冠彩色1寸数码照片3张,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有音像资料一并上报)。
⑤被推荐人及推荐组织(人)要有详细的地址、联系方式。⑥推荐组织或个人要对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推荐组织或个人,其推荐人选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
⑦上报和推荐截止2010年7月31日(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3、社会评议(8月5日至8月20日)。组委会将对收到的被推荐人情况梳理后在相关媒体展示,接受社会评议。
4、组委会审核评议(201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由组委会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和群众代表,对经社会评议的被推荐人进行初审,并征求纪检、计生、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备选人中确定若干名正式候选人。
5、公示(2010年9月1日至9月10日)。将确定的候选人及其主要事迹在日报、区电视台、新闻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综合评定(2010年9月10日至9月15日)。公示完后,将群众反馈意见与候选人的道德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身边好人”及第二届道德模范名单,报请区文明委审核批准。
3、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加强宣传,扩大评议面是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张贴标语、开民主推荐会等形式,进行宣传造势工作,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形成浓厚宣传氛围。《日报〃版》、区电视台、网要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及评选标准和办法,要深入报道各级各部门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进展,集中宣传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人物,营造评选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模范评选出来后,各级各部门要创新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广泛开展“学习好人、争做好人”、“学习模范、争当模范”主题活动,区文化局、区文联、区电视台等单位要以典型为原型,组织力量创作出一批诗歌、小品、戏剧、专题片等形式的作品,切实增强“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区文明办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