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方案_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药监局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保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局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保护全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方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对我局及所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督促、纠正的活动。执法行为规范应当遵循纠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行政。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范围主要有:
(一)有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情况;
(二)有关行政执法规定、规则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
(四)行政处罚行为;
(五)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审批行为;
(六)行政赔偿行为;
(七)其它需要监督的事项。
二、规范执法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各科室(队)每年应将本科室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制度的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
(二)行政执法检查。全局综合性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一次,由法制科拟订方案经局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必要时还可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根据需要,上述检查可与行政效能监察联合进行。
(三)由局长办公会召开案审会,对全县食品药品监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四)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执法错误,按照相关规定,本着过错与处分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三、规范行政执法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案卷、档案、文件资料,了解有关情况;
(二)对需要查实的行政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机构进行查询;
(三)经主管局长批准可责令行政执法科室、人员停止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四)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令限期履行。
四、在实施监督中,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口头纠正并记录备查。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则应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并及
时送达被监督部门。
五、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行政处罚行为违法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的,责令及时解除;
(三)行政许可行为违法的,限期补齐有关材料或撤销许可;
(四)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令限期履行。
六、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有义务反映情况,接受查询,提供有关材料,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七、对阻挠、阻碍执法规范工作的,或者拒绝执行执法监督决定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取消执法资格。
八、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工作失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