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实验室管理规范化建设专项工作方案_丽水学院教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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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实验室管理规范化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为迎接本科院校教学水平评估和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促进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实验实训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从三月中旬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有关实验室和实训场所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为确保本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工作的范围
全校各类实验中心(室)、校内实训中心(基地)、机房、多媒体教室等现代教育场所、体育活动设施与场所、各类设备器材、药品保管场所以及相关管理技术服务人员,其中重点是为本科专业教学服务的实验、实训场所及相关人员。
二、专项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完善实验实训单位的建制,规范实验实训场所的名称。(1)各二级学院(直属系)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发展规划和现实条件,认真对照实验(中心)室的有关标准,对符合建制条件的实验室、实训中心,提出申请报告,学校将结合本项工作的实际成果,通过评审公布一批建制实验中心(室)、实训中心(基地)。
(2)对现有实验、实训及有关场所不规范、不合适的名称进行及时清理,并加强使用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请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将现有实验实训(含各分室)单位名称及变更建议列出详细名单(各分室注明所在楼室号)一式两份于3月30日前报实验设备处。
2.健全实验实训工作管理队伍,落实管理工作职责。(1)进一步明确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实践教学分管领导、实验实训中心(室)主任及各分室管理责任人(含场馆、器材、药品仓库管理人员),对因人员变动造成的岗位人员空缺要及时补充。上述人员名单以二级学院(直属系)为单位进行汇总,于3月30日前报实验设备处。
(2)针对上述各类实验实训场所、库房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完善各自岗位职责,所有场所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要进一步修订,并于3月30日前公布上墙。
3.健全实验实训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二级学院(直属系)要根据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有关要求,健全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人员、实践教学卫生安全、实践教学经费、实践场所与实践教学档案等方面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各类场所的使用管理办法、安全规则、学生守则,操作规范和操作程序等要在3月30日前完成修订并公布上墙。
4.加强实验实训场所的安全设施和环境建设。
(1)查找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并认真落实,需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二级学院(直属系)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报实验设备处协调解决。
(2)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场所的环境布置,各场所的名称、实验室概况(含各分室的功能简介)、管理责任人的牌子,要在各场所门口进行公布,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守则、操作规程等要统一上墙,有关门牌制度镜框规格制式署名由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定制并统一制作(3月30日前完成)。此外,要重视营造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氛围,通过标语、口号、图表、图像等有关内容的合理布置,激励学生参与实践学习活动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
5.及时整理各种实验实训管理工作档案。
(1)健全管理表册,如实验室日记、设备运行记录(特别是大型贵重设备运行记录)、实验实训教学日志。对内容不全有缺漏的有关表册,要及时进行查漏补缺。
(2)各类实践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等内容材料以二级学院(直属系)为单位要汇编成册,并于3月30日前报实验设备处。
(3)进一步做好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账、物、卡的清理核实工作,及时做好设备调整的账户变更工作,特别是固定资产设备建卡工作要抓紧完成查漏补缺工作,确保账、物、卡相符率达到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指标要求。
(4)认真落实实验实训信息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直属系)要进一步明确实验实训工作信息统计责任人,对有关信息数据的变更要及时进行记录汇总,确保年度信息统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成。
三、工作时间安排
1.3月5日——3月12日学校调研编制学校总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统一部署。2.3月13日——3月21日各二级学院(直属系)进行专题研究,贯彻学校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组织二级学院(直属系)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各自具体工作方案,有关人员名单及工作方案3月21日前报实验设备处。
3.3月22月——4月22日各二级学院(直属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4.4月23日——5月10日各二级学院开展专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自评,并向学校提交自评报告。
5.5月11日——5月25日学校组织专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6.5月26日——6月10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整改意见进行进一步整改。
7.6月10日——6月20日学校组织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再次检查。
五、工作要求与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项工作是提高我院实验实训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人员在思想上明确本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在行动上积极主动参与,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必须就本项工作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对照有关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和工作时间表,成立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总结,自评报告5月10日前报实验设备处。
3.为巩固本次专项工作的成果,促进实验实训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实验实训管理服务水平。本项工作的学校检查结果将作为各二级学院07学年实验室工作考核评优及校级重点实验室、校建制实验室评审的主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学校将公布一些校级建制实验室和校级重点实验室,对校级重点实验室,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并在实验室项目与实验运行经费安排上予以重点支持。
2008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