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分流与四制改革实施方案_学校支教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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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东头镇教育系统
教师支教、分流与“四制”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全镇教育协调发展,逐步解决学区师资力量薄弱问题,根据县教育局教师支教、分流实施意见及“四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教师支教、分流
(一)、支教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2、业务能力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能较好的完成教学任务。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支教、交流的范围、数量及时间
1、乡镇驻地学校教师自愿到学区小学任教为支教;学区小学教师申请到其他学区或幼儿园任教,学校同意接收,中心校审核同意后为交流;按千分考核成绩由低到高将教师调出为分流,学校不聘任的教师也为分流。
2、乡镇驻地学校派出教师支教时间不少于2年。
3、在选派支教或交流人员过程中,若报名支教或交流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按上学年千分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选取;对报名支教或交流人数达不到计划数量的学校,直接采取分流措施,按照近2年千分考核平均成绩直接分流,被分流的教师编制调入所分流学校,不享受本意见中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交流的教师不享受本意见中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派送程序
1、教师本人申请
2、学校选派推荐
3、推荐人选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4、学校派送到岗
(四)、支教教师的任务
支教教师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较好的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的校本教研活动,主动承担指导集体备课、上示范课、举办讲座及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支教期间至少每人带徒1-2人,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以上优质观摩课。支教教师所接班级成绩应不低于原来名次。
(五)、有关优惠政策及规定
1、支教人员在工作期间,其编制、人事、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2、支教人员享受愿单位和支教学校自行发放的福利待遇。
3、支教人员的考核由接收学校按照本校教师同样标准考核;中心校负责支教人员的期满考核。
4、支教人员经综合考核,成绩位居支教人员前3名者,当年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优秀;连续2年综合考核优秀授予县级优秀教师称号;连续3年综合考核优秀者,在聘任高一级职务时,如果设置岗位,可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再参加竞聘上岗。如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在在第一学年千分考核总分中加10分(到上岩峪、下岩峪、石门学校的加20分),以后在前峪任教的每学年递加5分,在后峪任教的每学年递加10分。
5、支教教师能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较好的完成学校安排的的教学任务,(六)、加强领导,确保支教、分流、交流工作扎实有效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支教、分流工作,搞好宣传发动,广泛动员,确保完成县局分配给我镇的支教与分流任务。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与中心校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督查与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起教师支教、分流的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四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四制”改革的内容和目的1、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本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在镇中心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校副职以下干部的任免提出主导意见。在相应范围和编制数内,选聘和解聘教师,对本校经济支出、设施建设以及发展规划提出主导意见,和所在驻地协调好关系,代表学校对中心校负责,同时接受中心校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2、教师聘任制。实行教师聘任制,形成竞争上岗,优胜劣汰,优化组合的格局。让广大教师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只有积极主动的干好本职工作,才能适应改革的大潮,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而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深,结构合理,一专多能的教师队伍。
3、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教育内部各层次、各条块的工作目标,彻底解决职责不明,分工不清,效率不高的问题。
4、结构工资制。实行效益工资制度,将教职工的实际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挂钩。打破“大锅饭”,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孬都一样的问题,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
(二)实施方法与步骤
1、召开全镇“四制”改革动员大会,安排“四制”改革事宜。
2、教职工填写参聘意向书和保证书。
3、校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教职工参聘意向书,聘用教职工。
4、对落聘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
(三)、对教职工的聘任
1、聘任的组织: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在“四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聘任。
2、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2)、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3)、服从领导,服从分配,廉洁自律,关心、热爱学生。
(4)、具备所需学历(中学专科以上,小学中专以上)、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工作成绩良好以上。
3、双向选择,聘任上岗
(1)、学校按照定编、定员、定岗、定工作量、定目标的“五定”原则,实行公开平等的双向选择,在本校教职工中实行优化组合。
(2)、参聘人员必须在8月26日前写出《应聘志愿书》和保证书,交所在学校。逾期不交者视为拒聘。对拒聘人员自拒聘之日起停发工资。(3)、教职工的聘期为一年。
(4)、对教职工的聘任,依据上学年千分考核成绩及政治思想表现确定。依据《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落聘或缓聘:
A:工作失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B:严重违犯“三法”和师德规范,侮辱、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C:不服领导或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D:从事第二职业或变相经商,影响工作,影响极坏的; E:责任心不强,社会反响较大的;
F:承担的工作在本校综合考核成绩倒数者; G:拉帮结伙,闹不团结的;
H:犯有其他严重错误,不适合教学工作的。
5、竞聘时间
中学: 地点:
中心小学: 地点:
学区、幼儿园: 地点:
6、竞聘领导小组
中学、小学、幼儿园竞聘领导小组,组长为各学校校长(园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负责组织本校教师的聘任。中心校派出监督员,对聘任过程进行监督。
(四)对中层干部的聘任
1、中层职数设置“
2、任职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服从中心校及学校的领导,遵规守纪,团结协作,坚持原则,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学历达标,身体健康。
3、竞聘程序
4、竞聘成绩的确定
(1)评议成绩:教师评议占40%(由教代会代表参加)。领导小组评议占60%(2)领导成员打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教师评议时每满10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不满10人按四舍五入计算,计算剩余的平均分。竞聘者全部演讲完毕后计算民主评议成绩。
(3)竞聘者的成绩,由两年的千分考核成绩占50%,施政演讲、民主评议占50%,汇总成绩择优聘任。
千分考核成绩计算公式:竞聘者近2年千分考核成绩÷参加同职位竞聘者中2年千分考核成绩最高者分数×50。(4)由中心校聘任中层干部,聘期三年。
(5)中层教干必须任教考试科目,并且所教学科的教学成绩必须居本校或全镇同学科的中游以上,否则应自动辞职。
(五)、岗位目标责任制
1、镇中心校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颁发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通知”精神,制订出校长的岗位责任及任务目标,与各校校长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2、学校与个人层层签订《任务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到个人。
3、抓好岗位要求内具体工作的检查与督导评估,切实做到人人抓落实,事事有检查,岗岗有考核。
(六)、落实效益工资制
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七)、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凡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应聘的教职工,一律按自行落聘处理。
2、未经批准离岗或病休人员和规定期限内未上岗的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
3、凡学校未聘人员又不服从中心校统一调配的一律按落聘处理,学校拒收调配人员的空岗不补。
4、批准病休不享受效益工资的分配;所有病休人员不享受学校福利待遇。
6、病休及停薪留职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竞争上岗和年度考核中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附:
1、教师支教、分流及“四制”改革日程
2、教师支教、分流及“四制”改革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2:
院东头镇教育系统
教师支教、分流及“四制”改革
领导小组
组 长:朱丽霞
副组长:石 峰 李成顺
成 员:夏学田 张祥兴 张德印 王玉超
宋庆良 张道田 张洪升 郭永忠
张 鹏 夏学良 夏英英 靳 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成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