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_医保医师考核实施方案

2020-02-28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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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0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卫生厅关于2008年度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和《喀什地区200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医师二年一次注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邹小广

副主任委员:阿不都克尤木〃塞买提、丁汝新、买买提吐逊、肖耀来

下设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医务部 办公室主任:张健

委员:

1、内科专业:安英、阿依努尔、胡育英、迪丽努尔

2、外科专业:张健、单平联、迪力夏提、安尼瓦尔、杜北红

3、妇产专业:米娜瓦尔、梅尼沙

4、儿科专业:塔西甫拉提、热夏提

5、医技专业:鲁爱国、杜希利 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考核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

2、负责本院医师业务水平测试,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3、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

4、负责对执行简易程序的医师资格进行审核监督;

5、负责对按照一般程序考核医师名单的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7、完成卫生行政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对象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具有副主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本院返聘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记录的。

一般程序:200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未晋升副主任医师,并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未执行简易程序的其他医师,三、考核方式

简易程序:由本人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撰写述职报告。于2009年5月4日之前上报医务部。

一般程序:

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试。

1、工作成绩考核:医师在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由医务部负责并签署意见。

2、职业道德评定: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情况等。由医务部和党办负责并签署意见。

3、业务水平测评:2008年业务水平测试包括①个人述职,提交书面材料;②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按执业类别分别进行理论考试;③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由考核委员会负责并签署意见。

4、《医师定期考核表》(见附件2)和个人述职材料,于2009年5月4日之前上交医务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考核时间

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理论考试,于200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在医院学术厅举行。(具体时间详见周程表)

五、考核结果处罚规定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考核医师于2009年5月4日之前将《医师执业证书》按科室报送医务部,由医务部统一报送自治区卫生厅,卫生厅根据考核结果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内加盖公章。

2、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亦认定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并接受培训,3个月后再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医师执业证书》报送自治区卫生厅加盖合格公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自治区卫生厅则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 附件2:医师定期考核表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0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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