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文明之星亮晶晶” 幼儿才艺大赛实施方案(定稿)_文明风采竞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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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文明之星亮晶晶” 幼儿才艺大赛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文明从儿童抓起”的理念,营造崇尚文明的氛围,根据市委宣传部下发的《兴城市开展“创建和谐兴城
共赴文明之约”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文明之星亮晶晶”幼儿才艺展示大赛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大赛以“文明从儿童抓起”为主题,结合儿童的年龄特点,通过才艺表演,挖掘儿童的才艺潜质,培养儿童的艺术兴趣,提高儿童的文明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市3—6周岁儿童。
三、活动时间: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6日起至 2011年4月30日止。
2、海选日期:2011年5月4日至5月13日止。(场地:选手驻地)。
3、复赛时间:2011年5月18日——20日。
4、决赛时间:2011年5月26日。(比赛前两天进行分组分类抽签。)
四、比赛内容及参赛要求:
1、比赛项目设置分表演、创作两大类。
(1)、个人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曲艺、戏曲、影视表演、主持人、讲故事、朗诵、模特、武术、跆拳道等。
(2)、快乐家庭类:第一阶段由家庭成员共同表演节目;第二阶段由小天使单独进行才艺展示。可通过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朗诵、舞蹈、小品、时装、书画即席挥毫等形式,展现温馨家庭。表演要求在5分钟内完成。快乐家庭类第一环节是自我介绍加走秀,第二环节是才艺展示(最多选两项)。评委根据选手的综合表现选出进入决赛的选手。决赛除保留前两个环节外增加与主持人对话,要求语言诙谐幽默反映机智灵敏。
(3)、集体表演类:集体舞、表演唱、情景剧等。
2、参赛题材、项目自选,提倡原创。各类别内容不限,以健康向上、积极乐观为标准。演出服装、道具、伴奏带自备。时间3—5分钟。
3、将对入围选手拍摄MTV、制作挂历、台历、个人参赛经历光碟。
五、报名方式:
1、可由全市各幼儿园选送。也可自荐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二寸照片两张。认真填写报名表。
3、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幼教科。联系电话:???
4、各场次的比赛时间及场地另行通知。
六、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时间跨度长,规模大,比赛形式新颖,参与面广。大赛将进行全程录制,让每一位进入决赛选手走上荧屏,秀出自己、秀出自信、秀出风采、展示自我。并在赛程中增加各种互动环节,以增加节目的可看性与观众的关注度。
1、评委设置: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参赛选手各方面综合表现采取现场评选方式,比赛中各项评委人数设置在8--10人;(语言类2名,舞蹈类2名,声乐类2名,曲艺类1名,乐器类2名)。
2、评分内容分为:台风、表演、专业、造型。(表演紧扣主题加分)。
3、评分采用10分制,选手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委给出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按照选手得分高低排列确定获奖名单和奖项名次。
七、奖项设置:
1、幼儿奖:设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优秀表演奖六名、最佳表演奖、最佳人气奖、最佳创意奖、最具潜质奖等各一名。
2、快乐家庭奖:此奖项奖励和表彰获得前三名的家庭。
3、育才成就奖:此奖项奖励和表彰获得前三名的选手老师。
4、优秀园丁奖:此奖项奖励和表彰获得各单项奖的选手老师。
5、最佳组织奖:评选并授予在本次活动组织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
八、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文明办、教育局
2、协办单位:文化局、广播局、公安局、报社、团市委、妇联、关工委、文联、公证处。
九、几点要求:
1、各参赛单位要把这次大赛作为近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提高认识,紧密配合,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加强针对性指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协助开展好本次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各新闻媒体对本次活动要进行全面、全程跟踪报道,进一步增强大赛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并将对大赛的盛况进行电视录播并做赛事广告、新闻花絮、采访等综合深度的全力关注和支持。
附:欢迎各幼儿园、各类艺术专业指导老师及文艺工作者,携优秀选手集体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