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精选8篇)_财务集中核算工作方案

2021-08-22 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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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

财务管理服务于企业管理,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财务集中核算是建立财务监督控制体系的核心。构架集团公司财务监督控制体系,要按照集团机构的设置、管理层次的安排和经营管理控制要求,本着“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独立核算、严格监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为规范财务管理,强化会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经集团公司研究并报经省局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财务集中核算主要目的一是实行会计核算。即审核会计凭证、财务报销、资金收付审核、处理账务、编报会计报表等。

二是实施会计监督。即监督集中核算单位财务行为,审核把关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事。

三是控制集中核算单位资金活动,合规合法的管理使用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二、财务集中核算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上级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决议。

(二)服务集团公司和集中核算单位经营管理。

(三)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四)集中核算单位的债权、债务的权责不变。

(五)集中核算单位原有经济业务处理、审批程序以及审批权限不变。

(六)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变,各单位对本单位经济业务和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七)对重要和金额较大的经济业务实行分级审批。

三、财务集中核算范围

范围包括:集团本部机关、所属单位、控股单位、项目部、临时机构及其所辖的全部设账核算的会计业务

没有控制权或没有设账核算的不在财务集中核算范围。如不设账的办事处。

四、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职责

(一)统一设置会计账户,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

(二)按照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审核集中核算单位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三)对集中核算单位报销的原始单据和财务结算手续进行审核把关。

(四)会计核算中心主任按规定对重要和金额较大的经济业务进行核批。

(五)管理集中核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货币资金,办理资 金收付结算,及时核对资金增减变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六)向上级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协助集中核算单位进行财务分析。

(七)监督检查集中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财务收支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八)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监督检查,配合外部财税、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集中核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九)严格保密制度,未经集中核算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或部门提供所管理和掌握的财务会计信息。

(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管集中核算单位的会计档案资料。

五、集中核算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管理除纳入会计核算中心之外的其他财务工作。

(二)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审批本单位报销业务和结算业务。

(三)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量大小,设置报账主办会计,专门负责本单位日常报销、财务结算等工作,并对本单位有关经济业务的原始单据的结算手续进行整理和汇总。

(四)负责及时向会计核算中心提供本单位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五)正确使用核算中心会计数据,编制单位预算,分析单位(项目)成本效益,对外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六)编制用款计划,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手续,按规定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办理各项支出,依法纳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并认真执行。接受上级和财税、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

(八)负责本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及时与核算中心核对账务,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办理资产处置事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财务集中核算程序

一是财务报销程序。集中核算单位经济业务经办人持经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齐全的原始单据,报本单位报账主办会计进行复核后,报核算中心办理;属于备用金支出范围的,经审核合格后由本单位报账主办会计直接支付现金;需要办理转账业务的,由本单位报账主办会计到核算中心办理。

二是资金收付程序。收付现金或银行结算业务,按照审批权限经审批后,由报账主办会计将原始凭证转交核算中心资金户主管会计办理。

七、财务集中核算机构及人员组成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中心与集团公司财务处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财务处处长兼任核算中心主任,编制30人,领导职数3职,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2人,会计核 算中心下设四个组,分别为总账会计组、项目会计组、资金管理组、综合管理组。本次拟招聘20个岗位,具体方案见附件。

原集团公司财务处人员在设立核算中心的同时相应进行调减。

八、开展财务集中核算的保障措施

(一)工作安排

一是集团公司负责制定财务集中核算工作方案,报请省局同意后,提交集团董事会研究批准。二是按照工作方案,集团公司成立相应工作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限期完成集中核算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按照先搭建机构,各核算主体移交、会计人员等逐步到位的办法,6月底前确保核算中心正常运转。

具体工作安排:4月18日完成财务集中核算工作方案的制定,上报省局备案;备案后5日内召开集团公司动员会,公布实施方案,并完成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6月10日前办理会计移交等;6月底会计核算中心正式运行,实现核算主体移交、内控制度基本建立、人员基本到位、运行基本正常的目标。

具体《会计核算中心业务办理及审批流程(试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试行)》等实施方案见附件。

(二)制度保障

1.建立会计核算中心相关内控制度,确保集中核算按 照制度规定运行。主要制度包括:

《会计核算中心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会计核算中心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 《会计核算中心轮岗和考核制度(试行)》; 《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业务移交办法(试行)》; 《会计核算中心财产安全和保密制度(试行)》; 《会计核算中心业务办理及审批流程(试行)》; 《会计核算中心计算机和网络管理制度(试行)》; 《会计核算中心银行账户和印鉴管理办法(试行)》; 《所属单位(项目部)报账主办会计工作规则(试行)》等。

2.各集中核算单位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审批制度,报集团公司审查同意后印发执行,作为会计核算中心办理财务报销和资金结算的依据。

(三)人员保障

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由工程集团核定人员,本着先内部后社会的原则,招聘选拔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

(四)组织保障

集团公司成立集中核算管理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会计核算中心,修订内控制度,办理财务移交等,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1.会计核算中心业务办理及审批流程

2.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 3.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业务移交方案 4.会计核算中心内控制度制定方案 5.财务对账及清理方案

6.银行账户(现金)及印鉴移交方案 7.办公场所安排方案 8.网络及办公设备配备方案

9.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中心人员选配方案 10.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中心人员选配计划表 11.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中心人员考选公告

第2篇:某县教育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方案

xx县教育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和国务院、省、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06]36号)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共xx县委、xx县人们政府关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沾发[2005]30号),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办学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现就教育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提出以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进一步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的为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高速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财务集中核算的基本原则是: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单位资金使用权不变,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预算管理体制、理财内控机制不变;各单位资金收入,执行县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 各单位的债权、债务仍有原单位享有和负担; 资金管理、核算相对集中,以校为单位实行报账制,统一开户,分户核算;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依法组织收费收入,合理安排支出,有效调剂资金,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规范、科学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集中核算的范围和对象

纳入教育财务集中核算的范围包括:由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各单位)。

纳入教育财务集中核算的资金是:各学校的各项收支,包括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基建资金、上级部门拨款、下级上缴收入、银行贷款、其他应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的各类资金(工会、学校食堂资金除外),工会、学校食堂资金将通过定期核查来加强监督管理。

四、集中核算实施步骤、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安排部署有关人员学习有关财经法规和上级文件,统一思想,提高对实行财务集中核算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搞好财务、校产自查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健全xx县教育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程序,编制有关清查移交报表;召开教育、财政、人事、监察等部门的联系会议。

(二)自查清理阶段(5月16日—5月20日)。(1)各单位核算各项收支款项,清理结算往来款项,尤其是个人借款尚未结算部分,要无条件追回;(2)清理各竣工或在建合同、工程审计定案书,核对已付、预付和应付未付的资金数额;(3)清理盘点财产物资,并由各方面管理人员、校产管理员、会计进行核对,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属人为造成的损失,责成有关责任人赔偿,属账务处理错误的,由会计人员予以调整;(4)对有账外资金的单位,如实将账外资金发生的时间、来源、支出用途、净结余数额填报《账外资金(小金库)自查情况登记表》,于5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如隐匿不报,一经查出,对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5)5月20日前结清账务,核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余额,编制好会计、固定资产清查等有关报表,并填好移交清册,写出清查报告报县教育局,作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三)审计移交阶段(5月21—6月10日)。对各单位的校产情况进行审计、移交。审计移交期间,各单位暂停一切收支业务,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坚决查清问题,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审计结束后,联合审计组负责监督各单位取消银行帐户,同时将审计后的所有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上缴教育会计核算工作机构,并监督办理有关手续。实行集中核算制度前,各单位原已形成的财务档案、会计资料等仍由原单位按规定妥善保存。

(四)正式运行阶段(2006年6月10日)。各单位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相关的会计核算业务、资金结算业务等全部纳入教育集中核算中心办理,并由县财政、审计部门进行监督。核算中心于次月5日前将本月会计报表反馈给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帐目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在核算中心保存一年后,退回教育系统各单位保存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听取基层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整个调整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做全面汇报。

四、机构职责

组建xx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教育系统各单位资金的管理、结算、收支核算业务,实行财务集中核算、资金集中支付,并接受县财政的监督。8个乡(镇)设立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点,机构设在各乡(镇)中心学校,该机构受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领导,其职能负责乡(镇)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核算和管理,财会人员由教育局和财政局考察委派,编制在xx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业务由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考核。核算中心实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运作程序

核算中心对各学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管理办法,经费管理使用统一的核算软件,统一记账、统一科目、统一核算、统一报表。取消所有学校的会计岗位和银行账户,只设一名报 4 账员。集中管理,即由县教育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各学校的财务工作;统一开户,即由县教育核算中心统一在银行开设一个账户,然后在中心内部为每个学校分别单独开设户头;分户核算,即由县教育核算中心为每个学校分别设置一套完整的账簿。

(一)资金管理制度

(1)预算内资金。每月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发放工资后,由核算中心根据情况分别拨付到各单位的分户;中小学公用经费根据年初的预算数,按季度拨付到单位的分户;今后增人增资、减人减资,按县人事部门的批复及时分别报县财政局;各种专款由县财政局拨付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然后按文件要求拨付到相关单位。

(2)预算外资金。各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专户,核算中心每月向县财政局申请拨回后,各单位写出用款申请报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根据各单位的上缴情况合理安排使用,并分别拨付到各单位的分户。

(二)、收支审核制度

实行单位资金收支审批和收支凭证审核。各单位收费前必须向核算中心报告,由核算中心审核其收费依据、标准、时间后予以审批,提供法定的票据,所有收费必须及时上缴,严禁坐收坐支;对各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采用定额管理,对基建、大型购置等项目支出采取立项管理;各单位报送的原始凭证必须经过核算机构审核后,方可报账、5 取款和账务处理,所有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合法、规范,注明支出用途,由经办人、报账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收入必须合法,且严格使用规定票据。

(三)、备用金制度

根据各单位的业务活动量,核定一定数量的备用金,用于日常零星开支。

(四)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制度

学校编制预算,将学校的一切收支行为纳入预算管理,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1)预算编制。

学校预算编制流程采用“二上二下”的操作流程

“一上”是指县教育局编报预算建议数。在这一阶段各基层学校首先编制年度预算建议草案,上报县教育局,由教育局汇编成部门预算建议数报送县财政局。

“一下”是指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控制数。县财政局编制县本级财政预算初步草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经批准后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上”是指县教育局上报预算草案。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教育局向各类学校布置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然后汇总各类学校上报的年度预算草案,再报送县财政局。

“二下”是指县财政局批复预算。县财政局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草案,送县政府审批后,报人代会审议。在人代会审议通过一个月内,县财政局向县教育局正式批复年度预算,县教育局收到年度预算批复数后,正式向各类学校下达年度预算批复。

(2)预算执行

预算批复后就进入预算执行阶段,预算执行是整个预算工作程序的重要环节。各类学校的收支,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3)预算调整

包括预算追加、追减、上划、下划及科目间的调整等。调整的程序原则上应与预算编制程序一致,先自下而上提出申请,再自上而下进行批复。预算调整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财政、教育、监察、审计、人行及承办银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县教育财务集中核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育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的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及工会、总务、教务、政教、财务、校产管理人员参加的财务自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财务的清理核查工作。监察、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审计组,监督各单位帐务的移交工作。同时,教育局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

七、本实施方案从2007年5月10日起实施。

第3篇:浅析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

浅析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

【摘 要】近几年来,随着资本经营的多样化,我国企业组织发生了较大变化,多元化,跨模式、跨地域,资本雄厚,控股关系复杂的集团型企业不断涌现。因此,如何更好利用集中核算,加强财务管理,让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使集团的未来更具有活动,引起了管理者高度重视。本文将从财务集中核算的特点出发,从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的实现手段的角度而言,列举了两种财务集中核算的基本模式,明确提出集中核算模式是信息社会下,适团企业进行财务管控的一种先进方法;随后,阐述了目前集中核算中存在的监督职能弱化,信息不对称导致财务管理脱节,以及权责不清等现实问题,并从影响集中核算的制度、流程和人的因素着手,从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沟通渠道机制建设和明责授权三个维度,对如何加强集中核算制的财务管控优势提出对策。最后,我们认为,通过财务集中核算,集团型企业可以提高营运效率,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统一管理思想,实现信息共享。因此,如何正确引导集中核算模式,从事后走向事中,事前,强化财务管控能力,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将成为集团性企业加强财务管控中的一项长远话题。

【关键词】集团;会计核算;集中核算;信息化

一、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进步,行业间联合及跨行业等多元化扩张行为的常态化,国内涌现出众多新兴的集团型企业,为了能有更好的适应日新月异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国内集团企业纷纷对原有财务核算管理模式进行重新设计,通过整合总部和下属企业资源,逐步建立了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这将有利于集团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全面提升,强化会计监督功能,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增加集团公司的经营风险防范能力。

本文将从集团财务核算的现状入手,着重研究分析影响集团财务集中核算的因素,并从制度设计、方法、人员等方面提出对策,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二、集团财务集中核算制度的特点

集中核算是指企业将主要会计工作集中在财务部门内进行,下属各级企业一般不进行单独核算的一种财务工作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分散核算制度不同,集中核算制度更强调形式集中,隶属关系分离相结合的思想。

财务集中核算制下,以企业集团为核算主体,在集团财务制度指引下,统一核算口径和核算内容,下属企业的会计信息汇总至核算中心统一生成,减少中间层信息生成环节。通过这种方式,做到数据集中,管理集中,从而增加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了合并报表速度。集中核算模式可以有效避免传统的分散型财务核算模式下,因为会计信息传递不及时,核算口径不统一,内容不全面,导致会计信息不能完全适应及时性,可比性和全面性的会计原则要求,严重降低集团运营效率的弊端。

通常,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体系由决策层、管理层、核算层构成。决策层利用核算层和管理层所产生的会计信息,服务于及企业集团管理决策;财务管理层以内控体系,预算管理等手段实现对集团财务的管理;会计核算层则是为管理层和决策层提供基础财务数据。这种层级分离的模式使得会计业务从各单位内部处理变成财务核算中心的集中处理,集中核算制度下,通过双重制约职能的建立,使得财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单位相分离,从而可以有效遏制传统分散型核算制度下,财务人员出于行政上的领导关系或自身利益需要而?M财务舞弊和造假的可能性。

三、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的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1.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的主要模式

随着我国企业日趋集团化,经营方式日益多元化,跨区域,跨行业的集团大量涌现,这客观上要求集团企业对内管理和监管需要更加扁平化,因此,我国许多大型企业开始广泛采用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目前,我国集团型企业的财务集中核算通常在保障资金所有权的基础上,取消集团企业在各级子公司所加建立的财务核算部门,改为在母公司建立统一的核算部门作为财务核算中心,以此将集团内的母,子公司进行有效结合。更进一步,从实现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的手段而言,目前我国的集中核算主要分为如下两种模式:

(1)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的财务中心集中核算模式。财务核算中心模式是指在不改变集团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将集团内的财务人员集中在总部进行,下属各分支机构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统一由财务中心进行核算,对不具备总部集中核算的实体,采用财务人员委派制,以达到对财务人员进行垂直管理的目的。这种模式下,财务人员与下属经济实体之间相对独立,避免了因利益导向影响会计质量的可能,同时,财务核算中心模式下,会计监督职能高度统一,信息透明,有力保障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利用ERP等信息化软件实现财务集中核算模式。它是基于网络环境下,将财务系统和其他的各级业务模块相结合,在经济业务发生后,由计算机将各业务主体输入的信息自动计入财务模块生成相应核算信息,再加以分析,从而进行相应的预测,管理和控制活动,实现财务计划、控制、分析的功能。这种模式下,不仅可以消除财务事项、财务核算的空间距离,还可以缩短时间距离,使得财务核算高度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实现集团经济活动与财务管理高度集成。

2.集团财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监督工作中存在盲点,监督职能被弱化。一方面,集团型企业过于注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导致一些集团企业会在集权与分权的的平衡上,忽视对财务中心本身的管控,有些集团企业的财务核算中心管理机制不健全,在核算流程上又缺乏严格把控,财务稽核随意性较大,内部监管力度明显不足,导致不规范,甚至错误的核算行为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在集中核算模式下,集团核算人员与各级经济业务主体相分离,未能真正参与实际业务中,因此财务人员往往只能从财务合规性、凭证真伪性等财务角度对业务进行监督,并根据经济业务的表象进行相应会计处理,而对于经济业务的实质是否真实,往往无从判断,从而大大削弱了财务监督职能,容易造成账实不符,弱化财务监督职能。

(2)信息不对称导致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严重脱节。财务集中核算将财务的核算职能上收至财务核算中心,而下属企业的业务行为分布在各地乃至各国,这种财务核算主体与业务主体相分离的模式,势必导致信息的不对称。业务主体行为往往在发生之后才能传递至财务核算中心,或者传达至财务核算中心时已经对企业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与此同时,核算中心的基础数据,要么无法及时的传达至下属企业,要么即使能够传达,下属企业在对于数据的分析及理解上还存在偏差,会计信息利用效率低下,沟通成本增加。由此可见,在财务集中核算的模式下,信息不对称最终导致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职能严重脱节,财务核算中心仅仅只能保留最基础的财务核算职能,对于至关重要的之前预防,事中控制过程,缺少必要的投入和实施条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成本支出。

(3)观念陈旧,内控制度缺失导致责任主体不明确。在集中核算的模式下,还存在双方主体思想观点陈旧,对各自的职责、权利认识不明确的问题。从财务核算中心的角度而言,由于日常工作内容集中在财务核算,缺乏对实际业务的融入,很多财务人员容易将自身角色定位成“代理记账”,只对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而对于真实性、合理性、适当性视若无睹;另一方面,从下属单位角度而言,实行集中核算后,与财务相关的问题集中汇总至核算中心,企业一般不设置或仅设置普通的财务专员,所以下属企业往往认为,与财务相关的责任,风险也随之转移,企业自身不承担任何财务责任。在这种双重认知误差的情况下,加之有些集团内部控制制度缺失,从客观上对权责划分不清晰,必然导致在责任承担主体的问题上产生真空地带,相互之间推诿不清,责任认定难度增大,影响集团经济业务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四、影响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效果的因素分析

1.制度的完善性,是成功实施的保障

集中及核算要求整个集团内的公司按统一的标准来进行核算,但是,多元化经营的下属企业间存在千差万别的地域特性和行业特性,导致集中核算中的不确定因素随之增加,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因此,集团应该针对下属企业的财务共性和特性,制定完善的,标准化的财务制度,精准堵塞管理漏洞,填补集中核算模式本身所存在的不足。

2.流程设计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实施的效果

繁冗的流程设计会严重影响所传递信息的有效性、及时性,同时增加时间成本,极有可能?е缕笠稻痛舜硎?商业先机,为集团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这就要求对各项业务的流程作出清晰的,标准的设计,指引经济业务的各个流程节点都按既定步骤来实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最终得到的会计信息是正确的,可靠的、有时效的。

3.制度、流程的最终实施者,归根结底是人

因此,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处理复杂事物的能力,分工合理性以及细化原则,都成为影响集中核算最直接的因素。优秀的财务团队,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集中核算的优势,保障集团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五、完善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的对策

1.建立并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在集团企业的集中核算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覆盖集团的财务核算,全面预算、资金集中及投融资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完整内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要全面,细化并具有可操作性。内控管理制度需要包括:制定标准化的核算方法,清晰的业务流程、明确的经济责任,要做到,在业务发生前,有制度可遵循;业务发生时,有流程可指引;业务发生后,有标准可评价。这样才能使内控管理制度成为集中核算的依据和后盾。

鉴于核算中心与下属单位在发生的经济业务的会计认定上存在空白地带,即结算中心无法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因此在利用核算中心自身资源,加强业务沟通,推行深入调研的同时,还可以借助审计力量,引入内控审计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它可以利用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方法,重点对集团财务集中核算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控制及监管过程进行客观评价,揭露经济活动资料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行为。因此,在施行内控审计或内部审计制度的时候,要集中从制度和流程上进行过程控制,力争将审计的重点前倾,将事后监督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

通过企业自身的制度建设建设和引入审计力量,可以最大限度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正确、及时、合法,合理的反应事实,为集团降本增效保驾护航。

2.多举措加强沟通机制建设

一方面,核算中心应通过例会、推进会、交流会,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针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难点,及时为财务人员作出指引,提供解决方案,增进财务人员之间的交流沟通,从而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升面对工作中将出现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另一方面,在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素质的同时,核算中心可以定期开展财务知识培训会、财务小讲堂、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主题会,邀请下属企业的负责人及骨干业务人员参加,针对下属企业财务流程中应重点关注的要点、常见错误,结合最新的税收政策,经济法律等财务知识,对大家进行财务知识的普及,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促进业财融合,将财务理念嵌入到下属单位的相关领域、层次和环节。

同时,为了提高沟通的效果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问题进行及时预警,从而避免更多的事后沟通,核算中心应该定期指定财务人员亲自深入下属企业进行业务调研,以便更准确的了解业务实质,工作流程,掌握业务技巧,并给予下属企业更清晰的专业性指导。

通过以上举措,可以提升财务人员自身的素质,增进核算中心和下属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同时也开阔了沟通渠道,增强部门间信息交换的质量,有效避免了信息不对称导致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严重脱节的问题,全方位促进集团企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3.制定并明确岗位职责

集团应在内控制度的指引下,制订详尽的核算中心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职责、以及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等,将核算中心,下属企业及每一个岗位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进行量化,让所有部门及员工清晰了解岗位职责的内容。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后,对于出现的违背集团制度,损害集团利益的行为,在纠正整改的同时,还可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从而有效避免因职责不清或职责重叠导致的推诿塞责。

施行集中核算制的集团企业,一般都将所有财务事项集权至财务核算中心,同时,集团会利用各种财务指标对下属企业进行考核,这种模式下,很容易挫伤下属企业开展业务工作的积极性,导致下属企业对财务问题、责任放任不管,或者为了考核指标弄虚作假,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和集团整体利益。因此,在集权的同前提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赋予下属企业一定的财务自主权,适度下放部分财务权利。同时,强化岗位职责的约束性,让大家积极参与到财务管理过程中来,切身感受到明责授权,权责相等的原则,做到集权有道,分权有度。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核算中心和下属企业的观念,凡事从集团整体利益出发,深刻理解集中核算中心成立的初衷和意义,明确自身的权限范围,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六、结束语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为集团企业管控带来了先进的管理创新手段,集团企业集中管控在此背景下得到有效开展,逐渐被越来越多的集团企业所采用。本文从集中核算的特点入手,着重分析讨论了集中核算为企业带来的效益优势和客观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意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于集团企业而言,推行财务集中管控是集团型企业的一种长效机制,是必然趋势和最优选择。在推行集中管控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不同的利益主体,所以制度是关键,人是根本,如果没有切实有效的制度作为保障,没有各级员工的密切配合和支持,集中核算的模式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如何在制度保障下,更好的利用信息手段,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集团内多元化的企业及业务进行全面整合和对接,会是以后进一步研究的重点方向。

参考文献:

[1]王钊,黄旭,吴念芝.大数据背景下财务共享服务模式建构的途径[J].中??管理信息化,2016(01):27-30.[2]李春芳.跨国集团服务共享下财务人员角色转换讨论[J].管理观察,2017(01):62-64.[3]李清华.浅析建筑企业集团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的优势[J].低碳世界.2016(21):308-310.[4]聂东海.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相关问题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7(24):284.[5]张静.对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7(01):280.

第4篇: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在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自求平衡的原则,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二)各单位年初有收支计划;收支计划须报经镇财政所和镇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的收支计划由镇财政所送达各单位执行。

(三)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直达财政专户,不得坐收坐支。

(四)严格控制开支,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五)集中核算单位领导必须遵守会计核算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指标,遵守财经纪律,履行财务审批手续,把好支出第一关。

(六)集中核算单位需要资金时,填好资金申请审批单,单位领导签字后,由代办员向财政所申请拨款。

(七)单位核销的票据必须是省税务部门或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合法票据,并做到三有:经手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镇主管领导签字。

第5篇:集团公司下的财务集中核算问题

集团公司下的财务集中核算问题

[提要] 本文结合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实际情况,从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入手,着重探究解决措施。

关键词:集团公司;财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5月14日

一、前言

财务核算在集团公司中始终处于关键的核心地位,它是集团公司财务工作中重要的环节。新会计准则背景下,我国集团公司财务核算水平有所提高,但在财务核算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措施是集团公司的当务之急。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低。会计人员是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工作最直接的执行者,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整个公司的财务状况。目前,我国集团公司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比较低,一些单位的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一些会计人员掌握的财务核算方面的知识有限或者缺乏必要的财务核算经验,导致在财务核算工作中无法灵活地应对各种财务状况,在进行财务会计科目的设置以及计量支付等方面出现错误,导致财务核算出现混乱的现象。

(二)财务相关制度不健全。集团公司财务是公司整体各种规章制度的最总执行者与监督管理中心。集团公司的运作最后体现在经济活动中最直接的反映就是收入与支出,核算这些收支都要通过财务制度的执行来体现。在集团公司财务核算中,财务制度处于重要的地位,它可以使集团公司的财务核算有章可循,避免在财务核算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错误。在新会计准则的背景下,我国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有所改善,但从整体来看,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并不健全,这主要表现在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统一的制度规范及完善的审核机制。在项目审核工作中,会计人员由于对审核工作不够重视,因此在项目款项的审批及复核工作中出现漏洞,出现虚报项目款项的造假现象,进而导致集团公司出现超付款的现象,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

(三)财务核算缺乏层次工作。集团公司财务核算的顺利进展,离不开财务核算各个部门的协调合作,但在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工作中,出现财务核算各个部门的分散工作。资产管理、审计以及财务等各个部门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协作群体,财务核算的职责分散在几个部门中,财务核算缺乏层次性,导致在财务核算工作中出现误解以及推诿指责等不良现象。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

(一)强化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对集团公司或跨国集团公司来说,通过集中核算,是一次机遇又是一次挑战,它强调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工作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仅仅是公司的损益状况,更应该包括公司的盈利模式以及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集团公司要贯彻好统一的会计准则的要求,需要有专业的会计人员。目前,我国集团公司会计人员的素质普遍低下,因此有必要提高集团公司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此,集团公司可以通过相关的学习或者培训等途径增强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强化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制度建设是一个企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会计准则、法律法规及经济管理原则并结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不断深化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是永恒的主题。公司制度必须是严格的,而且是具体、清楚的。因此,在集团公司财务制度里,必须具有明确的财务核算方法,这些财务核算方法应该是一个具体的概念,而不是笼统的,它应该包括集团公司项目进展中每一个经济环节的具体财务处理,在处理时运用的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具体的财务核算方法,可以让集团公司在进行财务核算工作时有章可循,确保了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应该包括相关的业绩考核制度,将业绩考核制度引入集团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中,激发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监督会计人员的工作。

(三)强化财务核算的层次工作。目前,集团公司财务核算普遍的水平还处于比较低级的阶段,财务核算工作未能全面地反映出公司的整体情况,这给集团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因此集团公司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应认真贯彻会计准则的要求,强化财务核算的层次工作。首先,应拓展财务核算的内容。集团公司的财务核算不仅仅是对资金的核算或者是一些相关财务的核算,更应该包括相关的税收核算、保险核算、金融风险核算以及企业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核算;其次,集团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地更新财务核算的方法。集团公司在不同时期会遇到不同的财务状况,因此在进行财务核算时,不应局限于原有的财务核算方法,应根据集团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及时地调整财务核算方法。集团公司的财务核算方法应尽可能地体现出量化方面的信息,比如风险决策、定量预测以及滚动预算等等;再次,集团公司在进行财务核算工作时应加强信息的建设,将信息化引入财务核算工作中来,形成一个网络的财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信息一体化,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监督的准确性,使财务核算工作更加的公开和透明。

(四)强化集团公司财务控制。财务控制在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工作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它包括财务风险控制、成本控制等等。财务控制影响和制约着集团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强化了企业对财务的控制,因此集团公司应该建立全面、科学的财务控制体系,强化财务风险控制、成本控制等。在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减少公司损失,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

(五)逐渐推行集团公司集中核算。有条件的集团公司应该逐渐推行集中核算,比如我国的中央税收都是一本账原则。大的企业集团也可以推行网络下的一本账原则,集信息化、网络于一体,减少合并报表的抵消层级,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一些集团公司由于人工做合并抵消报表,多个下级单位之间的往来以及收入成本不能全额抵消,因此虚增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此类情形可谓随处可见。实行集团公司整体一本账可以减少此类问题,加快报表的上报速度。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建德.装饰企业财务管理问题浅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2]陈风华.浅谈建筑装饰企业成本管理[J].现代装饰(理论),2011.[3]黄殿冶.论装饰施工成本管理与控制[J].China’s Foreign Trade,2011.10.

第6篇:(03.02)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

时间:2012年3月2日 地点:党委会议室

内容: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

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总队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工作秩序,强化财务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消防部队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总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设在后勤部财务处;支(大)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设在支(大)队后勤部门。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集中核算管理,是指将总队、支(大)队本级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核算单位)一切经费收支分别归口到总队和支(大)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管理。总队修理所、农场、仓库、招待所的公用经费仍按原办法归口到总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第四条 财务集中核算管理遵循“集中管理,加强监督,增进保障,主动服务”的原则。在不改变核算单位经费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的前提下,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目标、统一预算、统一支付、统一制度的基本要求,对核算单位的一切经费收支进行集中核算管理。

第二章

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要设置会计、审核、出纳等工作岗位,各单位要配齐配强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人员,所辖三个中队以上的支(大)队要保证3—4名财务人员,其他支(大)队要保证2—3名财务人员;各核算单位要设置报账员,报账员原则由司务长担任。

第六条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武警消防部队的财经法规、政策和总队的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和财务工作秩序。

(二)编制经费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每月向核算单位通报公用经费、伙食费收支情况,每季度向支、大队党委提交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三)负责年度经费的决算编报。

(四)负责银行账户的管理,所属单位备用金的核定。

(五)负责经费、资产的核算管理,审核报销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

(六)集中管理会计档案,对会计档案统一立卷、归档保管。

(七)负责财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后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业务指导等工作。

第七条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人职责

(一)主持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全面工作,对主管后勤领导负责。

(二)认真执行上级的财务标准制度、决定和指示,拟制单位年(季、月)财务工作计划,布置日常财务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核年度经费预(决)算,拟写年度经费预算草案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四)对预算执行情况或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向基层单位每月反馈一次伙食费收支情况,每季度反馈一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

(五)负责核算单位月用款计划、直接支付项目和用款额度的审批,经费结算(决算)凭证、会计报表的审签,保证各项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六)建立健全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协调上下内外关系,合理安排内部分工,检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确保会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七)对开通的网上结算业务实施授权,并对网上支付、划转、财务POS结算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八)带头遵守财务规章制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九)组织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基层报账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他任务。第八条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会计员职责

(一)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履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规范。

(二)根据年度预算或开支计划,审核机关各部门、核算

单位用款计划,核定核算单位每月的备用金额度。

(三)负责编制年度经费总预算和机关各部门、报账单位分项预算,负责预算调整方案的拟定、报批。

(四)负责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的管理,并按各核算单位的人员实力、经费标准登记核算单位账务。

(五)定期进行财务状况分析,提出改善财务状况的分析意见;拟写核算单位月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六)及时与出纳、核算单位报账员核对账目,发现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确保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七)负责银行账户的开设、撤销报批,保管单位财务印鉴、网上结算密钥,根据所授权限,对网上结算交易进行复核。

(八)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时打印、备份,对磁介质保存的会计信息和其他相关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定期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九)负责票据的管理和电子开票系统的维护。

(十)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他任务。第九条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审核员职责

(一)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二)审查原始凭证的手续是否完备。

(三)审查原始凭证的要素是否完整。

(四)审查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正确。

(五)审核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

(六)审核货币资金的存、取与使用。

(七)审核预算外经费的收支、上缴。

(八)审核票据的使用和注销。

(九)复核会计录入的记账凭证。

(十)审核其他有关会计业务。第十条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出纳员职责

(一)负责薪金和有关费用发放工作,按照结算规定、程序,办理经费结算,根据会计所提供信息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二)登记出纳日记账,及时与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开户银行核对货币资金,定期盘点库存现金,月终填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管理本级银行账户个人印鉴、支付密码、电子划拨操作卡以及重要银行结算凭证等。妥善保管和使用网上银行密钥,并根据所授权限的额度,进行网上结算交易。

(四)协助整理会计档案。

(五)办理其他有关事项。第十一条 核算单位报账员职责

(一)负责登记本单位的经费日记账,定期与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核对经费收支情况,掌握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

(二)负责办理日常经费支出及专项支出的报销业务,领取并发放本单位战士津贴。

(三)负责本单位的定额备用金、借记卡的管理、使用。

(四)负责本单位与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之间的有关会计资料传递。

(五)负责本单位预算编制、资产管理、申领经费、账目公布等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原始凭证的预先审核、整理、粘贴和凭证移交前的保管工作。

(七)按照伙食管理规定调剂好伙食,对每月的伙食开支情况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伙食管理“五项制度”。

(八)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二条

账户的管理

(一)银行账户实行归口管理。各单位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只能开设部队行政经费、消防事业费两个基本账户,需要开设的一般账户和临时账户必须按规定报批。各中队和其它事业部门不得在银行开立账户。开户的审批权限与程序及账户管理,按照《军队银行账户和存款管理规定》执行。

(二)严格银行账户管理。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利用账户为单位、个人套取现金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银行印鉴必须由出纳、会计分管。

(三)各单位开设的临时账户,核算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向总队财务处申请撤销,并妥善保管撤销账户的有关审批手续。

(四)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利用POS系统对核算单位进行资金支付结算。

(五)资金集中存储后基层各单位资金产生的利息统一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备用金的管理

(一)各中队日常经费保障实行备用金管理,各支(大)队要根据现行经费管理模式,按照“便利合规、积极保障”的原则,合理确定核算单位的备用金额度和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实行自行采购的单位,伙食费备用金额度原则控制在3天内的伙食费标准,日常公杂费用原则控制在15天内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要专门为核算单位的报账员办理一张银行结算借记卡,借记卡由报账员妥善保管、使用,借记卡内所产生的利息收入记入各单位名下。报账员变动时,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必须对原报账员保管使用的银行借记卡进行清理、核对、销户,重新为新任报账员办理银行借记卡。

第十四条

核算单位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支付津贴、退役费、福利费、军人保险、住房补贴以及发给个人的其他费用。

(二)向个体经营者采购农用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三)支付采购过程中的差旅费。

(四)训练、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及其他必须动用现金的支出。

(五)支付因采购地点不明确、交通不方便等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含POS结算转账)不方便而必须使用现金的款项。

(六)1000元以内的零星支出。

第四章 经费预算管理

第十五条 各单位公用经费要实行预算管理,伙食费按计划开支,不得在预算以外和计划之外安排开支。

第十六条 年度预算工作应当遵循“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内容完整、项目具体、厉行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

(一)项目经费,如重大事业任务、基本建设、装备购置、全市重大活动等重大开支,支出须提交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标。

(二)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需说明理由。

(三)举办会议、培训,要注明具体开支内容,提供参加对象、人数、举办天数、拟举办地点等。

(四)经费支出须注明事业任务开展的时间及承办人。

(五)预算外经费的收支、预算,严格执行总队《地方经费管理规定》相关准则。

第十七条 各单位或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和财力,合理编制本部门年度经费预算,经后勤财务部门汇总、审核、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报本级党委研究审定,并及时报上级财务部门。

第十八条 年度预算一经党委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列入预算的经费开支项目,财务部门应及时保障经费供应,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对未经批准的超预算、超计划开支,财务部门要拒绝结算。

第十九条

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必须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按预算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原则在本部门预算经费指标内调整,因临时任务确需追加预算以及紧急开支的,必须经本单位党委研究审批,同时,在当年9月份根据本单位实际,对预算进行调整,对于经费来源未落实的,一律不得安排

追加经费项目。

第二十条 各核算单位要依据周食谱制定伙食费开支计划,伙食费开支计划必须由中队分管后勤工作的干部、支(大)队分管伙食的干部、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人等审签,作为经费开支报销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核算单位制定的伙食开支计划,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要按规定程序报请支(大)队领导同意,事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第五章 经费核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财务核算中心要根据经费来源和使用性质,按照国家、军队有关会计规则组织会计核算,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账薄。

(一)各核算单位的公用经费按部门核算管理。总队财务核算中心在总队武警行政经费账套内按部门分别设置修理所、农场、仓库、招待所公用经费明细账。各支(大)队财务核算中心在支(大)队武警行政经费账套内按部门分别设置所属中队公用经费明细账。

(二)各核算单位的生活费(干部、士官工资、义务兵津贴,伙食费)按单位核算管理。各支(大)队核算中心要按照所属单位名称,建立各核算单位生活费账套,并严格人员实力和经费标准管理。

(三)核算单位设置现金日记、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辅助账。

第二十三条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依据核算单位提供的附有

原始凭证的“经费结算表”,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

第二十四条

经费核销办法

(一)公用经费。各支(大)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要根据总队公用经费标准,编制各核算单位公用经费计领表,按部门记入到各单位的贷方“向上请领”栏,支出时记入核算单位的借方“直接支出”栏。

(二)生活费。各支(大)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要根据部队现行生活费标准,编制各核算单位生活费决算表以及本单位生活费决策汇总表,以单位核算的形式记入生活费各科目的贷方“向上请领”栏;支出时以单位核算的形式记入各核算单位生活费各科目的借方“直接支出”栏。

(三)伙食费核销时一律记入伙食费的目级科目,统一从“义务兵基本灶别伙食费”中支出,年终将伙食费目级科目中的余额,转入“义务兵基本灶别伙食费”后,结转下年。

第六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 核算单位应根据经费供应标准、上级下达的经费预算指标,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月或周经费开支计划。

第二十六条

经费结算报销按照“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办理,一切经费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结算时,填写经费结算单据,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批后,由报账员到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办理经费结算。

第二十七条 核算单位报账员要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按照经济业务的类型进行分类、序时编号,及时粘贴原始凭证,填制“经费结算表”,登记现金日记账。

第二十八条 核算单位每周到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办理1至2次经费结算业务,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与报账员对传递的原始凭证资料应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凭证传递表》,由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审核员进行审核。

第二十九条 伙食管理实行集中采购或统一配送的支(大)队,每周要与配送单位结算1至2次,结算伙食费开支业务时必须附有每日的采购或配送清单以及伙食单位的食物验收单,按规定程序经中队食物验收人员、分管后勤干部、支(大)队分管伙食的干部、财务核算中心负责人等审签后,方可办理经费结算。对未经伙食单位验收、审签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

第三十条 支(大)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每月1日前组织发放所属单位的干部、士官工资、各种生活补贴和义务兵津贴。干部、士官工资通过银行划入个人的工资卡,义务兵津贴由报账员领取现金后统一发放。发放干部、士官工资的银行回执、义务兵领取津贴的回执与发放工资明细表一同粘贴于记账凭证后,作为记账依据。

第三十一条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每季度向核算单位反馈一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及有关意见,经核算单位确认后,汇总分析,并形成财务报告,分别报送上级党委;支(大)队核算中心每月要向核算单位反馈一次伙食费支出情况,核算单位汇同主副食品消耗后定期向官兵进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 支(大)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每月要与核算单位报账员核对备用金额度;年终集中对备用金进行一次清理,确保资金安全。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要定期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统一归档保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经办、审核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监督制约。一人不得办理借款、支付、审核、报销业务。出纳员不得同时兼任审核。

第三十四条 各级财务人员要严格经费开支的审核把关,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核销;对弄虚作假、非法取得的原始凭证,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限期更正、补充。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要加大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每月听取一次经费收支情况汇报,每季度组织实施一次财务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八章

第三十七条

经费使用审批按照总队《经费使用审批权限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项按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总队《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队后勤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主题词:财务 集中核算 管理 办法

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 2007年12月25日印

第7篇: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浅议

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浅议

摘要:财务会计集中核算是财务管理的一项改革,是会计委派制的一种实践,会计核算中心坚持“资金使用权,领导审批权和财务管理权”三权不变的原则,纳入管理的各单位仍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会计核算中心作为财务制度改革中的新生事物,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逐步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关键词:财务管理;集中核算;核算中心;小金库;透明度

财务会计集中核算是继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收支两条线、工资统一发放改革、政府集中采购改革后的又一项重大管理体制改革,这一改革的目的在于规范经济秩序,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创新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遏制腐败行为。笔者就职于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中学习了一些新知识,经受了锻炼,增长了才干。我认为,会计核算中心有两个鲜明的特点。

一、会计人员的身份定位具有独立性

会计核算中心是会计委派制的一种实践。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不隶属于各事业单位,它直接受上级业务部门领导,能够实现单位行政领导权与会计监督权的分离和制约。一方面可以防止核算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非法约束、任意控制、甚至打击报复,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会计人员敢于履行监督职责,使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转变为刚性较强的外部监督,从而保障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另一方面割断了会计人员与各预算单位经济利益联系,使会计人员个人利益不受单位经济状况的影响,勇于捍卫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二、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具有高度原则性

坚持资金使用权、领导审批权和财务管理权“三权不变“的原则,即纳入中心管理的各单位仍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这一原则有利于充分调动和保护各单位、各部门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对报账单位合理、正常的支出,凡票据正规、手续完备的要坚持方便用款、提高效率的原则。对不合理、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则坚决拒付并做好讲解工作,以严格支出管理,强化管理监督的原则。这是核算中心工作的本质体现和优势所在。我单位自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以来,依法运作,把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和各处室的自管经费集中核算,效果良好,其优势已逐渐显现出来。

第一,清理各单位的账户。将原来几十个账号,变成了现在的“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杜绝了小金库及其衍生的诸多非法和违纪现象的发生。

第二,加强支出管理。对不合理的开支予以纠正,例如原来由各处室管理的自管经费,白条子、无领导签字等现象经常出现,进入核算中心后,这种现象得到了纠正。

第三,搞清了资产归属。对过去游离在外的资产,通过清产核资,清点上账,防止了资产流失。

第四,资金的使用增加了透明度。在坚持“三权不变”的基础上,核算中心负责人再审核,从而克服了过去曾经发生过的那种部分资金使用脱离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避免了事后审计的弊端,从源头上强化了监督、管理和协调作用。

第五,加强了预算管理。凡是没有预算或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得列支。如有临时需要待追加预算后方可列支。这就避免了事后算账的现象发生。

第六,过去各处室自管经费由于无专业人员管理,账簿及账务处理不规范,纳入核算中心管理后,保障了资金的安全又有了规范的财务管理。

第七,有利于本级经审及财务部门开展工作。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集中了机关及 事业单位所有的会计资料和信息,经审部门花费较少的审计成本即可比较全面地了解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财务部门也可以很快地了解所属事业单位拨款使用情况。

会计核算中心作为财务制度改革中的一个新生事物,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逐步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于会计核算中心本质上是一种会计代理制,其会计核算监督与各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在时空上的分离,造成了会计人员与单位的财务收支等经济业务活动的脱节,因而会计核算中心无法对单位的原始凭证所反映的全部经济事项的真实性进行监督,这样就难免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笔者认为,当前应从三个方面加强建设,克服某些局限性,使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1.是队伍建设

当前由于中心人少、工作量大,每人要管理十几个单位,精力所限,对各单位的经济业务了解不够,很容易出现纰漏。解决这个矛盾,应从增设人员和提高素质两方面考虑。

(1)选调人员。会同人事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资格审查,严密考试、考核,层层把关,为中心选调人员,充实工作岗位;

(2)提高素质。会计集中核算得以有效运行必须以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为保障:

①全面开展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责任感,构筑牢固的会计职业道德防线,使所有工作人员成为诚实守信、依法理财的合格会计人员;

②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学习,进一步全面学习有关制度、办法,以科学的理论指导业务工作;

③加强报账员的管理和培训,报账员的工作规范程度将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的真伪,因此需要切实抓紧对报账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使其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2.是职能建设

(1)突出集中,完善监控。把应纳入核算中心的账户集中到位,新成立的单位及时纳入核算中心管理,杜绝账外账的出现;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判断报账手续的合法性、完整性,对不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票据不予报销;

(2)转变职能,强化管理。核算中心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根据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定期清理往来款项,避免长期挂账,定期打印往来明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避免坏账形成。

3.制度建设

兼顾需求与可能,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做到有序操作,严格把关。

(1)严把预算关,真正做到没有预算不得开支,明确各项支出的方向和用途,专项资金力求细化到具体项目;

(2)制定会计核算中心治理制度,如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岗位轮换制度、业务考核与奖惩制度等。建立会计集中核算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3)加强票据管理。利用财务软件系统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领购、使用、登记等程序。严格票据缴验制度,购领新票据前必须将使用过的票据进行缴验,按照先领后 用的程序,对未使用完的票据及时销号;严格按票据使用范围使用,各专用票据间不得串用;建立起收费票据使用登记制度,正确反映票据领、用、存情况。

(4)加强债权、债务控制。定期对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尤其对跨年度的应收款加大催收力度,及时回收陈欠款项和个人借款,避免和减少资产流失,坏账损失须经严格程序审批核定。

(5)资产保全控制。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核定每日库存现金量;支票填写须与发票、入库单、订单等核对;印章分专人保管,防止资金被挪用。实物资产做好产权登记,完善资产处置,避免资产流失。

实践证明,自核算中心成立以来,集中核算有利于对资金的全程监督,减少不合理开支;有利于强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执行的事前、事中控制;有利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资料真实性;我愿与核算中心全体同志一道,努力学习,团结奋斗,尽心竭力,做好工作,为市总会计核算中心兴利除弊,逐步完善,为全市工会财务工作持续发展,再尽微薄之力。

第8篇:浅论财务集中核算的优势

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职能

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职能是:管理处财务科作为一个核算中心对各基层单位的财务收支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和分户核算。在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统一开设账户、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收付资金并统一调配资金,行使了单位资金的监督职能。同时,对总部来说,它还行使了一部分支付功能。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的各项收支由核算中心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单位所有开支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的基础上,再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入账,从而保证了各预算单位开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可以严格预算执行,强化会计监督,确保企业资金的合法、有效使用。在具体实务工作中,其作用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加强了资金调控力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资金由原来的各基层单位分散存储改为管理处集中存储,资金在未被使用前始终保留在核算中心的单一账户上。通过集中存储,使资金高度集中于核算中心,便于统一支配、调剂使用。目前是,财务管理中心完成了对各单位银行账号的整合,由较分散的20多家银行账户整合为11家,设立了水费收缴和支出账户口。这样做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防止了资金被中途克扣、截留,保证了在专款专用中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维护了受款单位的利益。财务集中核算后,企业都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快了资金回笼,减少了融资成本。有利于统一调控资金和监督资金的运行情况,确保了的资金的安全和高效支行。盘活了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

2.2有利于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制,通过竞争上岗、择优录取,选拔一批业务强、水平高且技术过硬的精兵强将充实到财会队伍中,实行统一的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这会使得由人员素质低下等导致的不规范的会计行为得到彻底根治,会计标准化工作将迈向一个崭新的阶段。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后,现在会计科目归类更合理和规范,正确性也越来越高。我单位对财务管理采取集中管理的模式后,财务工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每月集中办公,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在制度执行上予以监督管理。在不断的总结中,逐步完善了《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等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更加规范了我处的财务管理工作。

2.3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严格执行,强化会计监督

实行集中核算模式后,会计业务从各单位内部处理变为财务中心集中处理,会计与原单位脱钩,减少了会计业务决策者的行政干预行为,依法办事,科学理财、正确行使监督职能,会计监督员前移,实现了资金全过程监督,做到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问效更加有利于会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在处理报销和结算业务时,报账员须持有效票据及内控表单到核算中心报销结算,原始凭证须经过层层严格的审核才得以支付。在审核过程中,不会受到原单位领导等的人为干预,而且大多数款项是直接到达单位的,避免了恶意财务处理现象的发生。通过计算机网络和会计一级核算系统,将有效的实现对原始凭证的真伪、资金的支付去向和资金的使用效果等的全过程监督,真正防患于未然。待写论文www.yzlunwen200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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