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医疗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_村卫生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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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卫生局
泗卫监[2012]3号
关于印发《泗县乡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现将《泗县乡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农村医疗服务整治方案
抄报: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局
抄送: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泗县卫生局办公室2012年5月3日印发
共印:30份1
泗县乡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县实行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特别是村卫生服务站建设民生工程以来,我县村卫生服务站人员和设备的配备,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管理上的问题。为切实保障我县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巩固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工作成果,根据卫生部、公安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156号)、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切实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皖卫农„20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村医疗市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切实维护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坚决取缔我县农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农村集贸市场游医,严厉打击“体外循环”、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彻底净化我县农村医疗市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安排一个半月的时间,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和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5月4日—5
月15日)
各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乡村医生例会、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县卫生局关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依法执业意识。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和乡村医生,对原从事过诊疗活动的人员逐一排查,彻底查清我县农村非法行医和“体外循环”的人员,为下一步打击工作提供依据。
(二)重点打击阶段(2012年5月16日—5月31日)根据上一阶段摸清的线索,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从事“体外循环”的乡村医生和游医进行重点打击;对重点户、钉子户联合公安、广电等部门重点打击并进行公开曝光;对屡教不改的非法行医户进行严处重罚;对村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从事“体外循环”的要绝不姑息,一查到底,卫生局将视其情节轻重,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清理出村卫生服务站,并吊销其执业证书,对处罚两次以上仍然非法行医的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验收和巩固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10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加大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频次,震慑非法行医人员,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彻底净化我县农村的医疗市场,巩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成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县卫生局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县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飞
副组长:张宝玉方文义李保军
成员:梁冰洁韩忠刘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韩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县乡村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要相应成立以乡镇卫生院长为组长、防保所长为副组长、卫生监督检查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医疗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村卫生服务站是农村卫生三级网的网底,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卫生服务站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对村卫生服务站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努力提高村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将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不循私情,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好,落实好。
2、明确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专项整治期间,作为卫生监督信息员,村卫生服务站站长负责辖区内“体外循环”和非法行医摸底排查并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将非法行医信息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同时,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每个行政村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积极配合县卫生监督所查处违法行为;县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成员要也要实行划片包干,对每个乡镇要责任到人,对非法行医人员要严肃查处,对“体外循环”人员除实行行政处罚以外,查实一次,予以三个月以上的停岗处分,查
实两次以上的,从村卫生服务站除名,并吊销个人的执业证书。卫生局对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不能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非法行医信息,或隐瞒包庇非法行医或体外循环人员,致使村卫生服务站不能正常运转的,将对村卫生服务站长予以调整或免职;对责任区域内非法行医打击不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乡镇,将对卫生院长予以职责追究直至免职;对充当非法行医保护伞的工作人员将予以行政处分。
3、突出重点,完善手续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要全面执法,又要重点打击。对多次取缔仍然非法行医的钉子户,要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要确保证据确凿、手续完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标本兼治,努力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要充分发挥乡镇卫生监督检查员和村卫生监督信息员的作用,采取专项整治和长期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立足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要服从质量。要加大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医护人员的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