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实施方案_海南省万宁市海洋产业

2020-02-28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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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2017年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万宁市2017年财政预算资金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2011〕412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海南省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琼财农〔2007〕940号)、《海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办〔2016〕324号)、《海南省简化政府投资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办〔2016〕182号)《关于海南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4〕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我省扶贫“三集中”新机制及整村推进战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有效整合”的原则,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提高贫困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走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之路,推进我市贫困地区全面发展。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2017年市政府安排我单位财政预算资金5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资金500万元,扶持2017出列贫困村环境整治、污水排放及绿化工程。

1、南桥镇桥北村委会大华村。投入资金155万,新建硬化入户路115米,厚18公分,涵洞2道,挡土墙35米,排水管道250米,休闲广场2505平方,绿化带884平方,2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30日。

六、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11〕412号)、《海南省财政支农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琼财农〔2007〕940号)、《关于海南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4〕165号)和《海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办〔2016〕324号)的规定执行。

1、设立专帐,专款专用。

2、票据处理须有经办人签名,证明人签名,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

3、及时报帐建帐。

4、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扶贫资金。

5、财政、纪检和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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