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_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0-02-28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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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店镇一体化管理工作整顿实施办法

为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巩固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卫生室管理办法》、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柴胡店镇农村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管理体制:卫生室实行镇卫生院院长领导下的卫生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为所属卫生院院长,主要负责人为卫生室具体负责人员。

二、管理内容:村卫生室实行以‘‘二证、四制、四统一’’为核心内容的一体化管理。‘‘二证’’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大输液许可证》;‘‘四制’’即乡村医生人员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考核注册制;‘‘四统一’’即人员统一调配、业务统一考核、药品一 调拨、财务统一管理。

三、卫生室收入分配管理:卫生室所有业务收入全部交卫生院财务科,当月卫生室的纯收入为:业务总收入减药品支出、材料费,药品、材料价格按现行药品统购分销办法执行。当月卫生室的纯收入分配是:卫生室发展基金占10%(用于本卫生室基础设施、医疗环境的改善和医疗设备更新和购置,由卫生院建立帐户,专款专用);一体化管理成本占5%(主要是用于一体化管理人员交通、生活、协调等

方面的经费开支);50元室长基金(卫生室负责人员的补助);卫生室日常开支占5%,其余部分是卫生室人员工资,分两部分,一是基础工资占40%,本卫生室人员平均分配,2010年全镇实行一体化管理后,再由卫生院统筹全镇乡医分配;二是效益工资占60%,分配方案由卫生院和卫生室制定,充分依据卫生室人员意见,根据是:原卫生室收入、现个人工作量及个人对卫生室贡献大小、卫生室考勤、卫生院安排的其他卫生工作完成情况。个别情况可区别对待。

四、乡医聘任:依法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实行乡村医生聘任制度,由卫生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任乡医,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服从柴胡店镇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二)、交纳5000元药品铺垫金,原卫生室药品按批发价作为现金使用,不足部分交现金。

(三)、具备全国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四)、通过镇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组织的考试和考评,(五)、近2年无重大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无其他违法乱纪现象。

五、室长选聘:镇一体化管理办公室根据乡医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表现,选聘卫生室室长,通过走访群众、乡医;村干部推荐;参考卫生院有关科室的综合评价;最后通过卫生院组织的业务考试,来确定卫生室负责人的人选。

六、落实综合目标管理:完善村卫生室综合目标管理方案,制定各项业务工作标准,主要包括环境卫生、医疗护理、卫生防疫、合作医疗、财务管理、药品管理、组织纪律7个方面,组织开展日常监督

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效益工资,使卫生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七、打击非法行医;镇一体化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等单位,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所外行医和非法行医人员(包括明合暗分的卫生室),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维护我镇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一体化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八、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条款由柴胡店镇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柴胡店镇一体化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

柴胡店镇一体化管理委员会

2010.3.

31柴胡店镇一体化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

组长:孙茂胜镇长 副组长:张廷元副镇长成员:孔祥瑞王广永宫庆坦秦真华马安东李士伟杨政叶宗福张令伟王广永张杰钟家桥综治办副主任

镇长助理、派出所所长 镇财政所所长 土管所所长 司法所所长 村建委办公室主任 工商所所长 卫生院院长 柴胡店党总支书记 大官党总支书记 杨桥党总支书记 刘村党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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