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_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汇报

2020-02-29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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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物业管理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县城镇生活和居住环境,夯实城镇文明创建基础,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物业管理 “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结合2012年奖励方案和2013年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现状,做到应奖尽奖、应补尽补,使扶持资金能够有效、合理运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引导物业管理行业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鼓励物业企业吸纳人才,增强管理能力,提升项目的服务质量;扶持小微老旧小区实行物业专业化管理;支持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逐渐形成物业管理行业良好的创优氛围,逐步建立公开、公正、有序的物业管理竞争市场。

二、基本概况

2013年我县城镇范围内共有23个物管小区,含城19个,清溪2个,林头1个,运漕1个,由14家物管企业接管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至目前,我县共成立了11个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3年第一季度,我局联合县物价局、各相关社区按照考评规定对全县23个物管小区进行了内外业现场考核打分,得出了得分排名表。5-12月份,根据县文明委部署,我局对含城19个物管小区按照创建文明县城的要求,开展了自查整改、互查、督查整改、评比等活动,并在12月份省文明办测评过程中取得了较好成绩。

三、奖补方案

(一)项目设置及奖补金额:(奖励和补助总计20万元)

1、奖励类:

(1)鼓励物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对2013年度物管小区综合考核分值位于前三名的富祥物业公司、凰城物业公司、一鸣物业公司分别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合计4.5万元。

(2)鼓励各物管小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业主满意度。对2013年度综合考核高于60分的14个物管小区,按名次给予奖励。1-3名分别奖励0.8万元、4-8名分别奖励0.6万元、9-14名分别奖励0.4万元,合计7.8万元。

(3)鼓励各物管小区积极参与省市“示范小区”评比,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对2013年度在马鞍山市示范小区评比活动中,获得“马鞍山市示范住宅小区”称号的水景花园奖励0.7万元;对在2013年含城文明创建活动中,被评为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水景花园、四季花城小区,分别奖励0.4万元元,合计1.5万元。

(4)鼓励物业企业主动承接小微老旧小区,并按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对2013年度在全县综合考核中5万平方米以下的物管小区,位于前三名的翡翠花园、联邦都市花园、溪水云天小区,分别奖励0.6万元、0.5万元、0.4万元,合计1.5万元。

2、补助类:

(1)支持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事项工作中的作用。对2013年度积极组织召开3次业主大会、成立3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大庆社区,补助工作经费0.3万元;对无办公设备的东湖山庄、翡翠花园、中央花园、东苑安置小区4个业主委员会,分别给予办公设备补助0.2万元;对积极履行职责的11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给予每个业主委员会补助0.15万元办公费用(东苑安置小区0.2万元),合计2.8万元。

(2)支持各物管小区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及“遵德守礼”文明创建宣传活动。对2013年度在含城文明创建活动中,积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的19个物管小区,分别给予补助工作经费0.1万元,合计1.9万元。

(二)奖补程序:

(1)县房管局将2013年度“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及各物管小区的考评结果在网站上予以公示;

(2)县房管局按奖补方案,对照考核排名情况,填写详细的扶持资金分配发放表;(3)对获得奖励类第1项的获奖企业,奖励资金必须专项用于企业发展资金、奖励业绩突出员工及员工福利;对获得奖励类第2项的获奖小区,各小区应制定具体奖金分配方案,专项用于奖励一线成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和基层的劳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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