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实施方案_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

2020-02-29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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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2016]5号

关于建立三流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综治各职能部门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平安三流”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建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首要任务。按照“打造平安三流,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主体不变、分工负责、联合运作、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原则,整合现有力量、创新工

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把整合后的机构建设成为不安定因素收集中心,社情民意反馈中心,调处矛盾、维护稳定指挥处置中心。

二、整合方式

(一)建立“打造平安三流,构建和谐社会”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围绕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构建综治工作格局的总体思路,整合力量,规范机构,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将乡综治办、信访办、民政办、司法所、武装部、土地所等部门集于一体,各部门人员在工作职能不变,工作性质不变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办公。中心主任由党委副书记王振球同志担任,政法委员王传宝同志任综治中心副主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信访办、土地所、财政所、妇联、团委等与综治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负责人为综治中心成员。综治中心下设立5个工作小组:综合研制组、情报收集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培训演练组,并实行“五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受理来信来访、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和部门、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统一跟踪问效,确保中心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二)各村成立综治工作站。各村综治办、民调会、治保会、民兵连、团支部、妇联,成立各村综治工作站,党(总)支部书记任站长,负责上述几项工作的干部为成员,同时吸

并从乡机关中选拔6名工作人员,充实到综治工作中心,专门从事中心工作。

2、工作运行机制。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按照《中心接访分流制度》、《中心矛盾纠纷调处结案标准》、《中心案件回访制度》、《中心案件办结归档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好接访、分流、转办、督导等工作。

3、责任追究机制。对因推诿扯皮、调处不力而造成矛盾激化、恶化的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4、经费保障机制。乡党委、政府负责中心的办公经费,保证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5、信息共享制度。通过集中办公,综治、公安、司法、信访、民政、土地、村镇建设办公室等部门信息交流达到日常化,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综治中心排查不安定因素、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五个统一”:

1、统一受理来信来访。乡综治工作中心接待组负责专门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信件,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填写《综治工作中心接访记录》,对一些简单问题,通过解释能使群众满意的,当场进行解释答复;对一时解释不清,需要由中心其他部门处理的,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中心主任批转。

2、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和部门。各类矛盾纠纷在中心立案后,根据纠纷的性质,经中心主任批准,填写《案件转办通知书》,责令有关单位限时办结。

3、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疑难复杂纠纷和治安问题,由综治工作中心,组织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民政、土地、村镇建设办公室、计生等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解决。

4、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资源整合首先是人力物力的整合,整合后的综治工作中心具有相对集中的维稳力量,对乡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特殊时期的稳定工作,综治、信访、司法等各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任务,可以由综治中心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各部门协同作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5、统一跟踪问效。各部门对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按照期限要求认真办理,办结情况及时向中心反馈结果,以便中心能全面掌握、统筹安排。综治工作中心对分流到各部门的工作实行跟踪问效。

五、工作制度

为确保综治工作中心有序、规范、高效、务实运作,根据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以下6项工作制度:

(一)首问首接负责制度

1、乡、村两级综治工作中心(站)首次接访人员是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承办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承办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第一责任人和第一责任单位要对整个案件负责到时底。

3、乡、村两级中心(站)的主任为首问首接负责制的主要责任人,对重大疑难案件要直接处理,亲自过问。对涉及部门较多的案件要协调督办。

(二)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

1、乡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不安定因素排查分区分线责任制。

2、乡、村两级中心(站)工作人员要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填写《不安定因素排查登记表》上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签字后汇总、分流、批办、存档。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联席会议制度

乡综治工作中心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报告,研究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动向,协调督办重大矛盾案件。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办公会议。联席办公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并上报乡党委。

(四)案件限时结报制度

六、保障措施

建立综治维稳信访中心,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整合综治资源,进一步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设的需要,是实现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乡直、乡机关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建立和完善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中心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乡综治委要定期召开调度会,加强督查和指导,及时解决中心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措施和制度的落实。乡、村要加大投入,将中心建设及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和支出计划,并逐年提高,专款专用,确保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三流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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