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评估验收工作实施方案_学校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0-02-29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评估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东丰县南屯基镇中学

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评估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2010—2012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东丰县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评估验收实施方案》及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1年我校义务教育达标情况评估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评估验收目的:

1.依据上级部门文件及会议精神的具体要求,通过评估验收,落实《东丰县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评估验收实施方案》。

2.促进我校落实建设计划,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的要求,为实现2012年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3.在全校达标后向县里申请评估验收。

二、评估验收时间:

根据县督导室的部署,评估验收时间2011年4月15日开始——2011年10月15日结束。

三、评估验收对象:

东丰县南屯基镇中学

四、评估验收程序与方法

(一)、自评阶段(2011年4月15日——9月15日)

1、制定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评估验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指标体系,认真梳理评估验收材料,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本着“填平补齐”的原则,着力落实建设项目规划,做好验收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迎接县督导室的验收评估。

3、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要进行及时的分析和研究,自评结束后,要形成自评综合分析报告,报告要具体体现出对比体系后哪里达标,哪里不达标,将结果于2011年8月份学初上报督导室。

(二)、申报阶段(2011年9月1日——9月15日)

在自评合格后,向督导室书面上报自评综合分析报告、申请验收报告、评估表,以上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迎接县督导室评估验收阶段(2011年9月15日——10月15日)

1、因为县督导室评估验收工作将于10月15日前结束,所以我校的检查评估于2011年9月30日前结束,评估检查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访谈、问卷、分析学校的原始记录和档案资料等全面了解掌握学校的各方面情况,并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学校进行综合评定。

2、计分按照省文件方法进行,即评估验收分数的核定采取二次量化加权求和的方法。二级指标分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赋值系数1.0、0.6、0.4,最后二级指标之和即为总分。满分为100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等级,低于85分为不合格等级。

3、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和不足要采取积极措施整改和补充,力争达到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决不允许出现人为问题造成的不达标,将对出现人为问题造成的不达标的部门,学校严肃处理。

五、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志满

副组员:于广华魏明山姜红英

组员:刘晶忠 陈东奎 贾进贵 王瑷玮 孙立刚 任 良姜鸿喜

东丰县南屯基镇中学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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