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爆实施方案(精选4篇)_搜排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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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粉尘防爆实施方案

宁夏贝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开展涉农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涉农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根据《平罗县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防粉尘爆炸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防范生产经营单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车间:咪唑烷车间烘干段,甲硝车间烘干段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烘干机、等会生产粉尘的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咪唑烷粉尘,甲硝粉尘 三.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3.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各部门各车间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6、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7、粉尘防爆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8、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9、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督促各车间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止粉尘爆炸 事故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加强对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要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等有关标准规定,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把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重点车间、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使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制定安全检查表,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组织专家深入排查工艺系统、设备设施、除尘系统、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不断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坚决杜绝粉尘爆燃事故发生。

(三)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涉及粉尘爆炸作业的安全管理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督促各车间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

宁夏贝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环部 2017年5月25日

第2篇:粉尘防爆实施方案

2015年XXXXXXXXXXXX开展涉农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

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江苏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涉农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按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XXXXXX》。按照《安全生产法》、《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安监总局68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防粉尘爆炸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防范生产经营单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掌握涉农企业内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作业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资料和数据库,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二、重点行业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木材加工企业、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

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生产粉尘的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小麦、玉米、米糠、木屑等可燃性非导电粉尘。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3、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5、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8、危险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并按工艺分片

设臵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是否增加废料的湿度,以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悬浮量。

9、是否对能自燃的粉尘采取冷却措施,并对其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对与粉尘直接的设备或装臵落实相应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

10、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11、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2、粉尘防爆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3、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4、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了适合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的灭火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由开发区统一部署,由XXXX根据分工职责牵头组织对辖区内饲料加工和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各企业负责

组织实施,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XXXXX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自今日起至 3月 20日,根据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研究制定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3月 21日至3月 25日)。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行业安全标准和上级通知要求,组织技术专业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应查必查,查必彻底,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3月 25日至 4月 1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五落实”,认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集中检查阶段(4月15日前完成)。XXX局按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跟踪督办,确保排查一处,治理一处,安全一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林畜牧机械局根据职责分工,成立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督促各企业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监管的重点之一,按照XXXXX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要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等有关标准规定,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把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重点车间、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使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制定安全检查表,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组织专家深入排查工艺系统、设备设施、除尘系统、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不断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坚决杜绝粉尘爆燃事故再次发生。

(三)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涉及粉尘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3篇:防爆反恐实施方案

希望小学防爆反恐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防范校园内恐怖暴力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校园内广大师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学校安全的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主线,以扼制影响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的犯罪活动为重点,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和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1.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组长:刘李中 副组长:张荣

组员:刘岳华 戴水兵 谭冬生 苏业标 刘益英 年级组长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学校的反恐怖防范工作,研究部署反恐怖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预防恐怖事件的发生。

2.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荣任反恐办主任。负责收集、发布反恐工作信息,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加强预警,检查班级反恐防范措施的落实。及时总结、提炼

经验和工作方法,做好宣传推广。发生恐怖事件后,及时调度、协调各方积极处置,使恐怖事件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3.将反恐怖防范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班主任老师对各班进行防爆反恐教育,指导各班开展反恐怖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对恐怖事件的预警意识,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25日)。

制定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反恐怖防范工作动员部署三个会议:领导小组会、部门负责人会、全体教师会。宣传发动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反恐怖防范工作各项活动之中。

2.全面推进阶段(3月26日~4月16日)。

(1)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负责人职责。

具体分工如下:

刘李中指挥反恐怖协调防范工作,督查措施的落实,制止恐怖事件等。

张荣督查措施的落实,协调。联系安全部门、区反恐怖协调小组。制定应急预案,指挥反恐怖演练,制止恐怖事件等。

刘岳华协调各方积极处置,与公安、医院联系,指挥人员疏散,制止恐怖事件等。

刘益英开展反恐怖防范教育活动,组织安全演练,制止恐怖事件等。

苏业标负责收集、发布反恐工作信息,检查安防设施,加强反恐装备,督促门卫、食堂等重点部门工作,制止恐怖事件等。

戴水兵负责收集、发布反恐工作信息,做好宣传工作,安排救护伤员,制止恐怖事件等。

年级组长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应急演练工作等。张荣对反恐工作全程检查监督。

(2)加强技防措施,与派出所加强联系,畅通应急报警渠道。(3)学校上课时间,加强对进入学校人员的管理,防止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

(4)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日检查,对校园周边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提高警惕。

(5)开展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开展反恐怖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增强师生员工的反恐意识。反恐教育要与日常课堂教学相结合、与校园宣传阵地相结合、与日常德育活动相结合,与教师师德培训相结合,尽力扩大教育面,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6)组织开展校园反恐怖防范演练。制定反恐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反恐演练,提高师生反恐防范的应急处置和规避危险的能力。

(7)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反恐怖工作台帐,以备检查。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摸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解和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反恐领导小组。

四、工作原则和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将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督导,抓好落实。学校反恐领导小组要按工作职责亲自组织、参加学校的反恐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

3.建立机制,注重长效。要积极开展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落实各项工作规划,积累工作经验,形成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促进校园反恐怖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第4篇:民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民爆物品安全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〇一七年

民爆物品安全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我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社会安全稳定,根据《吕梁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吕煤安发【2017】196号)以及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开展全省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晋煤办防爆发【2017】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开展民爆物品专项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彻底排查、整改矿井民爆物品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与不足,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安全维稳这一主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源头治理,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民爆事故发生,促进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成立自查自纠领导组

我矿成立民爆物品专项自查自纠领导组,矿长对自查自纠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 员:各科室区队等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管理科,由安全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民爆物品专项整治期间各类隐患信息与活动进展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1、组长:矿长全面负责矿民爆物品安全自查自纠期间的总体协调工作。

2、副组长:安全矿长负责矿民爆物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3、各成员负责参与民爆物品安全自查自纠及复查。

三、自查自纠时间和范围

自查自纠时间:某年某月

自查自纠范围:民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环节及涉及民爆物品的相关人员的检查。

四、自查自纠检查内容

(一)对西合矿区民爆物品地面资料、记录进行检查

1、民爆机构建立及运行情况;

2、民爆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的建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涉爆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教育,是否档案齐全,做到持证上岗;

4、本矿使用民爆物品证照手续是否齐全,进入井下的涉爆物品资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5、本矿每月召开的民爆物品专题会议和专项检查以及查出问题整改落实记录;

6、本矿是否对上级文件精神传达落实,是否对矿井隐患进行排查;

7、民爆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是否开展;

8、本矿井下民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9、对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的《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和《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对西合矿区民爆物品储存、领退环节进行检查

1、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民爆物品领、用、退手续是否齐备完善,账、卡、物是否相符,有关人员是否按规定签字;

3、民爆物品材料库建筑结构、防护措施(照明、防火和防雷电措施)及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是否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5、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是否专库贮存或按国家的有关库贮存的规定贮存;

6、地面爆炸材料库是否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

7、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是否在铺有导电的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的;

8、爆炸材料库的最大容量:炸药是否超过3吨,雷管是否超过1万发,是否超过该库向供应井下10天的需要量;

9、爆炸材料库的围墙高度是否低于2米,距库房的距离是否小于5米;

10、本矿是否建立爆炸材料的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时处理办法;

11、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放给爆破工前,是否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是否发放有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12、是否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了爆炸材料的销毁制度。

(三)对浙江中宇项目部民爆物品运输环节进行检查

1、地面运输爆炸材料时,是否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电雷管和炸药是否分开运输;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是否超过4人,是否存在与其他人员同罐上下;

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是否存在运送爆炸材料及人员;

5、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是否存有爆炸材料;

6、是否存在使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运输爆炸材料;

7、电雷管是否由爆破工亲自运送;

8、爆炸材料是否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9、所有爆破、送药、装药人员是否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四)对浙江中宇项目部民爆物品井下使用环节进行检查

1、井下爆破作业是否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说明书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本矿是否存在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是否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

3、井下爆破作业,是否使用煤矿许用的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煤矿许用电雷管选用是否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在掘进工作面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5、在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反向起爆时,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6、本矿是否配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爆破专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井下爆破工是否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炸材料箱放置位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8、在装药前、装配药卷时、装药后、封泥时及爆破前后的操作是否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9、在封泥时,封泥长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坚持使用水泡泥,水炮泥以外的炮眼封泥是否符合规定;

10、爆破母线和连接线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11、发爆器的使用、管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2、井下爆破作业是否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装配引药和瞎炮处理等;

13、是否存在涉爆违法违规行为;

14、其它管理上是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相符的。

五、自查自纠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

1、传达吕梁市煤炭工业局文件精神,并按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民爆物品安全专项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并由安检科长负责方案的贯彻学习。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1、炸药库、项目部按上级文件要求对各自分管范围内工作进行自查、完善。

责任人:科员2、7月21日

由安全矿长组织矿科队级以上管理人员、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开展全面检查,检查范围涵盖软件资料、地面库房和井下现场,检查结束后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人,限期“五落实”整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或隐患,要制定专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予以完成;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要坚决停止使用民爆物品。

3、由矿安全管理科负责指定专人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各责任部门负责对矿井自查问题逐条落实整改,安全管理科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完毕后及时复查销号。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第三阶段:迎接市、县煤炭局检查

1、安全管理科对民爆物品安全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对矿7月份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2、积极配合市、县煤炭局检查。

(四)第四阶段:迎接省厅督查抽查1、2安全管理科对民爆物品安全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对二、三阶段各级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并申请矿业公司复查验收;

2、积极配合省厅检查。

(五)第五阶段:总结上报

1、安全管理科对民爆物品安全进行自查自纠,对前三个阶段各级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2、由安全管理科负责以文件形式上报专项检查所查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和民爆物品管理情况总结;

3、召开专题会议对本次民爆物品管理专项整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报告。

六、工作要求

1、为了保证我矿民爆物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完成,安检科长刘艳军负责将本方案传达贯彻给全体涉爆人员。

2、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相关部门为了配合好我矿民爆物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应做好本部门民爆物品的管理准备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1)西合矿区民爆物品主管领导负责做好民爆物品的组织机构、制度、资料、记录准备齐全及矿民爆物品安全自查自纠准备工作。

(2)西合矿区民爆物品主管领导负责做好民爆物品的储存、领退环节管理工作及民爆物品的管理台账。

(3)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做好民爆物品运输环节及井下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管理工作。

(4)安全管理科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管理工作。

3、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本矿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自查自纠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民爆物品安全形势的严重性、复杂性、突发性以及做好井下民爆管理工作,保障我矿安全生产。并将这次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副组长侯靖文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精心谋划、统筹推进,确保专项检查高效完成。

4、严查细排,严格执法。

对自查自纠工作,要精心组织,对矿民爆物品要害场所要逐一排查,整改落实。做到既抓住重点又不出盲点、更不忽视麻痹点,确保不留盲区、没有死角,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按照检查方案,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将检查出的隐患制定相应的台账记录,安全管理科负责督促落实。

5、落实责任、严肃问责。

本矿针对这次排查的隐患,限期整改落实;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或隐患,要制定专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予以完成;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问责,造成事故的依法从严问责。

6、信息报送

本矿对此次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将全面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由安全管理科负责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

二〇一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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