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河事迹材料_保护母亲河事迹材料

2020-02-27 先进事迹材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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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材料

2006年,按照团省委的“汇聚青年力量,建设生态龙江”保护母亲河的具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崔玉国同志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开展了如下活动。

一、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家乡活动,广大团员青年在市团委的号召组织下,积极投身到这项造福子孙后代的事业中去,在这项浩大的工程中,到处可见朝气蓬勃的青年人的身影,青年突击队的作用发挥得十分突出。建立了 “五四青年林”,各级团组织也都相继建造了各自的“五四青年林”,在这块阵地上,广大团员青年你争我抢,谁也不甘落后,为了保质保量造好每一块样板林,他们洒下了无数的辛勤汗水,为了使林地不断发展扩大,他们年年都要拓展开垦,辛勤耕耘。

二、以“保护母亲河,齐心促和谐”为主题,弘扬生态环保文化,开展生态环保实践,培养壮大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4月份组织林业局团委开展了以“保护自然、爱护鸟类”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广大团员青年以挂鸟巢,放飞和平鸽的实际行动,在青年中倡导保护自然,爱我家园的美好情怀。大力开展“青春装点绿色五常”活动,林业局、交通局、水务局团委在春季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在全市形成爱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开展“我为环保做贡献”主题教育。在学校,组织开展了“创建文明校园”、“争做环保天使”、“我为市容增光彩”等活动,激励青少年提高环保意识,同时通过建立环保责任区的机制,掀起天天环保、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潮;在乡镇,加强了“青年文明路”的建设,促进青年文明路的整洁和绿化;在市直,组织开展了“心手相牵,共建绿林”的植绿护绿活动。4月份,由林业局捐赠树苗1万棵,在杜家镇兴建了青年林1处。

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绿化、美化和退耕还林力度,每年植树造林都在数百万株,团市委每年完成任务都在20%左右。在这项工作中,崔玉国同志率先垂范,亲自带领广大团员植树造林,他的身影每天都闪现在造林第一线上。在今年春季,在我市开展的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中,一些任务量大的地方连续奋战数十天,为绿化美化家乡立下了汗马功劳。今年到目前为止,全市造林4000余亩,栽种各种树木(包括果树)470万株,团市委组织团员青年栽下的就有近50万株。2007年五常团市委计划植树400万株,我们决心发扬成绩,以利再战,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冲锋在前,为绿化美化,建设和谐五常做出更大的贡献。篇2:第四届“母亲河”奖组织类申报材料08[1][1].2.28 母亲河畔的“绿色环保组织”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事迹简介

磴口县地处贺兰山与狼山之间的风口地带,风沙线长达150公里,磴 口县境内的全国八大沙漠之一--乌兰布和沙漠,历史上曾是绿荫繁茂、鸟声不绝的生态林地,后来由于农耕垦荒,夕日的生态绿地开始退化,风蚀沙化,每逢刮风,沙尘飞扬,每年以8—10米的速度向黄河扩侵。其中,对黄河危害比较严重的地段长达20公里,每年向黄河输沙达6000多万吨,占黄河含沙量的二十分之一,致使河道淤积比县城所在地平均高出4—6米。黄河在我县境内成了名副其实的“悬河”,严重影响着磴口县的生态环境,威胁着全县12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号角吹响后,磴口县在2001年率先成立了“保护母

亲河”生态监护站,机构设立在磴口县环保局,同时受磴口县团委领导,监护站由县环保局配备了相关检测仪器设备,现有办公用房450平方米,监护队2支,工作人员10名,负责对流经磴口县的52公里黄河及周边地区开展生态监护活动。近年来,监护站在团县委、县环保局等部门单位的领导和支持下,科学开展监护工作、努力推广生态教育、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配合县委、县政府打响了改造治理乌兰布和沙漠、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大战役。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不断扩大保护母 亲河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几年来,在监护站一班人的努力下,对我县黄河流域的环保监护工作

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发现社会上大部分群众对生态环保知识了解甚少,生态环保的意识还很淡薄。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离不开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为此,监护站积极与团县委、县环保局等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积极参与配合各相关部门,利用江泽民同志为“保护母亲河”题词、“保护母亲河日”、世界水日、世 界地球日等为契机,共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保护母亲河宣传活动。

我们采取走上街道、走进校园、走入社区等方式,通过专题讲座、散

发传单、张贴公告等方法,多方位、多角度参与到各类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中。在中小学校中,我们通过生态教育专版宣传板报、生态环保知识专题讲座、专题知识竞赛、主题团队活动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保护母亲河行动”的重要意义,在广大青少年中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二是通过共青团组织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特色主题活动,如:“手拉手,拾回一个希望,还母亲河一片绿色”活动;“保护母亲河大型文艺汇演”;“保护母亲河百米画卷”活动;“向不文明行为告别--天天环保”承诺活动;“小手拉大手,保护母亲河”主题团队会活动等,在活动中,监护站都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通过有形的措施让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实现保护母亲河行动的育人功能,树立保护母亲河行动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监护站有关工作和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和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四是把“保护母亲河行动”与团组织正在开展的青年志愿者、18岁成人仪式教育、“手拉手”等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监护站的10名工作人员都加入了磴口县青年志愿者的行列,并与团县委共同发起成立了磴口县生态文明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引导青少年积极投身绿化家园、美化家园、保护家园的生态建设和宣传活动中。2007年9月,磴口县生态文明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申报的“与志愿者同行〃向世界说你好”“箭牌”文明礼仪推广行动--“重生态、讲文明、促和谐”生态文明礼仪推广项目获得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重点资助。

二、丰富活动内容,创新环保工作机制,不断掀起保护母亲 河行动热潮

(一)探索生态实践载体,开展青少年生态体验

磴口县“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在搞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还积

极拓展工作领域,探索新的生态教育实践载体。我们在团县委、县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青少年生态实践活动,增强了青少年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感官认识,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生态环保意识。一是组织开展“磴口青少年绿色营黄河生态考察”系列活动,带领青少年亲临黄河岸边,亲身体验环境监护工作,增强广大青少年对环境保护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开展“请跟我来,天天环保”系列活动。通过学校团组织发动在校学生,以班级、支部、社团、兴趣小组或宿舍为单位,通过团日活动举行绿色承诺启动仪式等方式,发放绿色环保卡片、书签共1万余张。三是广泛开展植绿护绿实践。几年来,先后参与动员组织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6万多人次开展“保护母亲河”植树活动,创建了一大批磴口县青年纪念林、大学生志愿者林和红领巾示范林等。四是积极配合协助建设命名了隆盛合镇青少年生态园等8个保护母亲河生态教育基地,牵动全县生态教育基地建设的步伐。五是启动“保护母亲河文明号”创建活动。动员广大青少年从不向黄河排放污水、倒垃圾等环保小事做起,共同保护母亲河。六是开展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活动。通过开展生态监护活动、组织青少年志愿监护队、发布“母亲河公告”等措施,引导青少年关注家乡的母亲河状况,行动起来保护母亲河。2004年磴口县“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被共青团中央和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全国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创造性的与磴口县团委、环保局、三完小共同组织成立了“保护母亲河”黄河小卫士生态监测小分队,定期组织黄河小卫士生态监测小分队到黄河岸边进行生态监测和环境保护活动,激发了青少年的学习热情和生态环保意识,从而带动全社会掀起了“人人参与环保,共建绿色家园”的热潮。

(二)主动参与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保护母亲河工作进程

面对磴口县肆虐的沙漠侵害和触目惊心的黄河输沙量,磴口县“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不断深化工作内涵,增加工作内容,利用自身的生态 环保技术优势,建言献策,深入参与团县委等部门组织的全县性生态工程。一是在开展“双百万”京津北绿色屏障工程和“保护母亲河行动共青

团建林”工程中。我们除积极参与动员全县青少年乃至社会各界力量外,还在县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参加具体的规划测量、环境评估、项目建议等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在全县掀起了生态建设的热潮。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青少年生态园9处,以沙金苏木架子滩、公地乡青少年生态园、协成镇五四青年林和渡口镇青年护岸林等为代表的各级各类青少年生态园如颗颗绿色明珠洒落在黄河之滨,洒落在乌兰布和沙漠腹地,构成了道道青春亮丽的风景线。2005年,监护站的上级部门磴口县团委因此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双百万”京津北绿色屏障工程先进集体。

二是针对乌兰布和沙区二十里柳子地区沙化严重,已成为向黄河输沙的主要源头的紧迫情况,率先建议团县委发起组织了全县县直机关、学校、工厂企业、部队的共青团员、青年干部职工,全面实施了“保护母亲河,建设新家园”生态压沙植树活动,共完成生态压沙10000余亩,为我县持久深入地开展生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监护站上级部门磴口县团委在2006年6月被内蒙古自治区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评为2005年度全区保护母亲河行动先进集体,时任团县委副书记、监护站站长高勇同时也被评为全区保护母亲河生态建设先进个人。同年9月高勇同志还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唯一代表参加了由共青团中央、水利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林业局、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保护母亲河行动--2006〃中国青年延安壶口黄河文化节”,并受到了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环境报、凤凰卫视、陕西卫视等国内媒体的采访报道,在全国提高了磴口县及磴口县保护母亲河,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的知名度。

三是在积极争取山东金河文化集团的支持,全面启动“保护母亲河”金河文化林建设工程的过程中,监护站根据多年的监测数据,科学合理地主持编订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为工程顺利落户磴口,落户母亲河岸边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今,在巴彦高勒镇沿黄河地段建成了主要以生态压沙和种植梭梭、花棒、柠条、沙柳等沙生植物为主的金河文化林300 亩,共栽植大杆杨5000株,梭梭、花棒、柠条、沙柳等沙生植物10万余株。该项目被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沿黄九省(区)“爱同一条河,护同一条河,建和谐家园”内蒙古自治区金河文化林。

三、提供科学指导,推动产业化发展,建立保护母亲河行动长效机制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投身生态建设的积极性,监护站积极鼓励黄河岸边地区和乌兰布和沙区的青年农牧民承包沙地,治理水土流失,另一方面又在团县委的帮助下积极引导他们转变观念,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调整种养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在生态建设的事业中建功立业、发家致富。项目区周边地区广大团员青年或植树、或种草、或固沙、或围栏,或搞农田水利建设,或搞围封圈养,形成了持续不断而又富有成果的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发展的热潮。涌现出了立志治沙的全县十大杰出青年魏均、王翠梅等为典范的青年生态建设带头人,在改善生态环境和农村牧区产业结构调整中起到了积极的引导、示范作用,形成了人人参与生态建设,积极发展生态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

几年来,通过磴口县“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的积极努力和宣传推广,“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理念已在磴口范围内蔚然成风,在全县人民,尤其是青少年中更是深入人心。如今,母亲河边的乌兰布和沙漠已由夕日的漫天黄沙变成了今日绿意盎然的沙漠绿洲,到处都有绿潮涌动,全县生态环境大为改观,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磴口打下了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截止2007年底,全县共完成人工造林41万亩,封沙育草220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15.29%,比1998年的4.39%提高10.9个百分点,活立木 2008年2月28日

蓄积量达到92万立方米,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篇3:母亲河奖

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母亲河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母亲河奖”评选表彰办法》(附件1),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在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期间,开展第五届“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第五届“母亲河奖”原则上评选个人10名,组织5个。每个省级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原则上可推荐个人2名,组织1个。

二、申报方式 1.组织申报。各省级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确定本地、本部门(系统)推荐候选人、组织名单,并填写第五届“母亲河奖”申报表(附件2、3)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候选人、组织事迹材料采用通讯体裁(2000字左右),要求全面、客观、真实、生动,并报送电子版。

组织申报、公众推报要严格按照《“母亲河奖”评选表彰办法》的参评条件推荐人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31日。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公示、网络或手机投票、终评会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广开渠道,深入挖掘优秀典型,积极举荐参评对象,认真考察审核,确保推荐的参评对象事迹真实,成效显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基础。2.加强宣传。“母亲河奖”评选表彰的过程是向社会公众传播“生态文明·公益·责任”理念,吸引更多的人关注、支持和参加保护母亲河行动的过程。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评选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努力提高“母亲河奖”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社会参与度。要广泛宣传候选人、组织的事迹,树立一批可学、可亲、可敬的绿色、环保、低碳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母亲河、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杨跃峰 王素

电话:010-85212455 传真:010-85212804 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邮编:100051 附件:1.“母亲河奖”评选表彰办法 2.第五届“母亲河奖”申报表(个人类)3.第五届“母亲河奖”申报表(组织类)4.第五届“母亲河奖”自荐登记表(个人类)5.第五届“母亲河奖”自荐登记表(组织类)6.第五届“母亲河奖”公众推荐登记表

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 2010年10月15日 附件1:

“母亲河奖”评选表彰办法

第一条 为表彰奖励为保护母亲河行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人士和组织,提高广大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特设立“母亲河奖”。第二条 “母亲河奖”是领导小组在我国保护母亲河、保护生态环境领域设立的权威奖项,是青少年生态环保事业的唯一奖项。评奖范围面向海内外。第三条 “母亲河奖”评选表彰工作由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人员组成“母亲河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具体事宜。

第四条 评委会由席位评委和特约评委组成。席位评委由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八家保护母亲河行动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特约评委由“母亲河奖”协办单位负责人、支持单位负责人、生态环保领域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媒体负责人、环保社团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都可以申报“母亲河奖”,青少年优先。

(一)长期从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特别是在保护江河湖泊中有突出成就,事迹感人,影响广泛。

(二)积极宣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大力倡树生态文明理念和公益意识、责任意识,广泛传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影响面大,动员力强。

(三)发明、推广保护和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技术、新产品,成效突出。

(四)为保护母亲河、保护生态环境做出重要贡献的生态环保组织或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五)为保护母亲河行动提供重大支持的组织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六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组织都可以申报“母亲河奖”,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优先。

(一)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创新,贡献突出,或在推广、使用相关环保技术等方面有突出成效。

(二)积极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教育、环境监护、资源节约等活动,特别是积极参与江河湖泊的保护,在影响、带动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投身生态环保实践方面贡献突出。

(三)大力支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在推动我国生态环保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第七条 设立“保护母亲河行动基金”,接受国内外有关企业、部门和个人的捐助,并以此资助“母亲河奖”。捐助达到一定额度,可授予捐助企业或企业负责人 “保护母亲河行动特别贡献奖”。

第八条 “母亲河奖”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届。往届已获奖者不再评选。

第九条 “母亲河奖”每届原则上评选个人10名左右,每个获奖者奖励人民币20000元;组织5个左右,每个获奖者奖励人民币30000元,并颁发证书、奖杯。

第十条 “母亲河奖”的评选程序:

(一)推荐、审核。领导小组向省级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及社会发布评选通知、公告,省级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按

照有关要求推荐候选人、组织。个人、组织也可直接向评委会自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自荐人、自荐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征求所在省(区、市)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的意见,并向自荐人、自荐组织所在单位、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核实有关情况。对港澳台地区的候选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国外候选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的意见。

(二)初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组织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向评委会席位评委提交候选人、组织材料。经评委会席位评委初评投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得票数提出正式候选人、候选组织名单。

(三)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正式候选人、组织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团组织,在所在单位或当地媒体上刊发正式候选人、组织的申报事迹,向社会公示,并公布情况反馈地址和电话;港澳台地区的正式候选人,委托政府有关部门核实;国外的正式候选人,委托我驻外使领馆核实。如有正式候选人、组织被提出异议,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确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网络或手机短信投票。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网络媒体或手机短信平台,对正式候选人、组织进行网络投票评选,按得票数排序,提交评委会作为终评参考。

(五)终评。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对正式候选人、组织评审,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得票须超过参评评委的半数)产生“母亲河奖”获得者。

(六)公布结果。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适时举行颁奖仪式。第十一条 任何时候如发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问题,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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