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防震减灾应急工作方案_防震减灾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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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应急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加强我单位防震减灾应急工作,确保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事件,根据市委、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XXXXXX防震减灾系统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活动。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地震应急响应。
第三条 应急响应级别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我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市区的6.0级以上,本市其它地区的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按《应急预案》启动Ⅰ级响应。
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市区的5.0—5.9级,本市其它地区的6.5—6.9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按《应急预案》启动Ⅰ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市区的4.0—4.9级、本市其它地区的6.0—6.4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按《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响应。
一般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市区以外其它地区的5.0—5.9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按《应急预案》启动Ⅲ级响应。防震减灾部门判定其后可能发生更大地震和可能造成相应破坏的,应根据省政府发布的短期预报或临震预报意见,立即转入Ⅱ级响应。
第四条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协调联动。第二章 地震应急准备
第五条 地震应急准备
地震应急准备是常态下地震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是震后应急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第六条 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要求
牢固树立震情观念,工作人员须保障通讯畅通。各处室防震减灾工作机构要将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到人,措施具体。
第七条 市防震减灾局内设机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职责(一)应急管理员 负责单位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指导、督促地震应急日常准备工作;负责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和督促落实;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应对突发地震事件应急技术手段的充实;负责与市应急办和相关单位的协调与联络;负责灾害评估报告、科考报告所需资料的前期准备;负责地震谣传事件的处置。
(二)办公室
负责地震应急后勤保障的准备;负责地震应急信息采集、汇总、编写、报送等相关事宜的准备;负责相关地震信息和地震应急工作简报;负责参与地震应急现场工作的技能储备。
(三)法规宣传员
负责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与上级部门的联系与协调;负责地震应急科普宣传资料储备;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协调;负责关规定的落实;负责参与地震应急现场工作。
第八条防震减灾应急准备工作
了解本地区历史和现今地震活动情况,分析、把握本地区地震活动特点和成灾特点;熟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掌握本地区可能涉及地震灾害的各类基础数据;熟悉本地区道路交通情况;组织本单位地震应急培训和地震应急演练;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地震应急保障的各项准备,制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落实基层地震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基层地震应急管理工作队伍,因地制宜推进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第三章 地震应急处置
第九条 XXXXX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
地震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自动启动相应级别的地震应急响应。《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自行成立,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统一组织协调防震减灾系统的地震应急工作;负责震情速报和震情跟踪,组织震情会商,收集汇总灾害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震情、灾情;视震情、灾情组织成立地震现场指挥部或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并落实其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协调组织开展地震损失评估和灾害调查,编写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开展地震紧急救援工作的规模、范围的建议;协调配合开展生命救援;配合有关部门确定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保障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的后勤供应;指导实施抗震救灾宣传。
第十条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喀什市国际会展中心主任担任,负责市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全面工作,协调防震减灾系统以及地震应急工作;副主任担任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地震应急指挥部工作。总指挥视震情调整地震应急部署。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响应
防震减灾工作人员在获悉监测中心发布的发生强有感以上地震信息或从其它途径获知信息后,身在市域范围的,无不可抗拒因素的,须在1小时内到岗待命。
第十二条防震减灾工作机构
根据联动机制,按照市防震减灾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和参加地震应急工作。震区防震减灾机构负责人为成都市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副队长,率先或派员进入灾区开展现场工作。快速通过助理员队伍和安全员队伍了解震情、灾情,并迅速上报。负责向市防震减灾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提供开展现场工作所需的当地相关基础数据和信息;负责道路引领,协助做好防震减灾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承担临时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