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综合评议实施方案_教育局职称评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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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教育局2011年综合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机关各股室:
现将《教育局2011年综合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教育局2011年综合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按照《清丰县县直机关综合评议工作制度(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一创双优”活动工作要求,坚持服务大局、纠建并举、评创结合的原则,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抓手,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宗旨,全面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议对象
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3.工作作风情况。服务态度、文明办事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情况,有无故意刁难现象。
4.办事公开情况。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公开情况,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
5.廉洁自律情况。是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无“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违规问题。
四、评议方法
股室和股(室)长的评议,采取日常监督评价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监督评价
1.督导室受理投拆评价。依据县纠风办、县效能办、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等投诉受理机构的投诉调查核实结果及交办情况,对股室和股(室)长进行评价。
2.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评价。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根据各股室日常工作情况,对各股室和股(室)长进行评价。
3.电话调查评议。根据各股室职能和提供的服务对象、行政相对人名单,督导室进行跟踪回访,根据回访情况进行评价。
箱、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评议和监督。
(二)实施阶段(7月21日—11月30日)
1.反馈意见建议。督导室把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反馈的意见建议及群众意见向各股室进行反馈。
2.自查自纠。各股室要认真针对上级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以及局督导室征求的群众意见建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群众和学校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3.整改问题。各股(室)对照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要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规范从政行为、加大政(事)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等环节,认真进行整改;要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进行深度的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在制度上给予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股室要及时向督导室报送综合评议材料,综合评议材料主要包括:实施方案、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报告、建章立制、工作总结等。对评议中反映出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县教育局将组织查处,并依照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4.问卷测评。督导室统一操作程序,统一纪律要求,统一测评标准。测评活动同一时间,集中统一统计汇总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