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_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平罗县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平国土资发„2012‟242号
签发人:周光乐
关于呈报《平罗县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按照上级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县农村土地确权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正在紧张有序向前推进,政府对项目征地予以合理补偿,但部分乡镇农民受利益驱动,出现了突击建设、超标准占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宅基地及未批先建、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土地确权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庄建设和经济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确保土地确权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及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平罗县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呈上,请政府批转执行。
妥否,请批示。
附件:平罗县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农村宅基地 违法建筑 整治 实施方案 抄 送:政府办
平罗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6月1日印发
平罗县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县农村土地确权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正紧张有序向前推进,政府对项目征地予以合理补偿,但部分乡镇农民受利益驱动,出现了突击建设、超标准占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宅基地及未批先建、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土地确权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庄建设和经济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确保土地确权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及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制定《平罗县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以来各乡镇及国土部门开展了一些有效的违法建筑整治及拆除违章工作,对违法建设的歪风有所遏制,但也存在着个别乡镇领导认识不到位,监管不力,违法建筑屡禁不止的现象,甚至个别乡镇存在着非法占用农田的严重违法案件。因此各乡镇及国土部门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村及乡镇包村干部要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积极主动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坚决把违法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专项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农村违法建筑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
底和集中处理两个阶段:
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5月—6月):工作主要包括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筑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情况分别进行登记造册,为自查自纠、集中处理阶段做好准备。同时要积极地宣传这次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制意识,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动员村民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自觉地接受处理,补办和完善相关规划、用地审批手续。
集中整治阶段(6月—8月):这一阶段是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农村违法建筑的专项整治活动。在集中处理过程中,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违法事实为依据,按照处罚标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予以没收,该罚款的予以罚款,从而完善农村建房的规划和用地审批制度。
三、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
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土地执法监管;负责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取证、立案、处理工作;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和涉嫌犯罪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公安部门追究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对不落实行政处罚的违法主体要按规定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没收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按照规定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移交,确保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处理到位。
公安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国土资源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立案、侦察、适用强制措施、移送检察院等。
县人民法院:负责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中涉及诉讼案件的移送和处理工作。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中追究无果的公益诉讼工作。
监察部门:配合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对国土资源部门调查、移送并需要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的案件进行审理,必要时作进一步调查、取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对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报请纪检部门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接收并处理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依法没收的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各乡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附件:平罗县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平罗县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童 刚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杨志国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周光乐 张 侠何怀生李 斌魏冠中郭学文班学忠杨连银路 联杨雪峰马增贵李志高吴成宁周 洋马志明陆 波曹广正县委常委、公安局长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县委常委、城关镇党委书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监察局局长 陶乐镇镇长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城关镇镇长 姚伏镇镇长 崇岗镇镇长 黄渠桥镇镇长 头闸镇镇长 高庄乡乡长
马建平 通伏乡乡长 罗占华 渠口乡乡长 吴学贵 宝丰镇镇长 刘 强 红崖子乡乡长 马立军 灵沙乡乡长 吴会军 高仁乡乡长
陈学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周光乐兼办公室主任,陈学华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