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督导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讲解_员工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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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职业技术学院 督导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过程监控,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氛围,特制定《松原职业技术学院督导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组织
学院督导考核评价工作在院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主管院长全面负责,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学院从相关部门中选聘部分人员为院督学,成立常规管理、教学工作和队伍建设、学管工作、教育科研、党群工作、部门职能、服务协调、招生就业、物品管理和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资金用管等十一个督导考核评价小组,对学院各部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分角度督导考核评价。
(一)院督导考核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柴宝林
副组长:勾长明、罗然、李秀、格日乐图
成员(院督学):韩明辉、鞠野飞、王玉、马桂霞、陈玉民、吕清华、王晓辉、杜柏瑞、王振生、于志波、徐守良、张玲、丁志强
(二)院督导考核评价小组
1、常规管理考核评价小组
组长:马桂霞
成员:张玲、丁志强、舒野、戚明明
2、教学工作和队伍建设考核评价小组
组长:韩明辉
成员:陈玉民、吕清华、潘静、刘继红
3、学管工作考核评价小组
组长:王玉
成员:徐俊鹏、侯德艳
包金臣
4、服务协调工作考核评价小组 组长:王玉
成员:张军野、柳微
5、部门职能考核评价小组
组长:鞠野飞
成员:修凤英、韩雨
6、教育科研考核评价小组
组长:王晓辉
成员:陶图格、包莲
7、党群工作考核评价小组
组长:逯新英
成员:智上轩、王光雪
8、招生就业考核评价小组
组长:杜柏瑞
成员:杨淑艳、王云静
9、物品管理和环境卫生考核评价小组
组长:王振生、李焕清
成员:王洪亮、谷占权
10、安全保卫工作考核评价小组 组长:徐守良
成员:王铎、刘寒微
11、资金用管考核评价小组
组长:于志波
成员:王秋安、蔡文茹
二、考核评价对象
为了增强督导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公平性、实效性及操作性,根据部门工作性质、特点及职能把全院各部门分成两大系列进行考核。
(一)教学业务部门(8个部门)
1、机电工程系
2、师范教育系(附属高中)
3、农业工程系
4、信息工程系(网络信息中心)
5、经济管理系
6、化工医药系
7、汽车工程系
8、建筑工程系
(二)行政党群等部门(22个部门)
1、教务管理处(含教师教育办)
2、学生工作处(含心理咨询中心、舍务部)
3、教育科研处
4、基础教育部(含马列教研室)
5、文化体育部
6、院长办公室
7、人事劳资处
8、成人教育处
9、督导室
10、招生就业处
11、实习实训处(含葡萄研究所)
12、安全保卫处
13、计划财务处
14、民族教育处
15、图书馆
16、后勤管理处(含资产办、基建办、绿化办、卫生所、食堂)
17、中专部
18、党委办公室
19、工会办公室(含关工委)20、团委
21、妇委会
22、物业公司
三、考核内容
(一)教学业务部门的考核
教学业务部门的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十个方面,其中除招生就业和资金用管为终结性评价外,其余均为过程性评价。
1、常规管理,权重0.10。从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和完成情况、教学秩序、会议纪律、校园网的建设与维护、内部考勤、物品摆放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常规管理考核小组负责。
2、教学管理和队伍建设,权重0.30。从课堂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学生学风、学业成绩考核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教学工作和队伍建设考核小组负责。
3、学生管理,权重0.25。从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制度建设、学生纪律、活动开展、宿舍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部门领导深入学生了解学情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学管工作考核小组负责。
4、教育科研,权重0.10。从教育教学研讨、课题研究、课题成果应用与转化、论文撰写发表、教学与科研结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教育科研考核小组负责。
5、党群工作,权重0.05。从党群组织建设、党群组织作用的发挥、党员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团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党团考核评价小组负责。
7、招生就业,权重0.05。从招生宣传、招生人数、就业指导、就业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招生就业考核小组负责。
8、物品管理和环境卫生,权重0.05。从物品和设备的采购、使用、管理、维修、保养以及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物品管理和环境卫生考核小组负责。
9、安全保卫,权重0.05。从制度措施、值班值宿、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应急预案、领导重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安全稳定考核小组负责。
10、资金用管,权重0.05。从学费收缴、资金使用、办学效益、有无乱收费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资金用管考核小组负责。
(二)行政党群等部门的考核
行政党群等部门的考核评价主要从以下九个方面进行。
1、部门工作,权重0.40。从部门工作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内部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对师生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关心和服务、工作秩序和工作状态、部门人员的出勤和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常规管理考核小组负责。
2、部门职能,权重0.20。从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情况、对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的宏观指导情况、部门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创造性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部门职能考核小组负责。
3、服务协调,权重0.10。从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工作总结情况、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学院临时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此项由服务协调考核小组负责。
4、科研工作,权重0.05。从部门工作的专题研究、参与学院课题研究、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发表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教育科研考核小组负责。
5、党群工作,权重0.05。从党支部建设、党支部作用的发挥、党员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党团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党团考核评价小组负责。
6、招生就业,权重0.05。从部门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招生就业考核小组负责。
7、物品管理,权重0.05。从部门物品的保管、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物品管理考核小组负责。
8、安全保卫,权重0.05。从部门安全保卫制度措施、值班值宿、防火防盗、领导重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安全稳定考核小组负责。
9、资金用管,权重0.05。从部门资金使用与核销、办学效益、有无乱收费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此项由资金用管考核小组负责。
四、考核原则及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全面性原则。坚持日常督察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常规检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痕迹检查与问询检查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全面客观的考核评价每一个部门的工作。
2、导向性原则。坚持督为基础、导为重点、评为手段、促为目的,规范各部门的管理,端正部门和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氛围,达到各部门自我诊断、自我改进、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目的。
3、实效性原则。坚持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合理化,评价办法科学化,以过程评价为主,以目标评价为辅,切实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4、相对性原则。坚持分类督导、分组评价、分开赋分、分别反馈,既要横向比较又要纵向评价,尊重差异性,保证督导评价结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考核办法
对各部门的考核评价,采取分项评价的办法,即院督导考核领导小组考核评价、院督导考核小组考核评价、部门相互评价、师生评价和随机项目评价。各项评价成绩按一定的比例计入总分。
1、督导考核领导小组考核评价(10%)
院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部门和师生中,通过查、看、听、谈等方式在全面
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个部门。每学期以无记名的方式对各部门进行一次评价。院督导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的评价按10%计入总分。
2、院督导考核小组考核评价(80%)
院各督导考核评价小组根据学院督导考核评价方案要求和被考核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细则,经学院督导考核评价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具体实施。院督导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各部门进行一次客观、公正、全面的考核评价排序,并把评价结果报送督导室统计汇总。院督导考核评价小组的评价按80%计入总分。
3、部门之间评价(5%)
督导室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每学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学院督导考核评价方案要求进行互评,做出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评价。该考核结果按5%的计入总分。
4、师生评价(5%)
督导室每学期从全院各部门随机选择部分公正、负责任的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对教学业务部门、教辅管理部门、行政党群部门和后勤服务部门进行评价。该考核结果按5%计入总分。
5、随机项目评价
(1)部门集体获国家、省、市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加3、2、1分;部门个人获国家、省、市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给部门加2、1、0.5分。(2)督导考核评价小组和有关部门在考核、评价、上报相关数据和材料时,有谎报、瞒报或不按时报的根据情况扣小组和部门1---5分。
(3)在部门工作中,因为管理不善、工作失职而造成失火、物品丢失、物品严重损坏、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的根据程度扣1---10分。
(三)评价结果汇总
每学期期末,督导室根据院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评价成绩、各督导考核小组的评价成绩、部门互相评价成绩、师生评价成绩和随机项目的评价成绩,统计汇总各部门的总成绩作为部门奖惩的依据。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学业务系列和行政党群系列,根据部门上、下两个学期的考核结果,在每个系列中评选出优秀和良好部门。优秀部门的比例为15%,良好部门的比例为25%。
(二)优秀和良好部门的条件
1、优秀部门条件
(1)部门年度考核成绩90分以上。(2)部门招生完成率100%以上。
2、良好部门条件
(1)部门年度考核成绩80分以上。(2)部门招生完成率100%以上。
(三)年度考核为优秀和良好的部门,学院给予奖励。
(四)教学业务系列中,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部门,在年末评优中增加1个优秀指标且部门负责人直接评为优秀;年度考核成绩最后的部门,在年度评优中减掉一个优秀指标,并取消部门中层干部的评优资格。行政党群系列中,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部门,部门负责人直接评为优秀,年度考核成绩最后一名的部门,取消中层干部的年度评优资格。
(五)上、下两个学期的考核评价结果均在本系列中末尾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工作调整。
(六)本办法由院督导室负责解释。
松原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3月1日
考勤签到调整情况
(一)学院考勤实行签到制。每天签到时间为上午7:40---8:00,下午上班12:40---1:00(冬季)1:10---1:30(夏季)、下班4:20---4:30.(二)各系的考勤工作由系主任负总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本系人员的考勤。
(三)教务管理处、教师教育办公室、基础教育部、马列主义教研室的考勤工作由教务处处长负总责,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四)学生工作处、舍务部、体育部、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考勤工作由学生处处长负总责,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五)院办公室、人事劳资处、计划财务处、督导室、教育科研处、安全保卫处、民族教育处、党委办公室、工会(含关工委)、团委、妇委会等部门的考勤工作由人事处处长负总责,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六)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和招生就业处的考勤工作由部门领导负总责,各自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七)后勤管理处、基建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绿化办公室、物业公司、卫生所、校办企业办公室、葡萄与葡萄酒研究所、汽车驾驶学校等部门的考勤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处长负总责,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八)中层干部的考勤由督导室主任负总责,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九)各部门请假人员的情况每天上午八点前(如有下午请假的下午上班前)由考勤员负责填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院督导室。中层干部请假,须本人填写请假条并由主管院长签字后报送督导室。
(十)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督导室不定期进行抽查。
(十一)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职的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的扣款标准,按学院《关于教职工考勤规定》执行。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