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江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_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2020-02-29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小江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小江镇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河长制”各责任站所:

《小江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河长制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各村(居)委会、“河长制”各责任单位要履行好职责,按照《小江镇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与2017年8月30日前报镇河长办备案。并与2017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镇河长办。

2、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履行好“河长制”镇级责任站所的职责,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需其他部门配合的,各站所要通力配合,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3、镇河长办将会同镇级责任站所开展检查督导,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

4、各村(居)委会、责任站所要及时把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的特色、亮点文字、图片、视频材料报镇河长办(电子邮箱:848381948@qq.com)。

小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 小江镇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小江镇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小江镇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保护江河湖泊,保护生态环境,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包括深入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为主要内容,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

一、行动目标

“清河行动”是响应我镇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进我镇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举措。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行动内容及任务要求

“清河行动”涵盖与江河湖泊水域有关的10个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及任务要求如下:

1.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制定整改计划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达标违法排放强行关停。2.圩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调查了解全镇圩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情况,督促各村抓紧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3.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了解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物集中处理情况,督促养殖企业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有效利用,对不达标排放企业限期整改,对影响大、累教不改者进行处罚,直至强制关停。

4.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了解掌握全镇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5.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整治两项行动。

其中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为:加快建设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由镇级城管环卫部门具体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内容为: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沟渠、管网建设,设置沉淀、过滤、氧化、生物处理塘,改变乱倒乱排的陋习,避免对农村池塘、水渠的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

6.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情况,拆除平毁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矮堤、丁字坝、建筑物,清除违法植树造林,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码头、堆场、汽车坡道,打击灞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7.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非法采砂特别是交界监测断面周边非法采砂场所专项治理,整顿河湖采砂秩序,规范采区管理,对超许可船数、超许可采量、超许可采区范围、超许可时间、超功率采砂船采砂以及无证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顿利用河滩地建设装运场地、堆放商品砂石料、堆放碍洪废弃料,维护河势稳定和良好水事秩序。

9.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核实排污口设置、污水排放情况,封堵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违法行为。

10.全镇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教育渔民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贩卖运输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鄱阳湖区发现的机动捕螺渔具、电捕网、机动底拖网和“绝户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江河湖泊电、毒、炸鱼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和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港捕鱼行为等。

三、职责分工

根据《小江镇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按照牵头单位主抓、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河行动”。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和配合单位明确如下:

1.水务站牵头组织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镇国土、农业、林业、交通运输站配合);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镇国土、交通运输站配合);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镇环保、规划建设、农业站配合)。

2.镇环保所牵头组织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3.镇农技站牵头组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镇环保、水务站配合)、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镇环保所配合)、全县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4.镇规划站牵头组织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镇环保所配合)。

5.镇环卫所组织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镇规划建设、环保、农业、水务站配合)。

6.镇交通运输站牵头组织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镇环保、水务站配合)。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加强江河湖泊保护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17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统一实施“清河行动”,旨在解决河湖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方面积疾多年、久拖未除的重点难点问题。2017年“清河行动”按以下步骤及时间要求开展:

4-8月:各村(居)委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报镇河长办备案。根据查找出的问题,牵头单位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报镇河长办备案。

8月: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启动“清河行动”集中统一行动。

9-11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镇河长办会同牵头单位组织开展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责任站所要高度重视,把“清河行动”作为2017年河长制工作的主体内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动员。要统筹抓好“清河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以及各村(居)委会要积极开展“清河行动”的宣传动员,积极主动查找问题,自查自纠,在全镇范围内掀起以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防污治污等为重点的河湖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

(三)加大督查力度。相关站所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清河行动”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的站所,要及时督促整改,直至通报批评。

(四)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各相关站所参与的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模式,抽调工作力量,集中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公安机关要为“清河行动”保驾护航,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生态安全、暴力阻扰“清河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抓好长效管理。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政府和责任部门的作用,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通过“清河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的江河湖泊,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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