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_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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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东塔镇关于印发
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和进一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全面加强我镇中医药工作,为确保我县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目标的圆满完成,根据《三台县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和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和《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检查标准》的要求,以依靠科技进步造就高素质中医药技术队伍为重点,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为手段,继承、发掘和利用祖国医学的优秀成果,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方便、价廉的中医药诊疗和康复保健服务,彻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力争2011完成我镇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达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中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贯彻“预防为主、中西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突出中医专科特色,全面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建设,促进中医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
振兴中医,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是我们医疗卫生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的专题会议,具体研究部署本地中医药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要狠抓中医药基础设施、人才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以及中医工作经费的落实。要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医院工作目标和议事日程,健全中医科和中西医结合科,狠抓中医中药人才培养、医疗设备添置、临床业务科室的建设。按照《建设标准》要认真开展中医医疗护理工作,积极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
(二)落实中医药工作政策
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和《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发展。卫生院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中医工作的投入,主要用于改善中医基础设施建设、中医科研和设备的投入,保证我镇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促进我镇早日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
(三)狠抓中医科建设,突出重点专科特色
卫生院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中医科建设,要把建设具有影响的康复理疗和中医专科作为重点,通过狠抓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完善和健全中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门诊中医治疗率、住院病人中医治疗参与率、中医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达到标准要求。制定中医管理方案,加强对中医药人员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派遣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药人员培训班学习的同时,开展好中医病房的中医医疗、护理工作,强化中医门诊科室,年中医门诊量、住院量、门诊中医治疗率、病房中医治疗率及中医医疗、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达到《创建标准》要求。落实好中医科各项工作制度和中医药人员工作职责,挑选、配备好中医人员,添置基础医疗设备和中医医疗设备,充分发挥中医药和传统医疗方法在医疗、预防、保健中的作用,保护人民健康。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提高我镇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发展我镇中医药事业和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环节。
1.选送外出学习深造,培养专病专科业务骨干。每年选派1—2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事业心强、政治素质较高的中青年中医药骨干到省、市级以上医院、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进行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进修学习,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临床实践能力,造就中医药学科带头人。
2.鼓励中医药人员参加成人大、中专学历教育和中医自学考试。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支持、鼓励医院职工参加成人大、中专学历培训,不断扩大中医药队伍,提高中医药人员管理水平。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要广泛宣传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我国的中医独特优势,大力宣传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先进单位的目的和意义,让全体职工和全社会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开设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标语,报送创建工作进度,编写创建活动简报,努力营造创建活动氛围,扎实推进创建中医先进单位建设。
(七)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软件资料是系统反映我镇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实施过程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切实做好以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和部分资料的上报工作:
三、实施步骤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于2011年10月前接受评审验收。
(一)准备阶段(2011年1月—5月)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创建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创建标准,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检查阶段(2011年6月)
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带头,根据《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检查标准与评审细则》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限期整改。
(三)整改阶段(2011年7月—8月)卫生院要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四)验收阶段(2011年9月—10月)
要进行自查,确保我镇中医药工作得分不低于950分,并做好准备,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加大经费投入,2011年我镇中医药工作计划投入1万元,保证中医药诊疗设备更新、就医环境改善、人员培训等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台县东塔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