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期教育发展实施方案_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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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儿童早期教育发展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推广乐都县学前教育巡回走教点经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基【2011】78号)和全省学前教育巡回走教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和各乡镇自然村人口的分布情况,以及全县学前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积极实施早期教育推进工程建设的同时,推广乐都县学前教育巡回走教点经验模式作为促进我县早期教育发展和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大力开展灵活多样的早期教育,提高农村早期教育入园率,促进早期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情况
化隆回族自治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位于黄土高原和青藏高原的交接地带,地处拉脊山南端,黄河之北岸,地势北高南底,属高原大陆性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季凉爽短促,秋季多雨潮湿,冬季寒冷漫长。全县东西长约98.5公里,南北宽约48.5公里,总面积2740平方公里,海拔1884至4884.7米,有6镇11乡,366个行政村,总人口27.6万人,有回、汉、藏、撒拉等12种民族,少数民族占77%。全境被16条沟道依势切割,形成了一个山峦起伏、沟壑纵横的复杂地形,山大沟深,交通不便,面广、线长、点多,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100人,村与村间平均距离为5.7公里,乡与乡平均距离为11.9公里。
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所,社会力量办园3所;学前教育班数257个(小班13个,中班8个,大班236个),接受学前教育的学生4293名,女2034名,其中幼儿园幼儿数887名,女410名,学前班3406名,女1624名。
幼儿园校舍1624平方米,平均每个幼儿不足1.8平方米,2011年全县幼儿总人数为8999名(6岁3070名、5岁2996名、4岁2933名),学前三年已入园4224名,入园率46.9%,学前一年已入园2767名,入园率90.1%。全县幼儿园教职工32名,其中:转岗教师12名,从少儿活动中心借调4名,代课教师16名。
按照国家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总体数量不足,设施不完善,条件简陋;二是幼儿教师队伍数量不足,整体素质偏低;三是保教质量总体不高,管理体制不健全;特别是民办园存在 “小学化”、“托幼化”的倾向。四是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目标任务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布局,改善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全面提高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城乡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公助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 2
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2、在县镇建立和完善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多种形式学前教育相结合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为4-6岁幼儿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3、在农村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村级小学教学点附设幼儿班为主体,以中心幼儿园附设几个村走教点,以公助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构架,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提高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
4、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农村幼儿教育师资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引领全县学前幼儿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并为全省促进教育起点公平和学前教育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四、设点标准与要求
1、确保现有幼儿园得到良性发展,进一步规范现已审批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校舍场地、师资水平和数量、班级设置及容量、设施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的基本要求,幼儿接送车、接送线路等必须确保方便和安全。在此前提下,幼教点可以合并到临近的幼儿园,志愿者教师可调整到该幼儿园。
2、设点标准。4—6岁适龄幼儿达到20人以上的可以设点,配备1名志愿者幼儿教师,总人数30以下的混合编班,总人数30以上的可以分年龄编班。
3、校舍要求。校舍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坚固、安全、实用,有明亮洁净、光线充足、干燥通风的活动室;校舍周边无污染和高强度噪声干扰;有安全防护设施;做到绿化、3
美化、净化、儿童化;活动室人均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户外活动场地人均达到10平方米以上。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安排部署。2012年1月底前,组织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学习传达《全省15个县学前教育巡回走教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研究乐都县学前教育早教模式的思想内涵及实施策略,对我县开展学前教育幼教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完善方案。2012年2月15日至2月25日,各乡镇中心学校对辖区内适龄幼儿数、幼儿园布局及规模、生源、接送车辆及状况、未入园适龄幼儿情况等学前教育现状进行认真的摸底调查,分析研究,精心谋划,制定乡镇实施方案。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制定《化隆县儿童早期教育项目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因地制宜,解决园舍。2012年2月28日—3月底,各中心学校根据幼儿分布和入园需求情况,按照“条件基本具备、幼儿相对集中、家长接送方便”的原则,利用当地资源,本着安全、实用、够用、节俭的原则,添置保教设备,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幼教点或巡回走教点,并确保幼教点或巡回走教点基本达到“四有一无”(有基本够用的安全园舍、有适合幼儿的桌椅、有必要的玩教具、有清洁的饮用水和安全、卫生的厕所,无危房)条件。
第四阶段:考聘教师,进行培训。2012年3月初完成幼儿教师志愿者考聘工作,共招聘39名幼儿教师,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第五阶段:招生开班,全面启动。2012年3月份,对幼教点招生进行宣传,各乡镇中心学校按规划设置的巡回走教点或幼教点招生开班,招生前发放《入园通知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反思、讨论交流,对于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课题研究的方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集中攻关,提高幼教点或巡回走教点的保教水平。
六、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县政府成立全县学前教育幼教点或巡回走教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安排专人负责幼教点的统筹管理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对巡回走教点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教育质量评估考核体系;各乡镇成立本乡镇学前教育巡回走教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管理干事负责全乡镇走教点的常规管理工作,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位,进一步明确所担负的具体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常规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研究制定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对幼教点的常规工作、安全管理、保教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和考核细则,研究制定《化隆县幼教点管理办法》、《化隆县幼教点保育工作常规要求》、《化隆县学前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化隆县幼教点志愿者教师工作量化表》等,建立和落实幼儿一日活动规 5
范和管理要求,建立幼儿发展水平和幼儿保教质量的科学评价体系。
3、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管好用好国家和省政府巡回走教点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投入,保障幼教志愿者的生活补助,保障幼教点的日常运行费用,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考核。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四种渠道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一是面向全社会公开考聘志愿者幼儿教师,并建立以聘任制为基本制度的幼儿教师聘用长效机制,其它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工作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进行。二是用“请进来”的办法,聘请省内外学前教育专家,对幼儿教师每年进行全员培训,帮助幼儿教师提高专业化水平。三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组织园长和骨干教师参加省内外培训,提高园长和骨干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四是鼓励已经在职的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继续教育学习。
5、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乡镇政府、派出所、乡镇中心学校、走教点和村委会五方共同负责的走教点或巡回走教点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幼教点或巡回走教点内部安全管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安全疏散演练,确保走教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以及教师、幼儿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