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_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2020-02-28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武威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2016‟14号)精神,结合武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石羊河流域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生态建设就是抓发展、改善生态就是改善民生的理念,加快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管理机制。坚持绿色惠民强市、循环发展,围绕建设国家级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以建设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为目标,以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为根本,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方针,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扶贫攻坚协调推进,加快建设人民富裕、经济繁荣、生态良好、政治清明、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武威。

(二)改革理念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系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政治和社会建设,必须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清新空气、清洁水源、美丽山川、肥沃土地、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必需的生态环境。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必须保护森林、草原、河流、湿地等自然生态。

树立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自然生态是有价值的,保护自然就是增值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过程,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应得到合理回报和经济补偿。

树立空间均衡的理念。把握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平衡点推动发展,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增长速度不能超出水土资源的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

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

(三)改革原则

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健全市场机制,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坚持自然资源资产公有性质,创新产权制度,落实所有权,区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利和管理者权力,保障全体人民共享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统一,继续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农村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加大对农村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

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既要形成支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又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形成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约束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

坚持鼓励试点先行和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先易后难、分步推进,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支持各县区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大胆试验。

(四)改革目标。2016年,启动改革工作;2017年,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出让制度、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体系;2018年,完成市、县空间规划编制,建立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2019年,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到2020年,形成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二、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着力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一)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的原则,清晰界定全市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根据国家和省上部署,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明确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推进确权登记法制化。(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委农办)

(二)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制定权利清单,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权利。处理好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创新自然资源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除生态功能重要的外,可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明确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归属关系和权责,适度扩大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明确国有农场、林场和牧场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权能。2017年全面建立覆盖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出让制度,严禁无偿或低价出让。统筹规划,将自然资源资产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委农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2019年,出台•武威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所有者、监管者分开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分散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组建对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行使所有权的机构,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出让等。(责任单位:市编办)

(四)探索建立分级行使所有权的体制。对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按照不同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实行市、县区政府分级代理行使所有权职责的体制,实现效率和公平相统一。分清地方政府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空间范围。到2020年,建立市、县区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委农办)

(五)开展水流和湿地产权确权。完善水权制度体系,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将水资源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落实到取、用水户。2020年,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确定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范围,分清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及使用量,明晰水流产权的所有人职责和权益、使用权的归属关系和权利义务。2017年,按照省上湿地产权确权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

三、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着力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按照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突出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向,大力实施武威市南护水源(祁连山水源涵养区)、中调结构(河西走廊绿洲区)、北治风沙(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的战略布局。加强空间管制,规范开发秩序。禁止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开展任何开发建设活动、建设任何生产经营设施,在实验区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生产设施。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投向,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落实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建立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与绩效考评结果相衔接的分配制度,充分运用以奖代补、奖惩结合等激励引导手段,促进县区政府立足本辖区生态功能类型,因地制宜,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探索生态建设与产业协调发展模式,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逐步形成以生态农业为基础、以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为主导、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二)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简化自上而下的用地指标控制体系,对红砂岗加氢暨电石精细化工智慧产业园、甘肃(武威)国际陆港产业园项目用地指标进行单列,对精准扶贫、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指标做到应保尽保,综合考虑各县区实际用地情况需求,合理下达用地指标。将开发强度指标分解到各县区,作为约束性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按照全省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管控边界。加强各类主体功能区空间管制,实施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红线的破坏。坚决关停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违法矿山企业,全面冻结、注销保护区内所有勘探、开采矿业权限,全面停止保护区内涉矿项目审批。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的煤矿进行关闭。城镇空间,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着力促进存量建设用地内部挖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单位国土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控制工矿建设用地空间和各类开发区用地比例,促进产城融合和低效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农业空间,坚持农地农用、因地制宜、引导农村承包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土地整治,大力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生态空间,加强林地、草原、河流、湿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产品服务功能;树立生态的价值产品理念,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实行严格的产业和环境准入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依法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石羊河流域等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完善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土地变化。(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委农办)

(三)落实国家公园体制。按照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统筹全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森林公园等自然资源资本,实行更严格保护管理,除不损害生态系统的原住民生活生产设施改造、自然观光科研教育旅游和符合规定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禁止其他开发建设,保护自然生态遗产原真性、完整性。加强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民勤沙漠绿洲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积极争取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配合省上做好争取申报祁连山国家公园的相关工作,落实甘肃省国家公园体制实施方案,构建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

(四)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组织落实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职责,将分散在各部门的有关用途管制职责,逐步统一到一个部门。(责任单位:市编办)

四、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着力构建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

开展空间规划编制。根据国家、省上安排部署,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积极推进县区“多规合一”,建立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用地空间结构。以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合理安排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五、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着力构建覆盖全面、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一)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守规划管控保护红线,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将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明确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完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制度和检测体系,制定耕地质量等级标准,建立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和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制度,实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先评定质量等级再验收。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着力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

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引导项目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充分挖掘未利用土地和废弃土地潜力,落实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相关鼓励政策,统筹各类规划,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把工业项目、设施农业、养殖暖棚、新农村示范点集中安置区等项目向未利用地转移。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核准的铁路、高速公路和大型水电工程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补充耕地的县区政府做出2年内完成补充任务的承诺,并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后,可实行边占边补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耕地开发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补充耕地项目在线监管。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对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的线性工程或占用耕地70公顷以上的块状工程,做好实地踏勘论证。2017年,研究制定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方案,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精准扶贫开展废旧宅基地复垦,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内关闭的废弃矿山实施复绿工程,加强祁连山区采煤塌陷地等恢复治理利用,重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牧局)

(二)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按照“压减农业用水、节约生活用水、增加生态用水、保证工业用水”的总要求,完善优化覆盖市、县区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2016年,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有条件的自备水源井;2017年,配合省水利厅完成市、县区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2018年,初步建立市、县区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水机制。大力研究和推广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加快河西走廊高效节水灌溉武威示范区建设。加强工业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加强矿井水、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工业废污水再生利用,鼓励高耗水行业积极采用非常规水资源、中水回用技术,降低对新鲜水的取用量。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重点工业行业用水定额,建立工业节水标准和指标体系,科学引导和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加强河流水质状况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水质未达标的,及时报告并采取治理措施。完善水功能区监管,开展重要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加快推进民勤县水生态文明省级试点县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发改委)

(三)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县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范围,严格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合理控制各县区能源消费总量,逐年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建立健全能源统计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做好预警分析。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继续抓好工业、建筑、交通领域节能管理,不断加强农业、商务、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大节能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建设,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申报节能低碳产品和技术。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扶持,力争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电力总装机60%,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按照省上下达建设规模,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和户用分布式光伏系统,开展光伏扶贫工程。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积极推广秸秆气化炉等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构建农村能源供给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

(四)建立天然林保护制度。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不断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对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区的林中空地、水土流失严重区、宜林地进行人工造林。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人工巡护与电子监测相结合,逐步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林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入股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等形式开展流转,将符合政策的林权抵押贷款纳入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扶持范围。按照甘肃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全市国有林场改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五)建立草原保护制度。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进一步推进草原规范化承包确权登记工作,实现草原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建立健全草原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鼓励创新草原经营权流转形式,完善草原流转纠纷调解机制,加强草原流转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草原流转行为。积极扶持家庭牧场、种植养殖合作社,通过加强饲草料基地建设、转化利用农作物秸秆增加饲草、开展舍饲圈养和异地育肥等有效措施,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加快推进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强化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积极建设人工草场,加强草原防火。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补奖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户。认真落实草原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制度,落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草原非牧使用。严格落实“五禁”决定,加大草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六)建立湿地保护制度。将全市湿地纳入保护范围,按照甘肃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制度,结合武威实际,制定•武威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恢复,在大通河、金强河、石羊河源头及其支流中上游滩地等区域,通过禁牧、围栏封育等措施,对祁连山区冰川、高山灌丛、高山草甸、河流等湿地资源进行全面保护,强化天然植被保护与管理,提高植被自我恢复的能力。加强以甘肃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和民勤青土湖、黄案滩为代表的荒漠湿地保护恢复和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

(七)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在已实施沙化封禁保护的区域,健全完善以封禁保护区管理、监督监测和检查验收制度为主的封禁保护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以购买服务为主的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护运行机制。加强封禁设施建设,禁止滥樵、滥采、滥牧,促进荒漠植被自然修复,遏制沙化扩展。建设管护用房、瞭望塔,修筑必要的巡护道路,配备瞭望设备和交通、通讯设备,建设固定界碑(桩)和警示宣传标牌,加强管护队伍建设。通过造林种草、合理调配生态用水,增加林草植被;通过设置沙障、砾石压砂等措施固定流动和半流动沙丘,减少起沙扬尘。(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

(八)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和储量的登记统计,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测。建立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提高矿区企业集中度,鼓励规模化开发。严格执行国家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标准,加强低品位、难选冶和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建立矿山企业高效、综合利用信息公示制度,及时、真实公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积极开展全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抽查,建立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制度,对矿业权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及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配合做好武威盆地页岩气的调查评价,推进页岩气勘查开发。鼓励引进资金、技术参与提高祁连山矿山尾矿利用率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新技术开发应用项目。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明确资源开发者的生态修复责任,督促责任主体履行生态修复补偿义务,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将祁连山矿山恢复治理、尾矿库隐患治理纳入第三方治理,由相关企业承担治理费用,也可动员社会资金参与治理,并享有治理成果或受益。(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九)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建立健全资源产出率统计体系。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为核心,全面实施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工程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加快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建立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加大垃圾分类收集力度,扩大收集覆盖面。加快推进化工、建材、轻工等传统制造业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促进生产过程中废物和能源的循环利用。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及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进一步加大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回收企业提高回收分拣水平,对复合包装物、电池、废旧农膜等低值废弃物实行强制回收。严格执行国家资源分类回收利用标准。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相关原材料消耗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资源再生产品。落实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

六、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着力构建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一)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按照成本、收益相统一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可承受能力,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将资源所有者权益和生态环境损害等纳入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的价格监管,建立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和价格调整机制,完善价格决策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体系,逐步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环境治理成本。完善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收费政策,合理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草原植被恢复等收费标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结凉州区、民勤县国家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分不同作物和养殖产品,合理制定农业用水定额。在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基础上,逐步向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推行。到2020年,全面实行分类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务局)

(二)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扩大招拍挂出让比例,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探索实行弹性出让年限以及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完善地价形成机制和评估制度,健全土地等级评价体系,理顺与土地相关的出让金、租金和税费关系。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出让地价水平。探索通过土地承包经营、出租等方式,健全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制度。(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财政局)

(三)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的矿业权出让方式。原则上实行市场化出让,国有矿产资源出让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落实国家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加大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公开力度,矿业权交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加快资源环境税费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及其产品税收范围调控政策,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五)落实生态补偿制度。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补偿途径。探索政府购买生态产品及其服务,鼓励生态损益双方自主协商补偿方式。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推进建立县区间横向补偿和市场化补偿机制,引导生态受益区与保护区之间、流域上游与下游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创新补偿机制,推动建立流域生态保护共建共享机制。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统筹安排部分水权收益用于生态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政府均衡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落实生态补偿政策。争取启动建设祁连山国家级生态补偿试验区。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生态恢复责任制度。探索建立重点湿地补偿机制和因生态保护建设措施而限制或丧失发展机会的农牧民的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环保局)

(六)落实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机制。落实各项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制度,统筹生态修复资金,用于我市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和保护修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七)建立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制度。编制•武威市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在保证耕地保护目标落实的基础上,制定耕地轮作种植计划,使耕地进行轮作生息,以恢复土壤肥力。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逐步将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断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快退化草原改良进程,建立草田轮作、低产田退耕还草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

七、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着力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一)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完成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向各县区合理分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二)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推进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综合整治,建设污水固废集中处置设施和集中供热工程,对辖区内环境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联防联动机制,加强县区、部门协调配合,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确保完成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与环境风险程度、污染物种类等相匹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

(三)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新型施药器械,有效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率。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因地制宜推广堆肥发酵、沼气能源利用、有机肥生产等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技术,有效减少养殖污染。推广使用高标准地膜,鼓励生产使用可降解农膜。采用“以奖代补、以旧换新”等方式扶持开展废旧农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储运加工网络体系。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及尾菜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等利用技术,提高秸秆、尾菜的综合利用率。实行农药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推动农药生产者落实废弃物回收与无害化处理责任。采取财政补贴、住户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运营机制,加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扶持措施,培育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的突出环境问题,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级统筹协调、县区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农村环境治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民勤县全域无垃圾创建示范县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全市垃圾污水收集处理、村庄卫生保洁等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供销社)

(四)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市、县区环保部门及重点企事业单位要在政府、部门、企业门户网站或电子屏、公示栏等公众知晓地点及时公开大气、水和重点污染源单位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执法查处情况。建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健全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完善环境保护网络举报、12369电话(微信)举报平台和制度,健全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五)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严格环境执法,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明确生态环境损坏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及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

(六)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行•武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严格落实•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武威段建设项目清理核查整治整改意见及整治整改方案‣,坚决禁止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人类活动。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整合各部门、各层次监管力量,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充实执法队伍,逐步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完善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环保局)

八、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

着力构建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

(一)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经营性资产监管,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逐步加大社会资本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投资,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投资支持力度,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里的国有企业通过PPP模式改革体制机制和运行方式。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转变,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在线监测第三方治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

(二)推行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结合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行动和新建项目能评审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充分发挥碳市场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的作用,按照•武威市落实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初步建立适应市情、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机制,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完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善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基础上,尽快完善初始排污权核定,扩大涵盖的污染物覆盖面。在现行以行政区为单元层层分解机制基础上,根据行业先进排污水平,逐步强化以企业为单元进行总量控制、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减排收益的机制。加强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由政府负责组织、第三方交易机构提供交易平台、企业自助交易的市场化管理制度体系。制定排污权核定、使用费收取使用和交易价格等规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四)推行水权交易制度。结合水生态补偿机制,合理界定和分配水权,探索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水权交易方式。研究制定我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完善水权交易申请、协议、公示和水量交易结算等制度和运行模式,形成合理的有偿转让和补偿机制,促进水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开展,激发用水户的节水源动力,实现水资源的二次优化配置和余缺调剂。强化对市场准入、交易价格、交易用途的监管,建立水权利益诉求、纠纷调处和损害赔偿机制,维护水市场良好秩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五)建立绿色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贷款、担保、租赁、信托等多种金融工具,积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将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绿色产业。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优化信贷审批程序,降低绿色信贷成本。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等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执行•甘肃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加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协调和推进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努力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落实优惠政策,支持环保专项资金用于环境污染保险费补贴,对参保企业完成风险整改的,在企业申报污染防治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环保局、人行武威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

(六)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落实国家、省上•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整合方案‣,积极推进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认证向绿色产品转换,完善对绿色产品的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等财税金融支持和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九、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构建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生态文明目标体系。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在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和政绩考核中的赋分权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计监测,加快推进对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草原、湿地和水土流失、沙化土地、土壤环境、地质环境、温室气体等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准确性、及时性,实现信息共享。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地表资源分布与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生态协调性评价指标体系和市县乡三级水资源管理监测评价体系。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健全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和评估。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加大财政资金对统计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强化指标约束和责任考核。根据不同类型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委组织部)

(二)建立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围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稳步推进我市环境监测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和水平,重点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切实服务水、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与保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科技局)

(三)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落实甘肃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2016年,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收集、审核主要自然资源实物量账户,建立土地资源、林木资源和水资源等主要自然资源资产账户。(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环保局)

(四)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相关内容和统计监测数据为基础,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以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任职前后所在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为基础,以其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开展审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五)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落实•武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环保责任。对领导干部在职或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行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从贯彻新发展理念、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大局出发,从政治责任、历史担当、为民情怀的高度来认识和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衔接汇报,对口做好相关落实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细化实化改革举措,制定改革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合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二)积极开展试点。从实际出发,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发挥主动性,积极探索和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按照省上部署,积极开展环境和生态试点。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积极探索实践,大胆创新突破,总结经验成果,推广可复制的有效模式。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确保试点示范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舆论引导。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宣传力度,统筹安排、正确解读生态文明各项制度的内涵和改革方向,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扩展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途经和方式,健全公示、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组织环保宣传,监督环境执法,参与政策建议,形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局面。

(四)严格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关于加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建立环境保护巡察常设机构和长效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坚持实行常态化全面巡察、网格化严格管理,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健全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和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监管体系,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执法监管力量,推进联合执法、跨区域综合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

《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生态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生态
[实施方案]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