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实施方案(精选7篇)_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2021-06-09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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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健全村级卫生机构,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基本消除空白村卫生室的目标,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加强农村

卫生室建设为基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实现消灭空白村卫生室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合理配置、精心设计、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建设思路,力争在2007年底按照县政府新批复的行政区域划分。把卫生室组建到位,达到村村有卫生室目标。

三、建设标准:

按照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实施,做到人员、房屋、基本医疗设施、培训四到位。

四、实施步骤:

(一)2007年5月底前各乡镇制定空白村卫生室建设方案,并向所在乡镇政府和卫生局上报;

(二)2007年6月底前做好新建村卫生室房屋的建设,人员的配置和培训工作;

(三)2007年10月底前新建卫生室的各项工作全部准备到位,并向县卫生局申报;

(四)2007年11月底前县卫生局组成专班对新建卫生室进行考核验收并办理相关证件;

(五)2007年12月底前将我县消灭卫生室空白村工作情况向县委、政府和市卫生局书面汇报,接受考核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消灭卫生室空白村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卫生院要把消除卫生室空白村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院长要亲自抓好该项工作并组织精干有力的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把工作落实到位。为保证全县消灭卫生室空白村任务的实现,县卫生局成立以局长邓祥根为组长,副局长王均发、彭先言为副组长,防保股、医政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明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联系,上下联动、多方筹措,搞好协作。一是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支持,把村卫生室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多途径解决村卫生室用地和房屋问题;二是要把消除卫生室空白村工作与全省第一批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和计免接种点建设相结合,实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稳步推进;三是按照“先办后规范”的指导原则,引进社会力量,引进社会医疗人才,可采用卫生院承办,联办和派遣村医的方法,尽快把空白村卫生室建设落实到位;四是积极争取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从物资、设备、人员培训上给予大力扶持,使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五是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县卫生局已把消除卫生室空白村工作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县卫生局组成工作专班,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地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一般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2、空白村卫生室建设名单

附件1:

一般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

(试行)

一、设置要求

1、按照服务范围和服务人群,本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填平补齐的原则设立一般村卫生室。

2、资源共享、优质互补、充分利用。

二、人员

按所辖村人口的1—2‰配备,最多不超过4人。有条件的要配备能掌握和应用中医药诊治常见病和多发病中医药人员。

三、房屋

1、面积

占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60~100平方米。

2、设置

有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并按要求严格分开。

四、常规设备

配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出诊箱、压舌板、软尺、身高体重称、污物桶、贮槽、换药盘、

第2篇: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一体化,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巩固完善村级医疗卫生改革成果,结合“三型”卫生院的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促进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好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镇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巨城镇村卫生室一体化、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指导,以村级医药卫生改革为契机,按照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乡村卫生这一工作重点,以创新机制和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促进各项任务目标完成,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通过构建村卫生室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有目标、有责任、监督到位、科学评价的一体化管理新机制,促进全院村卫生室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方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一体化、规范化管理,使全镇村卫生室依法执业覆盖率达到100%,规章制度落实和规范执业率达90%以上,注册乡村医生系统化管理率100%,乡村医生年度培训合格率达100%以上,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率达90%以上,国家卫生惠民政策落实率达95%以上,村民对村卫生室的服务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村卫生室一体化、规范化管理主要围绕落实“八统一、两独立”和卫生室

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业务培训、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考核等展开,具体内容是:

(一)我镇村卫生所继续坚持落实“八统一、两独立”的农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1、统一机构设置。一个建制村设置一所村卫生所。村卫生所要实行有机制的整合,原来设置的的其他卫生室统一整合为一个卫生室,实行所长负责制。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可以联合设置标准化村卫生所。

2、统一房屋建设。村卫生所设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防保室,四室分开,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业务用房面积服务人口800人以下的村卫生所不少于40平米,800人以上不少于60平米。标准化建设后出现的基础设施损坏的卫生室要和通过所辖村委会沟通,帮助给予维修。

3、统一人员准入。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镇卫生所工作人员在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以上资格的人员中,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已竞聘上岗,上岗后实行聘用制,任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要实行解聘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今后,因缺编进入卫生所工作的人员,一律实行资格准入制,村委会提名,卫生院审核,卫生局备案。

4、统一药械购进。卫生室今后药械的购进必须通过卫生院统一购进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统一调配和零利润销售。

5、统一收费标准。标准化村卫生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医疗收费价格统一收费标准,常规收费上墙公示。

6、统一业务管理。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所的医疗卫生业务的指导和管理,负责指导并督促标准化村卫生所认真履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合作医疗政策落实和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报告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计划生育宣传等职责,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

7、统一制度建设。村卫生所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管理制度由县卫生局统一制定,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卫生所遵守执行。

8、统一档案规范。标准化村卫生所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帐册、证、卡、簿等,规范档案管理。使用的各种票据和医疗文书统一印制、印章统一刻制。

9、财务独立核算。标准化村卫生所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卫生所每年按业务收入5%提取卫生所的发展经费,村卫生所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卫生所经营人员承担,村卫生所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主动接受镇卫生院的监督和检查。

10、责任独立承担。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村卫生所为独立医疗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村卫生所的从业人员对卫生所承担责任。

(二)依法执业

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核准的执业地点、范围、诊疗科目,依法开展农村常见病诊疗及急危重症的转诊工作,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计划免疫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做好农民健康教育及农村卫生政策的宣传执行等工作。乡村医生要依法注册、聘用,持证上岗。严格技术准入和新技术应用,做到人员资质、技术条件、管理规范达标,确保技术安全可靠,质量优良。要做到以下四个规范

1、严格规范执业。实行所长负责制,不得擅自聘用无证人员上岗,规范村卫生室人员执业行为,不准超范围执业。要严格执行各项临床操作规范和治疗原则,杜绝过度医疗,不合理治疗和滥用抗生素行为。

2、严格规范医疗文书。各卫生室严格医疗文书的书写,按时并准确书写或填写处方、新农合各种资料、门诊日志、消毒记录、医疗废物焚烧登记、传染病登记、转诊记录、过期失效药品销毁登记、器械浸泡液更换标签等,并做到标签与登记相符,疫情上报及时。

3、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各村卫生室将每天的医疗废物毁型后放在黄色的垃圾袋内,锐器放入利器盒内并按时焚烧,医疗垃圾存放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焚烧后及时登记并签名;对病人的排泄物及时清理和焚烧,焚烧炉定期清理并将焚烧物深埋。

4、规范财务管理。卫生室设兼职人员管理财务,建立财务账目,收入支出公开透明,建立固定资产登记;药品、物品采购集体参与;收入分配公平合理。

(三)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

全镇卫生室上岗人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卫生服务专业知识的学习,自觉加强信息化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村级卫生服务的能力,卫生院要利用视频教学软件,对乡村医生开展全员业务培训。通过制定全员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方案等,建立培训管理机制,确保每位乡医均能得到实用性较强的培训,提高乡医的素质。要把参加培训的考核和绩效挂钩,实行奖优罚来劣制度。

(四)规章制度建设

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为重点,大力推进和不断完善村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提高村卫生室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各村卫生室要按照市卫生局制定的标准,认真推行和落实,卫生院做好工作指导和日常性监管工作。

(五)年度考核

年度综合考核,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进行。主要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基本医疗、群众满意度等三个方面的考核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村卫生室一体化、规范化管理是全面提高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的途径和手段,对于深化和巩固村级医改成果,加强农村卫生三级网络的网底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均具有重要的意义,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精心组织,科学制定工作标准和程序,全力抓好工作的落实。

(二)依法监督,严格管理

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对村卫生室执业活动的监督频次和质量,逐步实现村级卫生组织监管全覆盖。卫生院要认真履行辖区内农村卫生监管职能,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对村卫生室执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对各种违法活动进行动态监测和上报。

(三)严格考核,客观评价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乡医定期培训和系统考核。在明确村卫生室、乡医的工作目标任务基础上,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的考核和评价,建立严格的考核组织和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客观公正。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四)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村卫生室一体化、规范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面广、量大,必须常抓不懈,要不断改进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管理组织坚强有力,管理措施得当,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抓好环节不遗漏,及时调度保成效。卫生院对那些工作中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的总体评价,将作为一体化管理成绩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

二0一二年三月五日

第3篇:卫生室基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化示范村卫生室

卫生室基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化示范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网底”,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自病贵”的问题,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1、房屋:应“一室分开、五统一、规范化”(即诊断室、观察室、治疗室、药房、预防接种室)。

各村委会应排除一切阻力,协助村卫生室解决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并与生活用房独立分开,室内布局应符合国家卫生学要求,外墙上设有150cm×90cm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合疗公示栏。

2、科室设置:村委会所解决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必须达到 80平方米,做到诊断、治疗、药房、留观、预防接种五室分开,各功能区域符合医疗卫生规范要求,设置合理,不与乡村医生住宅相连或相近的村卫生室须设有值班室。

3、标识标牌:须采用全省统一的村卫生室标识,卫生室内各标牌为全市统一合金科室牌,规范村卫生室各标识牌悬挂位置及村卫生室所使用的物品标识(详见蓝政办发[2009]48号、蓝卫发[2009]15号文件)

4、规章制度:各村委会协助村医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村卫生室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乡医规范、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医疗文书书写、医疗安全、安全注射、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报告等各项制度(详见文件)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搞好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及标准化示范村卫生室的建设,乡政府成立以刘宝忠为组长、王锡鑫副组长的五人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李树端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为公卫科成员。

三、工作目标

1、各村委会负责协助村卫生室做好卫生室的组建工作,即

全力解决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土地使用和审报、审批等相关手续,务必使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达到80平方米,坚决完成县上、乡上等上级部门交给的标准化卫生室、甲级村卫生室的组建任务。

2、卫生院负责“空白村”村卫生室的组建:包括调配乡医、规化设置、机构审批、配发设备和标准化村卫生室、甲级村卫生室的建设工作。

四、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各村委会要对本村卫生室(包括“空白村”)的基本情况和医疗卫生服务状况准确掌握了解,并制定设置规划。

2、组织实施:各村委会对本村卫生室(包括“空白村”)业务用房面积不符合标准化村卫生 室建设及甲级村卫生室标准的应当即协调解决,村委会应认真及时落实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第一,村委会在本村辖区内进行土地规划征用审批手续重新组建;第二,可以村委会集体用房来解决;第三,也可利用学校闲置空房等诸多途径,积极协助村卫生室做好“空白村”、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

3、评审验收:“空白村”卫生室及标准化甲级村卫生室建成后,由村委会提出申请、乡卫生院申报,对达到建设标准、验收合格的村卫生室实行“以奖代补”,对不符合或不按时完成的村委会及村卫生室将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组建。

第4篇:×县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村卫生室是构建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础,在方便农民就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县村卫生室在机构管理、医疗设施、人员素质、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制约着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给全县广大农民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县政府决定从二00五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县村级卫生室进行规范化建

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县村卫生室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总体要求,通过三年(2005-2007年)的建设,使全县村级卫生室均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其规模、管理、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能够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送工作,村级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三、村卫生室的工作职责

(一)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

按规定登记和上报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转往有条件的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调遣。

(二)儿童计划免疫

按疾病控制部门开展儿童计划免疫的具体要求及时做好联络、配合以及相应的登记和预防接种工作。按要求建好村级接种点。

(三)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

1、掌握本村妇幼保健基本情况,落实育龄妇女节育措施,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

2、掌握本村早孕妇女情况,督促孕妇在孕12周以前到所在卫生院建立孕妇保健手册,定期进行早孕检查,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

3、做好产后访视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避孕药具送上门并进行副反应处理的登记;

4、按要求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四)健康教育

1、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了解健康教育效果并作好记录和阶段小结;

2、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定期更换宣传教育主题;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民自我保健培训工作。

(五)基本医疗及应急处理负责本村村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保证村民小病不出村,负责急危重病人转送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四、村卫生室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一个行政村设置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卫生室的设置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由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共同确定卫生室的地址,原则上设在村委会所在地,房屋由村委会提供。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甲级村卫生室”的标准进行建设。

(二)村卫生室的建设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对原卫生室采取合并一批、取消一批、改制一批的办法进行调整。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必须经过县卫生局统一组织的业务考试,对考试合格者,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按照德、能、绩进行百分制考核(标准由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制定),实行择优录取。考试、考核、录用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不能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只要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兴山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可以申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不符合执业条件、且未被卫生室录用的乡村医生不再享受原有待遇。对长期亏损且经营不善的卫生所可与当地村卫生室进行合并,卫生所的国有资产变卖后由卫生院收回。

(三)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

1、人员:1500人以下的村配备1—2名乡村医生,1500名以上的村配备2—3名乡村医生。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化、学历文凭等素质要求,对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和具有国家正规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卫校进行了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的可以优先聘用,以便于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严禁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者原则上不再聘用。

2、房屋: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设置科学,布局合理,其诊断室、处置室、注射室、药房必须独立,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可设观察室。房屋要求砖混结构墙白(仿瓷)地平(铺设地面砖),光线充足,周围环境无污染。

3、设备:必须有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中药柜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村卫生室必备的诊疗设备。

4、资金:流动资金(含药品及现金)应不少于5000元。资金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筹措,可由村委会单独筹资或村、医生共

第5篇: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

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实施,根据《枣阳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刘升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村卫生室建设规划: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 生室的要求,2011年力争完成15个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剩余10个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于2013年年底以前完成。

二、开展规范化建设:

各村要根据建设计划,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并重 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1、村卫生室房屋要位置适宜,便于识别,坚固安全、水电齐全,布局合理。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要分开,并相对独立,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健教室和药房要分设,布局合理。改扩建的村卫生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新建的村卫生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

2、村卫生室房顶最好铺蓝色机瓦,迎面墙体刷白色仿 瓷。使用铝合金或塑钢窗户,并加纱窗,采光、通风、保暖条件要好。人字开的房屋要有硬性吊顶。地面要铺防滑、耐

磨的地板砖,有条件的墙壁可帖白色瓷砖,高度1.2米左右。治疗室要建专用操作台,长2.5米左右,宽0.6米,高0.8-0.9米之间,台面帖人造白色大理石,配置紫外线灯及有盖医疗废物桶。健教室预留电源插座和网络插座,电线行走整齐。

3、村卫生室院落要整洁,地面硬化、绿化、美化。有 独立、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独立或在外墙上高有150×90厘米大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装饰要美观大方。

4、标识标牌:要严格按照《湖北省乡村卫生机构形象 设计手册》要求,统一标识标牌和各种上墙规章制度。

5、设备设施:按照《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要求 进行设备设施配置,各村统计好后可集中购买,样式、价格要以镇为单位统一。建议购买电脑桌、不锈钢观察床,药柜购买可拆卸的,工衣工帽、医疗文书、帐册、床上用品等也要全镇统一。

三、全面加强村卫生室管理: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 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村卫生室进行“五统一”管理,2011年,镇村一体化管理率要达95%以上,对不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将上报市卫生局吊销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镇卫生院

2011年4月10日

第6篇:镇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7年**镇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卫生室工作的管理,提高村卫生室在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的质量和效率,为我镇农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确保村卫生室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初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根据局发关于修改《**县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通知和相关会议精神、文件精神重新修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村级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村卫生室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鼓励非一体化村卫生室加人公共卫生服务行列,通过和镇卫生院协商签订好服务协议;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综合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激励机制,使村卫生室切实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量化和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将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相挂钩。

(三)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坚持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满意度为考核重点;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卫生室,以及经卫生局确认并承担辖区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一体化村卫生室。

(二)考核内容: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满意度为考核重点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满意度方面考核内容:综合管理,主要包括依法执业、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规范医疗、用药(械)规范、污物处理、签约服务、中医药服务、医疗安全等。综合满意度,主要包括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等。非一体化村卫生室和未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项目的卫生所考核以此为主;一体化村卫生室必须在综合、医疗得分大于80分以上才可以计算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项目相关经费。具体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项目如下:

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服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协助服务中心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考核指标: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合格率≥90%。

2.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每个村卫生室设置不少于2平方米的宣传栏一个,内容至少每2个月更换一次;每两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考核指标:健教资料入户覆盖率90%以上。

3.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协助对辖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考核指标: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大于65%。

4.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5.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逐步完成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用药饮食指导并及时更新健康档案。35周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率达100%。考核指标:高血压患者管理率≥4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高血压患者发现率≥9%;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到60%;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电子健康档案录入≥80%。

6.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逐步完成辖区内确诊的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用药饮食指导并及时更新健康档案。考核指标:糖尿病患者管理率≥45%;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糖尿病患者发现率≥2%;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到35%;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电子健康档案录入≥80%。

7.0-6岁儿童管理

配合做好新生儿访视;协助通知儿童监护人按时到乡镇卫生院接受健康管理;配合做好高危儿管理、入托儿童的体格检查等工作。

8.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动员和通知适龄妇女参加妇女病普查。

9.预防接种。协助通知儿童监护人按时预防接种;协助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协助落实麻疹疫苗查漏补种、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等有关工作。

10.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重点传染病人转诊和管理

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进行转诊。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督导服药、复查,并计入健康档案。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率达到100%。建立0-6岁流动儿童、流动孕产妇花名册;协助做好流动儿童免疫规划、0-6岁流动儿童和流动孕产妇保健等工作。协助开展死因监测等工作。

11.卫生监督协查

发现辖区内非法行医,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

12.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配合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管理服务调查工作,服务记录完整。

13.口腔与眼科保健服务

配合做好本村的小学生口腔保健通知督促工作,配合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眼科保健工作。

14.康复服务

普及康复知识,配备3种以上基本的康复训练器材,对有康复需求的病人开展康复训练指导。

15.群众满意度

五、考核方法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非 一体化卫生室、卫生所和全镇范围内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一体化村卫生室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对村卫生室每半年考核1次,半年度考核占30分,年终考核占70分。

(二)考核分两部分:(1)综合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等,非一体化村卫生室和卫生所以此为考核内容。(2)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两部分的考核内容都需要考核,且第一部分得分必须在80分以上。

(三)在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考核的基础上,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由考核小组长进行复核,做到客观、准确评价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标准

(一)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由卫生院统一组织。对一体化村卫生室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对其他卫生室半年进行一次督查,每半年分别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依据《一市镇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和村卫生室考核表进行评分,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分值达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80—89分者为合格,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一体化村卫生室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经费补助;8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下降1%扣减应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5%,扣减资金全部用于奖励辖区考核优秀的村卫生室。

(二)补助经费一般为卫生室所在村24元每服务人口,如村卫生室有未能开展的服务项目,则作相应的经费扣减,如果服务村有增加,则补助经费相应增加。目前按照我镇实际情况,通过测算决定按照18元每服务人口来计算各一体化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三)实施一体化管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村卫生室,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运行经费,具体标准如下:1.服务人口1000人及以下,按每家每年2万元补助;2.服务人口1001-1500人,按每家每年2.4万元补助;3.服务人口1501-2000人,按每家每年2.6万元补助;

4、服务人口2001-3000人以上的,按每家每年3万元补助。服务人口大于3001人以上的行政村酌情增加补助经费。

(四)资金拨付时间和资金比例: 项目经费采取每月预发500元的办法,总量控制一般为当年的6月份拨付资金总额的50%,11月30日前拨付资金总额的100%。

(五)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除扣减当年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外,同时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村卫生室,取消享受补助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绩效考核工作关系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广大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参与考核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做好对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政策、内容等方面的培训与宣传工作,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参与考核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充分尊重当地村两委会与村民的意见,保障绩效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依据考核结果,定期对人员队伍、设施设备和财政补助等影响村卫生室正常运行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进绩效考核正常运行。

(三)参与考核科室要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完善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指导督促村卫生室按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村卫生室自身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切实履行职责,根据考核结果,不断改进存在问题和不足,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宁海县**中心卫生院

2017年05月16日

第7篇:全县村级动物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全县村级动物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能力,改善村级动物防疫条件,提升服务“三农”水平,坚持以“强化职能、保障安全、拓展服务、改善民生”为目标,根据恩施州牧医发[2011]25号《恩施州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室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村级动物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一、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各乡(镇)村级动物卫生室的建设按照“优化资源、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先建先扶”的原则设立。

2、统一模式。村级动物卫生室名称统一为“鹤峰县××乡(镇)××村动物卫生室”。村级动物卫生室场所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村委会提供,并配套水、电等设施。村级动物卫生室的设施设备根据情况,建设资金申请县人民政府纳入政府预算,县畜牧兽医局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实行招标采购。村级动物卫生室由县畜牧兽医局管理。

3、部门指导。县畜牧兽医局对村级动物卫生室的建设实行全程指导,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与制度,对村级动物卫生室的日常运营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和考核。

二、建设内容

村级动物卫生室建设是开展农村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的平台,其主要建设标准要达到“五有”:

1、有牌子。村级动物卫生室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名称规范的牌子。

2、有固定场所。村级动物卫生室应至少有单独专用的2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以及水、电、电话等基础设施。

3、有固定人员。村级动物卫生室有1名以上防疫人员。

4、有基本设施设备。村级动物卫生室至少应具备以下设施设备:办公桌椅、药柜、档案柜、疫苗储藏专用冰柜、冷藏包、消毒喷雾器、诊疗箱、注射器、针头、电热炉、铝制煮沸消毒锅、搪瓷盘、广口瓶、镊子、剪刀等常用诊疗器械。

5、有规章制度。有畜牧生产统计监测制度、动物疫情报告制度、日常巡查制度、检疫申报受理制度、兽药(疫苗)管理及使用制度、免疫标识使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范要上墙。此外,还要建立完整的畜禽养殖、动物免疫、疫情报告、巡查、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等工作记录及档案规范管理。公布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检疫申报受理权限及范围、检疫申报受理程序以及村级防疫员联系方式、县畜牧兽医局监督电话及相关收费标准。

三、建设计划

1、资金安排:每个村级动物卫生室投入资金5420.00元,用于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药柜、高压消毒锅、喷雾消毒器、电热炉、冷藏箱、冰箱等基础设施,全县共拟建57个村级动物卫生室,投入资金31万元。

2、建设布局:全县拟建村级动物卫生室57个。其中,乡(镇)中心动物卫生室10个,覆盖全县90%以上行政村。

(1)铁炉乡(5个):铁炉村(中心点)、犀牛村、三望村、江口村、唐家村。

(2)走马镇(12个):古城村(中心点)、大典村、北镇村、锁坪村、花桥村、升子村、李桥村、扎坪村、九洞村、梅坪村、楠木村、曲溪村。

(3)五里乡(6个):五里村(中心点)、潼泉村、寻梅村、上六峰村、下六峰村、中坪村。

(4)燕子乡(9个):燕子村(中心点)、咸盈村、响溪村、清湖村、瓦窑村、新寨村、东乡村、大岩村、桃山村。

(5)邬阳乡(7个):邬阳村(中心点)、斑竹村、栗子村、金鸡村、百鸟村、杉树村、龚家垭村。

(6)下坪乡(2个):下坪村(中心点)、留驾村。

(7)中营乡(6个):八子山村(中心点)、棃子坪村、岩屋冲村、三家台村、铁牛坪村、红岩坪村。

(8)太坪乡(4个):唐家村(中心点)、枞阳坡村、芦坪村、龙潭村。

(9)容美镇(5个):杨柳湾社区(中心点)、屏山村、平溪村、石门村、老村。

(10)八峰开发区(1个):八峰村。

3、时间安排

(1)2011年5月16日,各乡(镇)上报拟建村级动物卫生室地点名单及需购设施设备清单。

(2)2011年5月20日—5月31,县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村级动物卫生室拟建地点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3)2011年6月1日—7月31日,各乡(镇)完成村级动物卫生室建设。

(4)2011年8月1日--9月1日,全县所有村级动物卫生室完成州级验收。

四、建设要求

各乡(镇)政府和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动物卫生室建设工作,按照“三有一落实”(即: 有防疫员,有卫生室,有防疫设备,落实防疫员报酬)的原则,分级负责,逐步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畜牧兽医局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县政府督查室对村级动物卫生室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二)强化建设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畜牧兽医局根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村级动物卫生室建设进行全程检查督办与管理,确保村级动物卫生室硬件建设、制度建设和生物安全管理符合规定。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适合本县实际的好机制、好办法、好措施。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畜牧兽医局要加强组织和协调,多渠道争取资金,确保村级动物卫生室建设资金、人员待遇和运行经费落实,为村级动物卫生室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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