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选派优秀教师支教工作方案_支教教师工作方案

2020-02-27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教育局选派优秀教师支教工作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支教教师工作方案”。

嘉教通[2011]97号

关于选派优秀教师支教工作方案

为了缓解我县小学教师紧缺,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支教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二、基本原则

遵循“统筹兼顾、政策引导、相对稳定、合理流动、制度保障、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选派条件

1、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的专任教师、骨干教师;

2、身体健康,男48周岁(含),女45周岁(含)以下(本人申请年龄可放宽);

3、教育管理人员,学校后备干部,城区学校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中共党员,建党积极分子要带头自荐,率先支教。

四、选派工作程序

1、核编。由人事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核定下一学年度各中学、中心学校编制。

2、下达中学选派支教教师指标和对口支教计划、受援学校。

3、有选派支教教师任务的学校推荐支教教师人选。

上报支教教师人选。有支教任务的学校根据本校岗位设置要求确定支教教师人选,上报人事股。

4、经人事股审核后确定支教教师名单。

5、召开全县支教教师大会。

6、送支教教师到受援学校。

五、支教教师工作任务和要求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新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宗旨,帮助受援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研和教育创新。

2、促进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引进、推广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和课程改革经验,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3、认真完成受援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承担一个班级以上的一门主要学科教学任务,工作量不得少于受援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

4、支教期限为二学年(本人自愿可延长支教时间)。

六、支教教师的管理

1、对支教教师的管理实行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教育人事管理以派出学校为主,教学日常管理以受援学校为主,教育局负责指导、督查、协调、考核定等。中心学校要将支教教师执行《小学教学常规》情况、考勤情况、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等记录在《嘉禾县支教教师支教情况记载表》上,每学期每个支教教师一式三份,教育局、选派学校、受援学校所在的中心学校各一份。

2、中心学校校长每学期到受援学校检查、指导、听课、交流不少于二次;选派学校校长到支教学校看望慰问教师每期不少于一次;教育局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受援学校看望教师、做好指导、督查、调研工作。

3、支教教师因病因事请假,与其他教职工一样要履行相关的请假审批手续,请假期间不享受支教教师的有关待遇。

4、支教教师要严格遵守受援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职工。不得擅自离岗或出资请人代课,中心学校发现支教教师擅自离岗要立即劝止,劝止无效要立即通知选派学校并上报教育局共同做工作,经劝解无效的,从停课之日起取消支教资格,停发工资,原学校不得重新安排工作。受援学校擅自批准或默许支教教师离岗或请人代岗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5、支教教师考核定等。支教结束前,由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会同中心学校根据《嘉禾县支教教师考核评估细则》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合格者,分别颁发《年度优秀支教教师证书》、《年度支教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评聘职称,不得工资晋级,不享受支教教师待遇。

6、总结表彰。支教年度结束,教育局组织召开支教教师表彰大会,表彰支教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下一年度的支教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七、支教教师的待遇

1、经考核合格的支教教师评优评先由教育局单列指标,各中心学校组织推评上报,教育局审批。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其人事及工资关系不变,原学校享有的政策性福利待遇不变,工作量津贴和各种奖励不再享受,受援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的工作量津贴和奖励,支教教师与其他教师同等享受。

3、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享受每月300元补贴,每期按五个月计算,到县城以外学校支教的教师,往返交通费经支教办核定每月报销四次,交通费和补贴每学期发放一次。

4、经考核合格的支教教师,其绩效工资全额拨给受援学校并足额发给支教教师。

5、经考核合格、优秀的支教教师,在职称评审中每年分别加2分、3分。

6、连续支教3年且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由教育局一次性奖励300元。

八、支教工作要求

1、有选派任务的单位必须成立校长负总责的支教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做好支教宣传发动工作,使教职工加强对支教工作的认识,深刻领会支教工作的意义,形成“人人支教、快乐支教、光荣支教”的共识。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和长远的支教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分步实施;要切实做好拟派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把支教工作当作学校的常规工作。对借支教之名行打击报复之实等败坏支教名声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各基层学校要安排一名校级领导负责联系支教工作。

2、受援的中心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收支教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要妥善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各中心学校接收支教教师后要不得聘请临时教学人员。乡镇中心学校因缺编需要聘请临时教学人员由所在学校村委会负责,学校领导不得插手临时教学人员聘请事宜。

3、嘉禾一中选派高中教师支教,支教学校为边远缺编的乡镇中学。其他事宜参照本方案实施。

九、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教师支教方案同时废止。

十、本方案由教育局支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派出学校及受援学校教师安排表。

嘉禾县教育局

2011年8月 日

《教育局选派优秀教师支教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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