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_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南海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南海市2009年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民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南发„2007‟16号)和市政府《关于2009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南政发„2009‟3号)精神,为实施好2009年全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程实施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2008年我市调查摸底的各县(市、区)农村住房困难户数、农村低保困难群体人数及残疾人住房状况等情况,确定2009年各县(市、区)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危房改造参照当地群众住房建设一般标准,既经南实用又相对美观,符合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
(二)明确目标,保证重点。危房改造房屋为贫困家庭成员正在居住的主房,不包括配房、厨房、仓库等其他附属设施。对最困难、最急需的家庭先行实施救助,重点改造农村土坯危房。
(三)政府资助与自救互助相结合。认真落实各级政府资助资金;引导有自筹能力的贫困家庭筹集危房改造款物;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集体的帮扶作用;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互南、扶贫帮困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改造工程。
(四)严格管理,厉行节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科学评估,全程监管,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充分利用旧房原有物料,提高效益。
二、资助对象和重点
(一)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资助对象是住房困难的农村低保
对象家庭、贫困优抚对象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家庭和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严重受损且自身无力恢复重建的灾民户家庭。
(二)资助重点是最急需救助的无房、居住土坯危房以及房屋严重损坏已成危房且自身又盖不起房的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对象中,农村低保对象家庭要占总数的60%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重点贫困优抚对象和因病、因残致贫家庭。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任务数的20%,各县(市、区)残联会同民政部门确定各乡镇(街道)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要从严控制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家庭危房改造数量,积极组织他们到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节省资金用于扩大对农村低保等其他困难家庭的资助。
三、危房改造基本要求
(一)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统一为新建住房。
(二)农村贫困家庭新建住房要按照确定规模和标准建设,住房标准参照当地农村一般建房标准确定,房屋应为砖混结构平房,每户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为50平方米左右。
(三)农村贫困家庭新建住房确保达到质量要求,按时完工。
(四)对已改造好的房屋,统一制作设置“安居工程”标志,落款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并注明完工日期。
(五)确保改造项目全部用于资助范围内的贫困家庭,严禁改变改造房屋使用意图,四、资金保障及管理
(一)危房改造资助资金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为主,争取上级改善民生项目资金和中央、省级危房改造、灾区恢复重建资金及社会捐助
资金支持。
(二)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市、县财政资金每户共资助12000元,列入2009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预算执行书(黄皮书)。
(三)乡镇(街道)、村的资助可以出资,也可以以出工出力、帮工帮料等方式帮助贫困家庭进行危房改造,折现计入危房改造资金。
(四)危房改造资金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工程建设实际自行确定。市级资助的资金分两次拨付县(市、区)资金专户,工程实施后先拨付资金的一半,工程完工验收后,市级凭县(市、区)验收报告、落实配套资金拨款凭证等拨付另一半资助资金。
(五)危房改造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等有关部门将联合对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申报和审批
(一)申请。贫困家庭向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危房改造书面申请,填写《南海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二)调查评议。村民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评议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村级资助和审查上报意见,加盖公章后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申请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实地调查。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申报材料上报县(市、区)残联,其他对象申报材料上报县(市、区)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民委员会,通知申
请人并说明原因。
(四)复核。县(市、区)民政局对县(市、区)残联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核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进行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将材料退回原报送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审批。县(市、区)根据市下达的危房改造户数、危房改造原则等相关要求,最终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名单,由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审批《南海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建立危房改造对象家庭档案,填写《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对象花名册》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其中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花名册同时上报市残联备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残联等有关部门将对县(市、区)上报确定的危房改造对象情况适时进行专项抽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撤除资助,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海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认真抓好工作协调落实。各级民政部门作为牵头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调查、审核、统计、综合、报告、建档、协调和督导等职责。财政部门要确保市、县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管检查。建设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搞好危房改造图纸的设计,为危房改造户提供参考,负责需改造危房的认定和新建住房的质量鉴定,从技术、质量、设备等方面指导支持危
房改造施工建设。残联要会同民政部门共同抓好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户的核实认定和对危房改造工作检查指导,并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定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项目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在总结前两年危房改造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情况及时制定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方案,逐级签定责任书,具体落实责任。危房改造原则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具体负责实施。积极推行兖州市、金乡县等地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资金、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危房改造的成功模式,减轻危房改造贫困户的压力和负担,提高政府为民办事的工作效率和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强化措施,严格监管。各县(市、区)在统一组织建房时,要按照规定要求,对危房改造工程实行公开招标。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把建设质量关,定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工程完工后,组织民政、财政、建设、残联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贫困家庭群众居住安全。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逐户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档案,包括家庭申请、户口本复印件、危房改造前后照片资料、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危房改造协议、审批表等内容(低保、五保、优抚、残疾人家庭同时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住房改造质量低劣,挪用、贪污住房改造资金,索贿受贿,以及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有关部门将统一组织对各县(市、区)危房改造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
行通报。
(四)明确时限,取信于民。各县(市、区)要抓紧确定2009年需改造危房的贫困家庭,务于3月30日前将危房改造花名册报市民政局、市残联。要按照规划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及时组织开工建设,加强督促指导,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确保被资助贫困家庭及时入住。从4月份起每月调度一次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每月25日前向市民政局、市残联上报一次工作进度。
主题词:民政危房改造方案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南海军分区。
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