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招聘教师实施方案_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2020-02-28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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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考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中央党校工作条例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衡阳县委党校拟面向全县教师队伍公开考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成立考聘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委党校为成员单位,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瑞荣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彭先吐、县编办主任易成利、县财政局局长王强、县委党校校长李绪国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先吐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整个考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由考聘办公室负责招考日常工作。

二、招考名额及条件

(一)招考名额为2名,其中经济管理专业1名,中文或新闻、哲学专业类1名。对象为全县教师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校教学教研工作;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男性要求身高164cm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58cm以上;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号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是全日制本科以上;

6、专业要求为经济管理专业和中文(或新闻、哲学)专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免收报名费。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可在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期间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到衡阳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34-6827989)。现场报名须真实、规范填写《湖南省衡阳县委党校招考录用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同时提交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研究生须提供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印章)原件及复印件和4张近期半身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

请考生本人于2010年 月 日前与衡阳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联系,确认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报招考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分职位招考

符合报考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考,按最少1:5的比例开考。

(四)领取准考证

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0年 月 日至 日到衡阳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在湖南省衡阳县进行(具体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和专业测试。

考试时间安排为2010年 月 日上午笔试,月 日专业测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门。

笔试结束后,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试教人员。

专业测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

1、备课(40分)。按照学科专家组选定的课题内容,实行封闭式电脑备课(需制作课件、请考生自备u盘),备课时间为六小时。备课完毕将教案移交工作人员复印后,随即到指定的教室进行试讲。

2、上课(60分)。时间为40分钟,要求运用课件教学。

3、专业测试由招考办组织专家组负责评分。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40%,申论占60%),专业测试占60%的比例累加计算。

五、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㈠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㈡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㈢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㈣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㈤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㈥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的;㈦截止到2010年 月 日未能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㈧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从该职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七、公示将列入考核人员在县电视台和蒸水党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后符合录用的人选办理录用手续。

八、聘用审批

经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办理录用相关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九、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十、经费

本次招考所需经费请县财政解决贰万元(预算附后)。

本方案由衡阳县公开招考党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衡阳县公开招考党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20日

衡阳县委党校公开招考教师经费预算方案

一、出题、制卷及保密费:8000元

四套试卷: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个职位的测评课题

二、组考费:3000元

两次组考,其中笔试、测试(试教)各1次。

三、测试评委费:8400元 7个评委:7×800元/人=5600元 食宿费:7×400元/人=2800元

四、资料打印费:600元

合计: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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